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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作家的出现,标志着先锋时代已于本世纪末拉开了帏幕.
显然,这句话的语气和句式很容易让人想起上个世纪中叶,一位巨人站在天安门城楼上的情景。巨人用他特有的语音和荡气回肠的腔调宣布一个划时代的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已于今日成立了!当时,巨人注视着远方,一双大手向全世界挥动着,目光深邃而又坚定。
而几个月前,也就是公元一九九九年夏末的一天,布兰站在屋子中央,也用同样的语气和句式公布着一个划时代的消息。按布兰的概念,先锋作家是指时下正火的"美女作家"们。布兰在发表有关先锋作家的讲话时,一手插着腰,一手指着窗外的前方,金黄色的脑袋剧烈地晃动着,一副倒海翻江卷巨澜砥柱时代中流的模样。几个月前的布兰接着说,先锋时代的开始标志着一个传统时代的结束,我们该全面清算旧传统了!
几个月的时间里,崇拜先锋作家的布兰是这样来清算旧传统的:一头的黑发一夜之间变成金黄色。在酒吧里整夜地饮酒。粗声粗气地说话。和男友同居。大白天里公然在我们的面前关起房门做爱并且发出刺耳的叫声。
可现在,布兰说,先锋时代的爱情,一半是情欲,一半是眼泪。
布兰说这句话时,一边擦着眼泪,一边把东西往箱子里装。衣服太多了,箱子根本装不下。尤其是一堆劣质服装,这些衣服样式时髦,可料子太差,符合布兰这种喜欢赶潮而又囊中羞涩的人。这么多的衣服,加上一堆化装品和布娃娃之类,箱子就显得太小了。布兰挑来挑去,还是决定把一堆过时的衣服拣出来。这些衣服乱七八糟地扔在房里,构成了一道暧昧的风景。
可恶的布兰出门的时候,还扔下了一句话:你看看这房子里,都是些什么呀!
是啊,这房子里,都是些什么呀!我一个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回望着乱七八糟的房间。两室一厅的房间里,我和布兰住的这间尤其充满着一种特别的气氛。布兰粉红色的网状内裤胡乱地扔在桌子上,旗子一样挂在像框上,格外引人注目。如今,这像框里的布兰和李封依然带着甜蜜蜜的微笑相拥着。照片上的淑女布兰给房间带来了一种温馨和清纯,而近乎透明的内裤却使屋子里充满了情欲色彩。
布兰用自己新的爱情实践清算旧传统的行动显然已经折戟沉沙,但她却不小心在我这里留下了这条粉色的内裤。我对像框里的布兰说,穿这种内裤的女人能不被男人抛弃吗?能不被男人抛弃吗?
这就是生活在先锋时代的布兰给如今独居一室的我留下的唯一遗产。
早些时候,这间房子还是布兰的天下。虽然说好了是我们一起租居的,而且房租也每人一半,但布兰总是求爷爷告奶奶地将我赶出去。李封来的时候,这儿就成了他们的世界。他们总是那么迫不及待,我刚走出门外就能听到他们的阵阵嚎叫声。有一次,可恶的布兰和李封竟然还在我的被单上留下爱情的斑斑痕迹,让我一个星期都睡不着觉。
这种记忆像梦魇一样折磨着我,我从小到大还没受过这种折磨。布兰有一次还因此嘲笑我太落伍了,甚至还问我是不是性冷淡或者有其他什么心理障碍。言外之意,否则,现在我也该有一个性伴侣了。
说到这儿的时候,我该交待一下子自己了,要不你也以为我有心理障碍或其他什么毛病。你看,像我这样一个乡下长大的女孩子,长得算不上漂亮,从小到大关于相貌方面获得的夸奖本来就不多。获得的最奢侈的那次夸奖也是很勉强的,那是有一次,李封趁布兰不在的时候偷偷地对我说:你有一种特别的气质。惹得我几天里都在想:我真有一种特别的气质吗,我的特别气质在哪个地方?其他方面呢,就是从小循规蹈矩地帮妈妈做事,读书,从小学到中学,绝对都是老老实实的学生。虽然读高中时也曾偷偷喜欢上一个男生,但我一直没有说出口,因此,也就算不上早恋。上大学时追求我的男生不是没有,但没有一个追得彻底的。仅仅有过的一次恋爱也是马马虎虎的,还没来得及品尝爱情的滋味,男朋友就被别人抢走了。
现在你该明白了,我不是有心理障碍,只不过如李封所说,不太合潮流罢了。所以,和我同居一室的布兰从某种程度上说,也算是对我的一种性骚扰,或者说,是一种潜在的性意识干扰。这种干扰常常像电脑病毒一样侵入我的神经主板,混乱我的思维程序。认为我太夸张了的话,你也试试,让你成天生活在一个充满情欲的世界里试试,那是一种什么感觉。
所以布兰走后,虽然我失去了一个好朋友,但从这种角度而言,这也算是我的一种精神解放,因此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后来,为了彻底清除这种记忆,彻底地解放神经,我决定出去走走。
我打算出远门,到江的那边去。毕业后两年来,就散心而言,这已经是我出得很远的一次门了。从这座城市最有名的那所大学的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我就在一个私人老板那里打工。老板开了一个电脑销售公司,生意在本市同行中是排得上号的。上班之后,我的工作很刻苦,我的刻苦赢得了老板对我的信任,现在我就成了那位私人老板的特别秘书——为了避免引起你的不必要的遐想(事实上,很多小说里的确常常像你遐想的那样来设置情节),我必须先交待一下,这位私人老板和我一样,也是位女性。成了特别秘书之后,我就投桃报李,更加努力地工作。因而,我的生活就是典型的单位——家里,两点一线。当然,家是临时的,是一间可以节省租金的房子。直到后来,布兰邀请我一起租房时,我才住进现在的房间里。
平心而论,读大学的时候布兰和我根本就不是一种人,我们虽然同班但却混不到一起。大学时布兰是那种典型的吸引男生的女孩。就相貌而言,她是系里的"五朵金花"之一,班花丛中最鲜艳;就才能而言,布兰能歌善舞,能主持晚会;布兰还能写诗,是文学社的骨干成员之一。更为重要的是,布兰看上去很温柔,说话的声音可以将一群男生一起醉死。你想想,我能跟这样的女生做好朋友吗?当然不能,我自然没有那种甘当绿叶以衬红花的超人品质。所以,我就扬长避短,我专心学习,同时尽量压制自己出风头的想法。
可像这样生活在两个世界的女孩毕业后还是混到一起了。原因其实很简单,毕业后大家都像过冬的大雁一样纷纷南飞,只剩下我们几个留在了这座城市。我和布兰就自然而然地混到一起了。慢慢地,我发现布兰其实是一个很善良的人,读大学的时候她虽然风光却并不风流。追求她的人虽多,她仍是规规矩矩地恋爱,决没有让朵朵红星都向着她这颗太阳的企图。所以说,我们还有成为好朋友的潜在条件。
可现在,布兰还是走了,布兰走后,我才觉得心里有些空虚。这大概也是我出去散心的理由之一。
我终于决定出去走走了。
出门的时候,我认真地修饰了一下自己。注意,我是修饰,而不是打扮。我决没有把自己打扮得妖艳可人以期在车上或街上遇上一位白马王子的意思。恰恰相反,我所谓的修饰是努力让自己普通起来,努力将自己那点"特别的气质"掩藏起来。然后,我就出门坐车,到江边,再过江,到那边去看看。
我没有想好到底去哪儿。到江边的时候,我只有过一个瞬间的想法,要是先碰上了一辆到母校的车,我就去母校。结果,还真有一辆到母校的车先进入我的视线。我就上了车,将自己这一次散心的命运交给这辆车。还好,车上稀稀拉拉没几个人,不象平时那样全车人民紧紧团结在一起让人透不过气来。
我随便拣了个座位坐了下来。我的坐是那种标准的"坐如钟"式的坐法,正襟危坐,目不斜视,一副凌然不可侵犯的神态。从这个神态上你也可以看得出来,我并未打算巧遇白马王子以演绎一段感天动地的爱情故事。所以,后来几站,车上到底有没有上来白马王子我并不知道。我倒是很快地知道,车上上来了一位夜叉。
夜叉其实并不难看,至少长得比我漂亮,五官端正,该大的器官大,该小的器官小,且肤白如玉,只不过头发染花了而已,嘴唇涂黑了而已,衣服穿得前卫一些而已。给我以夜叉印象的是她手臂上的一条蜈蚣。蜈蚣的确刺得巧夺天工,每一只脚都清晰明了。以前我也见过纹身的,但我没有见过纹得这么惟妙惟肖的。当时,我正盯着汽车前头的风扇发呆,突然就感到眼前有一条蜈蚣一闪。大白天里哪里凌空飞来一条蜈蚣!我吓得惊叫了一声,接着就看到一张粉白色镶着花边的脸从旁边晃过来。女孩——就是那个夜叉,对我的叫声并不以为然,瞧都没瞧我一眼。她的这个神情让我觉得自己很没出息。接下来,夜叉并没有按我想象的那样一屁股坐到我旁边的座位上,而是一脚蹬在椅子上,接着屁股就挪到了椅把上,一只手则扶在我的椅背上,一副张牙舞爪的样子。
我很快就恢复常态,照样端正地坐着。我想那时候,可能全车的人都在看我们——我们比较起来一定很有意思,对比度大的景象总是很有意思的。但我没有能够保持住这种对比度,我的淑女姿态很快就被破坏了。夜叉旁若无人地坐在椅背上,手脚却并不安份,她的嘴里不住地哼哼着,脑袋不住地晃动着,脚则打着节拍,有节奏地向里面进犯。我多次目视她,好让她知道她已经侵略到我的领土了。可这没有用,她照样眯着眼睛或闭着眼睛,嘴里轻轻地哼着,显然已进入了忘我的境界。现在,我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用声音语言提醒她,要她中止行动。但这种选择显然是不可取的,夜叉绝不是没有捕捉到我的形体语言,所以声音语言也必然是无效的。再推论下去就会是这样的结果:她不理睬→我加大声音→她立即还以颜色→我以正气压服她→她鄙视我的正气→我的淑女形象丧失殆尽。这样的结果当然是我不愿意的。所以我会考虑另外一种选择:站起来,骄傲地走出去,离开座位。这种选择显然会增强我的淑女形象。
我选择了第二种,站起来,骄傲地走出去,离开座位。夜叉却没有什么反应,只是用眼角的余光瞥了我一眼。这时,车上已经没有其它空座位了,我就站立着。我的站是那种标准的"站如松"式站法,亭亭玉立,神态安然,如玉树临风。尽管车上人越来越多,越来越拥挤,我依然保持着这种站立姿式。所以,坐着的我是淑女,站着的我依然是淑女。我想经过这么一折腾,大概全车的人都在注意我了。于是我更加淑女地站着。就在我正自我感觉良好的时候,我突然感到屁股上被撞击了一下,就赶紧往旁边让一点,然后又恢复了淑女的站姿。但紧接着,我又感到屁股上被撞了一下,这一回,我非常肯定地感觉到,我屁股上发生的动作不是撞,而是捏。我扭过头去看了一眼这个胆大妄为的人,发现是一个戴着眼镜温文尔雅的小伙子,就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我想,对付这种小白脸,瞪一眼应该可以阻止他进一步的行动了。但我失算了,现在的小白脸都无耻的很,就在我刚刚把头扭回来的时候,我的屁股上又被捏了一下,这回比上两回还重。我开始愤怒了,我冲着他声音不大却又不失威严地说了一句:干什么,你!
小白脸却嘻嘻一笑,看着我:干什么,没干什么呀?
我说,你的手规矩点!
小白脸说,规矩?就你?你以为你是美女呀,你以为你有多性感呀!
我咬着牙骂了一句:流氓!
小白脸就凑上来,伸出手来。我还没来得及判断他伸手想干什么的时候,我听到旁边一声大喝:婊子养的小瘪三,欺负小姑娘算什么好汉,想吃豆腐,到姑奶奶这里来!我看到身旁的夜叉突然站起来,挺身而出,凑到小白脸跟前,一把扯开自己的上衣,指着自己的裸露出来的胸罩说,来呀,胆子大一点呐,朝姑奶奶这里来,你这个瘪三!
小白脸大概属于那种好色而又胆小的那种,猛一见这架势,赶紧往后退,一边退一边说,你还来真的!你还来真的!车子停下来,门一开,他就赶紧跳下车,没影了。夜叉把脑袋伸出窗口冲着他吐了一口吐沫,就这点出息,还想泡妞,小瘪三!
这一次出门散心,白马王子没遇上,没想到遇上了这么一件意外的事。夜叉——当然,现在她叫菲菲,一下子就成了我的朋友。菲菲说,大家都叫我菲菲,以后,你就叫我菲菲好啦!在车上分手的时候,我们还互相留了电话,说有机会一起好好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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