| 1995年8月28日,朔州市体育埸人头攒动,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公判大会正在这里召开。
台前,一字排列着十几辆军用卡车,车上,40多名罪犯向朔州人民低下了他们罪恶的头颅。这其中,大部分都是"12.16特大拐卖妇女团伙"的成员。他们将从这里走完人生最后的里程。
威严的法官高声宣判:判处刘自举、李代明、李敏等16名罪犯死刑!
正义的枪声,宣告这起建国以来最大的拐卖妇女案的阶段性胜利。
然而,干警们清楚地知道,一切都还远远没有结束。刘华斋、李勇等首犯依然在逃;崇文门非法劳务市埸依然屡禁不止;进京的外来妹还在焦急地寻找打工的机会;数以百计的受害妇女依然不知下落;无数个家庭正在拼命攒钱,四处打听怎样才能给儿子买个媳妇儿。
贫穷仍然存在,愚昧尚未清除,法律的死角还有待于弥补,人性的教育还有待于加强……
行文至此,笔者认为还有两点值得交待:
一、首犯刘华斋侥幸漏网后,据说逃往了云南边境。1995年7月,保定市某医院发现一例爱滋病患者,就在医务人员通知有关单位时,此人逃之夭夭。病人留下的身份证经查是刘华斋的弟弟,而他的弟弟此时正在某部队服役。由此人们猜想,刘华斋实际上已经被自己的罪恶判处了死刑。
二、1995年8月27日,笔者陪同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记者再次来到朔州采访这一案件,就在李敏被押赴刑埸之前,她把一份长达36页,洋洋数万言的"自白书"交给笔者。一方面她希望人们能从她的经历中吸取应有的教训,同时也可对家人作个交待。笔者将这份自白书整理后发表在1996年1月7日的《人民公安报》(见后),原稿寄给了她的家人。
1995年5月完成剧本于朔州
1996年7月改写于大境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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