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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句话应该说成"本非马铃薯,岂能在土豆堆里混"。
如果用于人,从字义上理解,就是说,自己不愿意跟与自己不同一阶层或水平线的人打交道或同流合污。再进一步理解,就是说土豆算什么,我瞧不起。
呵呵。
想起一个故事,对了,不是故事,应该是旧新闻,旧闻。
约翰·莫根,英国著名男士杂志《绅士》的主笔,所著的《现代礼仪》是英国各图书馆必备的参考书,一位真正的"英国绅士",社交界的当红宠儿。41岁,从住家三楼跳下来,自我了断生命。
警察在他的住所发现了三百件绣着他名字缩写的衬衫,九十双手工制成的皮鞋,还有六十套高级男装专卖店为他定制的西服。
正是这位礼仪权威,在教导现代人如何做真正的绅士淑女的同时,严格恪守自己的生活习惯:从不去超市或一般商店购物,牛奶面包果酱从来都是Fortnum&Mason包装精致的产品;从不去普通的银行存钱或取钱,而是在会员极为精选的Claridge俱乐部中兑换支票;更甚的是办公室的洗手间从来不去,而是不辞劳苦地来到他自己的俱乐部,享受有专人伺候的服务……
在公众眼里,他是一个高品味、有魅力、有修养的人。而关于他的身世,却无人知晓。几乎没有人去过他家,没有人敢询问他的隐私,没有人知道他是同性恋或是异性恋者,也没有人知道他有没有亲密爱人,因为在他的笔下有关淑女绅士的规定中,这是最没有教养的行为。
这致命地造成了莫根的悲剧。
看莫根的装束打扮,人们以为他肯定是世家出身,至少也是个没落贵族。实际上,他出身于一个推销员的普通家庭。从艺术学院毕业后,他曾服务于《卫报》,由于总是穿着三件套,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被迫离开。后来转入刚刚创立的《绅士》杂志,沉浸其中宣扬的那一套旧式英国绅士的规范中,慢慢地竟成了真正旧式英国绅士的代表。他由此一发不可收拾,把此项工作当成了上帝赋予的使命。
走红后,莫根很少回老家看望父母,把家庭抛在了身后。他开始把与别人合租的小房子换成了大房子,再后来,又把普通住宅区的大房子换成了高尚住宅区的小房子……
此时,莫根已不是马铃薯,不想在土豆堆里混了。
不在土豆堆里混的莫根成了内心最寂寞的人。他由此犯了忧郁症。忧郁症不治,他只能走向了生命的尽头。
有心理学家剖析莫根的病因,指出,莫根的悲剧,归根到底,是英国那无可救药的阶层等级制度造成的。
这是社会的原因。如果究其心理原因,则可以看作:自己太跟自己过不去。
莫根如此,我们难道不也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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