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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吃饭的时候,如果碗里还有剩的饭粒,妈妈一定要我全部吃干净,说粮食不能浪费,粒粒皆辛苦。
就是剩饭剩菜,馊了实在不能要了,也不能随意倒掉,而是要用一个塑料袋装起来,系好,放进垃圾桶里,清洁工可以拾起拿去喂猪。
衣服穿旧了,不可以随意乱扔,而要洗干净了,放好,等乡下亲戚来了,给他们,或是捐给希望工程。
报纸看完了,不能当废纸扔了,而是留好,下次可以包东西用或放在桌上当垫子用。
买来牛奶的玻璃瓶,喝完不可以废弃,而是洗净留作它用,可以装油盐酱醋。
捆扎东西用的橡皮筋和尼龙绳,也会在一个固定地方放好,不知什么时候可以派上用场。
……
诸如此类,全都一点一滴要爱惜。
这是家训。我从小就知道。
妈妈在场的时候我会注意做好,不让她逮住我的把柄。不在场的时候,则得过且过了,美其名曰记不得那么多了。心里却烦大人多事。
长大了,只身在外,我更不理那么多清规戒律了。在外边吃完饭,剩很多菜,就是有人提议打包,我也觉得烦琐,因为打包回去往往是扔掉的情况多。
家里吃剩的饭菜,我也总是一古脑全倒了,哪管那么多喂猪的,只图省事。
后来,看到身边日进千金、住高尚住宅、整天修饰有边打扮入时的50岁健身老师,终日挤着破旧中巴上下班,内心有一种深深的触动。
再看旅美作家思果在《尘网内外》写到的惜物,才发现,惜物是父母辈那一代人固有的美德。他们不会轻易浪费日常生活中的点滴物品,不会浪费金钱,不会浪费时间,甚至不会浪费生命……
思果说,节俭自己,才能行善别人。你得有,才能给予,才能付出。
细想,真是有道理。
哪怕就是家财万贯,也没有挥霍千金的必要。之所以有万贯钱财,也是辛苦劳动所得。哪怕有充足的光阴,也没有虚度的理由。因为时不我待,老大只能徒悲伤了。
检讨自己,曾经大手大脚过。有公共汽车,却以天气刮风下雨为由,说服自己打的;可以自己做饭,却以买菜洗涤费神费时为由,说服自己到外边"饱饱口福";可以修一修再用的东西,却总一弃了之,说服自己重买一个曰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终日虚度,却为赋新词强说愁……
很可怕的事情。
幸好,发现得还不算晚。
而且,我知道自己实际上根本没有理由没有资格没有本钱去浪费一切。
从今天开始,我会挤公共汽车上下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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