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位作家是想到为他的同类,或是为了使人类生活得更美好而写作
的。文学对于作家无异于大麻对于一个吸毒者。这并非一种职业,他要比职
业更加深刻,更加内在和复杂些。
这是秘鲁作家,《胡利娅姨妈与作家》作者巴尔加斯·略萨接受西班牙
记者访问时的一段真实告白。略萨终身热爱祖国,关怀社会改革,一度还曾
经出马跟藤森竞选总统。由他口中说出这段话,让人深刻了解到了两件事:
1、作家是为自己而写的;2、写作是一件再自我不过的事。
也正因为这是一件很“自我”的活动。很多作家的性格、偏执乃至仪式
性的习惯,便不知不觉地被透露出来。这些类乎“八卦”的奇闻趣谈,多半
是作家接受访谈、撰写自传或由熟识友人口中说出来的,里面充满人性的微
妙,让人真正了解到:“咦,原来作家也是人呀!”
许多作家在写作前,都有些预备动作。诗人W·H·奥登最怕电话铃响,
所以整个连线拔掉。海明威会先削上二十只铅笔,维拉·凯瑟则静静读上一
段《圣经》。诺曼·梅勒必须找到“一间可以看到如画风景的房间”,而且
是看得到海的,“我从来不在山间工作。”他说。最奇特的是写《第凡内早
餐》,幼有神童之誉,最后却酗酒吸毒潦倒身亡的杜鲁门·卡波地(Truman
Capote),他坐着不能写,站着写不出来,非得躺着不可:
我不能思考,除非让我躺下身来。不论是在床上或伸直了双腿卧在躺椅
上,身边摆着香烟、咖啡,随手可取。我非吞云吐雾跟喝它一口咖啡不可。
下午逐渐过去,(边写边喝的)我从喝咖啡到喝薄荷露,再转到喝茶,喝雪
利酒到马丁尼酒……。
喜欢边写边喝的,不只卡波地一人。他的南方哥儿们剧作家田纳西·威
廉斯天还未亮就起身写作,运笔如飞也倾樽不断:“我是乐于放纵自己的。
所以喝酒绝无节制,一面写一面喝,便很难算得清楚了。”作家爱喝酒,自
古已然。据说跟“灵感”有关,实则未必,主要恐怕还是在于写作的孤独本
质。这项工作,得失寸心知,除了自己,谁也难插手帮得上忙。如果再加上
成名的得失压力,寂寞焦虑往往找不到出路,最常见的方法便是借酒使力或
纾怀了。“我饮了一杯马丁尼酒后,便会觉得自己大了些,高了些,聪明了
些。喝下第二杯,我会觉得超然物外。再多喝几杯,我简直无所不能了。”
这是美国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福克纳说的。
写作的过程呢?同样因人而异。有人胸有成竹,倚马千言。有人绞尽脑
汁,三天十行。最近有三本砖头厚的小说中文本上市的约翰·欧文(John
Irving)的说法十分玄妙:
我是不由自主地去写作。我需要这样做正如我需要睡眠、运动、食物和
做爱一样。有时候我可以通通不要,但是要不了多久我就又需要了。写长篇
小说是件缠手缠脚的事。刚开始我一天只能花2、3个钟头,写到中间时,
一天可以写8、9,甚至12小时。到了后来一星期可以整整写上7天……
《百年孤独》的马奎斯又是另外一种景况。年轻时,他在波哥大的《希
望报》当记者:
每星期至少创作三个短篇故事,每天写三篇短论,另外还要写电影评介。
到了晚上,别人都下班回家了,我便留在那里写长篇小说。我喜欢听莱诺排
字机的声音,因为很像雨声……。(如果不在那里,没这声音)即使工作得
心应手时,从早上九点一直写到下午2、3点钟,我顶多写4、5行一小段,
隔天也总撕毁了。
没有像雨声的排字机声音就写不出东西,这有点怪也有点可爱。更怪更
可爱的是因为写《烟草路》而广为人知的考特威尔(Erskine Caldwell),
他跟漫画《史奴比》里的奈勒斯一样,非得带着一块小红地毯,否则写不下
去。早年未成名时,他住在新英格兰一间无法生火的房子里,又冷又潮,特
别是脚冻得难受。考特威尔一直想赚些钱买块好地毯暖脚,却总没能如愿。
后来总算有些小钱买到一块小红地毯,感激之余,发誓无论到哪里,都要带
着它走。因为:“它曾经和我一起渡过艰苦的日子。”
有情有义的考特威尔还说过一句有趣的话,正好可以拿来当这篇文章的
结语:“我从小就懂得一个道理,人既可以成为作家,也可仅仅是个读者。
我则决定成为一个作家!”——作家嘛是人做的,有为者亦若是,当然,如
果你已准备好接受孤独跟寂寞的煎熬的话。(侦察员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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