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经济制度和社会结构(二)


对"假冒伪劣"的反思

  市场运行有其必须遵守的规则。参与市场的各方必须烙守规则,才能从市场中得利。彼此破坏市场规则的结果是大家都倒霉。市场规则可以形象地比拟为交通规则。大家都遵守交通规则,人人可以安全通畅。如有一部分人破坏规则,开车走路不问红灯绿灯见缝就钻,结果必定是堵塞不通。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正是一部分人用损人利己的办法去赚钱,极大地破坏了市场规则。政府的职责之一就是维持市场规则。当今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不但深受消费者的欢迎,同样受生产者的欢迎。打假活动必须长时间地坚持下去。市场应该是自由的,但市场规则的遵守则没有任何"自由"可言。只有坚持不可逾越的市场规则,才有可以自由选择的市场活动。

  但是单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有其自身的规律。试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品种加以分析,可以发现,这些产品尤例外地都是利润极高的一些品种,例如茅台酒,红塔山香烟,耐克牌旅游鞋。如果这些产品的定价降低,利润减小,假冒伪劣出现的可能性降低。所以生产者防止自己的产品被假冒而受损,可以有另一种选择,即降低自己的定价和利润,使假冒者无利可图。从经济学来分析,这种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策略更有利于全社会的经济效率,防止浪费,同时也能减少收入分配的过分悬殊。当然,生产者完全有权作另外的选择,即限制高质量产品的产量,保持其很高的垄断价格,从而得到超额利润。不过从全社会的利益来看,我们不鼓励这后一种策略。

  在目前人民购买力迅速提高的市场环境中,新产品不断涌现。当新产品上市时,如何定价是一门大学问。这些产品只要设计好,工艺精良,受消费者欢迎,确实可以定很高的价,生产和经销的人都可以发一笔财。但因为利润太高,不但有假冒伪劣的危险,也有正常渠道竞争者进入的可能,而这种竞争一般而言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只要不侵犯专利权)。所以奉劝新产品生产和经营的诸君,从长远利益出发,降低利润水平,不但有利于消费者,同样有利于生产者自己。

1993年10月14日

要帮助穷人!为什么?怎样帮?

  政治家们喜欢谈论经济增长,但很少有人关心谁的经济是最应增长的。经济的增长,既可以通过每年生产出来的商品和劳务的不断变化来衡量,也可以通过所有人收入的变化来衡量,因为人们只有用他们的收入才有权获得所生产出来的商品。

  在一个平等的社会里,高度的经济增长也就意味着个人收入的高度增长。但由于收入分配的不均等,高度经济增长不一定表示个人收入也同时增长。在某一种收入分配方案里,某些人的收入也许比另一些的增长快得多,更有某些人的个人收入也许根本没有增长。

  在商品自由交换的市场经济里,个人收入的水平和增长速度之所以不同,是因为个人生产能力和他们所能拥有财产的生产能力不同造成的。认为一个人生产能力越强,他的工资就应越高,这种观点就叫作效率观(或交换观)(productivity ethic or commutativejustice)。一个人生产能力的高低,首先取决于他人力资本的存量(human capital stock),这或许可以从他受教育的年限来确定。它还取决于其他方面的因素,如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技能。有些不一定是本人能拥有或创造的。从这一点上说,效率观并不是一条无可争议的理论,因为不大可能保证一个人生产出来的产品全部再返还给了他本人。尽管如此,效率观仍是一条指导收入分配的最有用的理论,那些遵循这一理论的国家逐渐走向了繁荣。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这一观点导致了一种制度,即多创造的人多收益,限制了不劳而获、瓜分别人创造财富的机会,公民都能从其对教育和物力资本的投资上获取不断扩大的收入。人力和物力资本的投资越大。经济增长越快。因此,经济增长取决于那些有权从事消费,娱乐,教育和储蓄的人中,有多少比例是选择了教育和储蓄。

  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同样有权利作这样的选择的。有些人他们不可能对教育作出任何投资,更谈不上储蓄,因为他们的生产能力很低,他们的收入仅能勉强维持生活(我们称他们为穷人)。可见,只有通过那些生活较优裕的人的集体行为才能帮助他们。我们为什么非得帮助他们?近来的经济增长理论表明,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本身具有的同情心,更因为客观实际存在的两条经济原因。一是提高这些穷人的生产能力,能够提高较富裕的那些人所拥有的物质资本的生产能力,因而对富人同样有利;第二它缩小了现行经济发展中的收入分配不均,从而可以导致一个较好的对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起决定作用的和谐的社会环境。

  帮助穷人富起来,政府可以采取下面三种方法:

  (1)大规模的收入再分配;

  (2)提高富人的生产能力;

  (3)向穷人直接投资。

  第一种方法可以提高穷人的收入水平,但并不一定提高他们的生产能力。"解决不平等问题,实质上不可回避的是对健康、教育、技能上的投资,用财富再分配的办法是无法解决的。"而且,大规模的收入再分配违反了效率观,有可能阻碍富人生产力的提高。因此,一个良好的社会宁愿从效率观出发,通过个体或政府的力量来促进生产率,也不愿破坏依法制定的税收和收入再分配原则。

  第二种方法也称为滴漏理论,即通过对富人的投资,创造就业机会,增大经济产出,从而最终带动那些较穷的人,使他们从中获益。政府增大富人的生产力有多种渠道,比如可以通过税收、建设良好的基础设施来刺激那些有钱可以投资的人。增加了投资,就有了良好的有助于经济发展的宏观经济环境。依据滴漏理论的政策是一个有效的办法。但是应提出以下两个问题值得我们注意,一是人均收入要提高到何种水平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贫穷?二是即使人均收入的增长与贫穷的减少之间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关系,然而要消除贫困现象也许需要一段极长的时间。

  第三种方法是直接提高穷人的生产能力。这已经成为许多多边援助机构的信贷政策,它是消除贫困的最有效的办法。一些发展中国家最近刚刚开始实施的免伙食费就学项目,就是其中的一例。该项目使学生就学和政府食物补助联系起来,然而,政府针对减少贫穷和提高生产力所进行的各种项目,其效果还取决于穷人对这些措施如何反应。更进一步说,扶贫项目开支的大小可能会被政治制度所制约。在中央集权下,政府开支的组成和数量是由一部分人控制的,而在民主社会里,却是由大多数选民选举出来的代表决定的。大多数选民根据社会现状投票,这些社会现状包括收入的分配、人均收入的水平,宗教问题以及他们对当选的政府官员的态度等。因此,经济增长依赖于国家的制度和最初的经济状况。这样的一个依条件而定(path-dependent)的经济增长也许会限制政府干涉的程度。

  一个国家开始的经济状况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内改变,这就会限制他以后的发展,例如一个拥有众多人口、生活水平较低的国家,因为大多数人不存钱、不投资于教育,经济就很难起动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外来资助也许是使这个国家跳出"增长陷阱"的唯一办法。

1994年1月20日

管理条例——对方缺席的契约——谈转变政府职能

  市场经济对解放生产力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其诀窍正如斯密所指出的,它把每个人发家致富的努力汇集成为全社会经济增长的动力。人们自私的愿望不再成为社会动乱的根源,反而促进了彼此的幸福。市场经济中权责利的关系建立在契约之上,而不是宗亲关系之上。每个成年人都有自主地与他人订立契约的权利。为了防止契约侵犯他人的利益,所以要有法律,这是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则。凡与法律抵触的契约都是无效的。由此可见,法律不同于契约,它不需要得到当事人的同意,它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基本的原则。

  法律对于市场的重要性,经过近年来的实践和宣传,已逐渐为大家所认识。但管理一个市场光有法律还不够,因为法律只规定了对个人权益的保护,并不能保证市场运作的效率。为了提高效率还需要制定一系列的管理条例,它使得同一件事可以用较少的人力物力去完成。由此可见,管理条例虽然也是由政府制定、颁布、执行的,但它完全不同于法律,它实质上属于契约的性质。它不同于一般契约的,仅仅在于它是由一方单独制定的,并没有征得另一方的同意,这是因为在技术上不可能逐个去征求当事人的同意,而不是因为像法律那样,不需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所以管理条例实质上是一方缺席的契约。

  但是在我国这个缺乏民主传统,政府常有至高权威的国家里,官员们似乎有一种习惯,即"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在这种习惯影响下,主管部门颁布的各种管理条例,往往缺乏和对方商量的精神,而只顾自己的方便,其结果是与制定"管理条例"的初衷相背,不是提高效率,方便各方,而是叫当事人往返奔走,浪费时间和精力。有的条例成了刁难对方的借橱,既不能给自己带来方便,还给别人设置障碍,甚至叫人左右为难,无所适从,所以才有办一个合资企业盖几十个图章的怪事。

  所谓"对方缺席的契约",其核心精神是指一方无权强加于人,相反,它应当是平等协商的结果。所以在制定条例的当时,便应尽量考虑当事人可能提出来的反建议,并想法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条款。试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中国公民为了出国申请护照,必须有正当理由。对方邀请可构成正当理由,但邀请信常用外文书写,为了审查方便,当局规定外文邀请信必须译成中文。同时为了保证译文的真实可靠,必须由被授权的翻译机构来翻译。这一系列规定看起来是合乎逻辑的。但这里忽略了一个要点,即如何从申请人的方便出发,使事情能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费用办成功。成千上万的申请人很可能提出一条反建议,即政府雇请兼懂外文的人才去办理申请护照的审批,这样可以节省往返请人作翻译的时间耗费,将译文打印成文,以及翻译本身的费用。这笔费用对每个申请人而言,总在50元以上,而如果由兼懂外文的办事人员办理,所增加的额外费用平均在每一笔申请上大约只不过二三元钱。这样所节省的社会成本全国每年可达上千万元,这仅仅是几百几千件类似规定中的一个例子。全国每年因政府颁布的条例不尽合理而造成的直接间接浪费恐怕要占整个国民生产总值的几个百分点。

  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之所以比较穷,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

  做生意,买卖货物,提供服务,都出于双方自愿,实质上是一种契约关系,其特点是任何一方无权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在现代社会中,有许多商品和服务是由政府独家提供,由不得客户挑选。处于这种垄断地位,政府即使像宰人个体户那样索取高价,百姓也只能就范。现代经济理论分析得出结论,即使政府将所赚的超额利润用之于民,对整个国民经济仍是不利的,因为价格扭曲导致了资源配置失当。如果个别部门将高收费当作单位的福利来源,则无异于以权谋私,离开贪污仅一步之遥。政府部门以其垄断地位收取额外费用,在社会上起了不良的示范作用,其危害性更不能用金钱来计量。

  政府很大一部分的工作正是制定和执行各种管理条例,将自己置身于一个平等的契约一方,将极大地改变政府职能,同时也将改变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

1994年2月8日

中国改革的制度观

  中国经济改革的16年国民生产总值增加了2.3倍(《中国统计年鉴》1993年第31页),这在中国的几千年历史中或许是独一无二的,在当今世界各发展中国家摆脱穷困迈向小康的历程中也是一件特别重大的事。那么它对经济学的意义是什么呢?经济学本来就是研究财富增长规律的,中国经济迅速增长的事实应该为经济学理论提供最根本的事实佐证。今天我们就为这个问题试图作出一点回答。

  微观经济学很好地论证了价格如何引导资源配置,以及竞争形成的均衡价格如何使资源配置的效率达到帕累托最优。中国的改革确实对这一微观经济学的结论提供了令人信服的事实例证。但经济学分析停留在这个层次上显然是不够的,因为从改革的历程来看,更重要的问题是为什么价格会发生扭曲,纠正价格扭曲的阻碍来自何方,以及依靠什么力量才能推进价格改革。近年来国内对产权理论的兴趣极高,正是由于试图对这些问题作出回答。

  产权对降低交易费用和提高经济效率的作用逐渐被中国的经济学家们所理解,而且结合自身的实践加以开拓,极大地丰富了渊源于西方的这门学问。然而产权理论和交易费用理论是否可以完整地回答中国经济增长的规律,并进一步指出深层次改革的方向?从事制度研究的经济学家对此持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除了产权理论,还有更深层次的问题需要加以发掘。

  我们将从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来发掘这个问题,即穷国和富国的劳动者同工不同酬。要回答富国与穷国同工不同酬的原因,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从制度经济学家的眼光里可以简单概括为是经济制度不同造成的。确实,世界上一切穷国都在经济制度上存在严重的缺陷,所以穷国的青年人都希望移民到富国去,更换一个制度背景,使自己同样的劳动可以获得较高的报酬。发展经济学致力于研究穷国如何能变富,过去把眼光集中在储蓄,投资,资本产出系数,以后又研究了教育、人口。可是正如North所说,教育的普及,出生率的降低,资本产出系数的提高,都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现象,而并非发展的原因。发展是制度变化的结果,或者说,如果没有制度演变,经济的发展是不可能的。

  什么是经济制度?它看不见,摸不着,然而又无时无刻不在影响人们的经济决策。人为什么会努力去找工作?人在单位里工作时为什么会偷懒(上班时养精蓄锐,下班时冲锋陷阵)?人在什么条件下会行贿受贿?这些都是经济制度在起作用。好有一比,经济制度正像地心引力,它们无时无刻不在起作用,强烈地影响人们的行为,但它们又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人们已经习惯于它们的存在,以至于并不感觉它们对自己的影响。在牛顿发现地心引力之前,人类之中并没有谁说出过地心引力的存在。现在经济学家需要发现经济学中的地心引力,即经济制度如何影响了人们的经济行为。

  经济学的前提是经济人的假定,即认为人都是利己的。这个假定虽然不能说把人的行为动机全部概括进来,但从经常性的规律而言,它十分有力地解释了大部分的经济现象。整个市场制度可以说就是根据经济人的假定而设计的。然而利己的动机只是从主观上解释了人的行为,没有看到客观环境如何在起作用。例如有的国家里有大量的人贪污受贿,另外一些国家里大量的人不贪污受贿。我们不能断言另一些国家里的人不是经济人。同样都是经济人,何以有时贪污受贿,有时不贪污受贿?因为他们所处的制度环境不同。可见研究制度之重要。

  建立在交换基础上的市场制度与没有分工的自给自足经济,以及有分工而没有交换(只有分配)的计划经济制度相比较,是一种能较好地利用各种资源的制度。粗看起来,交换似乎应该是最顺乎自然的一种制度,因为只要两个经济人都希望改善自己的境况,如果谁也不能奴役谁,最自然的结果便是协商出一种能同时改善各方境况的方法,那就是交换。可以是交换产品,也可以交换劳动。一旦交换出现,就会有分工,有价格,有市场规则,市场制度就可以建立了。或说,如果我们能把一个现行制度打碎,重新组合起来的制度最可能的应是市场制度。苏联解体后的大爆炸改革路线,其哲学基础也许正是这样想的。然而事实上人类历史有记载的五六千年中,市场制度是大约在五六百年前才开始萌芽。古埃及曾经有一个非常发达的分工社会,由于分工才产生了建造金字塔的专业人才,但那个分工制是建立在等级社会基础上的,它没有演化成市场制度。中国在3000年前就有了金属货币,说明那时分工和交换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但由于皇权对市场的干预,商人不断受打击,市场是支离破碎的,没有形成主宰每个人生活来源的经济制度。为什么一种顺乎自然的市场制度的确立如此之不易呢?

  产权理论的研究对这个问题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交换的前提是所有权,如果所有权不明确,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交换。国有企业之间是不可能有交换的,因为大家都是国家所有,干嘛还要交换呢?如果真的出现了讨价还价,说明它们已经不是国家所有,而是部门所有,而且这种讨价还价形成不了经济学意义上的价格。只有买卖双方缺乏第三者的插足,价格不是市场出清的信号,只能是买卖双方力量对比的标志。这一分析说明清一色公有制经济必然是缺乏效率的,因为公有制内部不可能有买卖双方利益的对立,不可能有价格的形成,资源的配置缺少了价格信号的引导,必然是低效的。所以中国在计划经济时代有一句流传很广的话:最大的浪费是计划中的浪费。

  如果所有权不明确,不牢靠,通过交换得益还不如通过巧取豪夺得益来得方便。尤其如果对手是一个弱者的话,更没有必要去交换了。由此我们看到,在等级社会结构中交换是很难得到发展的,因为交换必须建立在地位平等的自由人之间的竞争基础上。人与人社会地位的平等,最主要的表现是在对财产所有权的平等上(不是财产多少的平等,而是享受握有此种权利的平等),欧洲的市场体制是经过文艺复兴的洗礼才出现的。中国市场制度之脆弱性渊源于皇权的无限制。直到今天,农民在交换中拿到一张白条,农民负担过重(所有权无保障的另一种说法),其根源是农民的社会地位的不平等。我敢说,如是农民地位平等问题不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是无望解决的。环顾当今世界各国,凡是人与人地位平等的社会才会产生并维持市场制度。相反,等级森严的社会结构,虽然也有交换的发生,然而却维持不了市场制度。这里可以看到基本人权与市场制度的关系。

  经济制度既然时刻影响人们的经济行为,那么自然会问经济制度是什么?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我认为经济制度是人们取得可交换的物质享受(通过或不通过货币)的规则。如果人出卖自己的劳动可以取得货币,货币又能不受限制地交换到物质享受,这就是一种经济制度。人们买软席火车票要出示等级证明(副教授,处级以上等),光有钱还不行,这也是经济制度,主管进口配额的官员有机会向企业索贿,某些干部的私人消费可以报销,开会时送礼品,单位分配住房等等,这些都是经济制度。但经济制度不包括人们取得非交换性物质享受的规则,更不包括处理人与人非经济性的权利与义务。

  上面一些例子说明了人们取得物质享受有许多渠道,挣工资维持生活当然是最普通的一种规则,但人们通过其他渠道得到利益的办法还很多,经济制度影响着人们的行为。为什么在中国干部们特别看重评职称?为什么中国的机关都有级别?连和尚都有科级处级之分?为什么单位分房是一场大斗争,有时闹得寻死上吊?为什么中国特别重视人际关系和社会地位?为什么越是贫困的农村婚丧嫁娶花费越大?这些都和非要素市场的收入来源有关。

  从制度经济学看,中国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让人们的一切收入都通过要素市场得到(仅仅除掉社会救济性质的一部分)。过去大家强调"按劳分配",其实这并不完整。更重要的是从宏观均衡来分析,非要素得到的收入越多,则从要素市场得到的分配就越少。关于要素市场,已经有了很多议论,但多半是从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关系的角度出发,很少从经济制度的观点出发。我们知道,GNP是要素活动生产出来的,然而GNP的分配却未必都分给了为生产提供要素服务的人。相反,上面举的许多例子说明在中国存在各色各样的非要素市场的收入。由于由要素生产出的GNP是一个既定的数,非要素市场分配的收入越多,剩下来给要素提供者分配的收入就越少。前面提到的穷国和富国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与非要素分配有关。一些外国人或中国同胞在国外住的时间长了,回国未许多地方看不惯,其中很大一个原因就是非要素市场的收入分配。

  在计划经济时代,人们的收入与提供了多少要素无关。GNP的分配并不依赖要素市场,也没有要素市场。因此要素不能充分就业,已经就业的也没有发挥出最高效率。由于人不能尽其才,物不能尽其用,人力、资源、资金的浪费惊人。改革以后,劳动市场,资金市场,房地产市场从无到有,要素就业的机会大大增加,要素的利用率和组合得到改善,使GNP高速增长,然而在这制度演变的同时,不但传统的非要素分配还顽强地存在,而且新发生了许多机会,可以绕过要素市场而获得分配。这几年贪污、走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赖帐、毁约、诈骗、偷抢、勒索、巧立名目滥收费,设置繁文褥节、增设有形元形关卡,这种种现象都与非要素收入有关。这一切机会都与市场经济背道而驰,而且对市场经济起着破坏作用。如果任其发展,中国经济就会走上歪路,变为畸形的"市场经济"国家,世界上这类非骡非马的国家很多,他们陷入了长时期的经济停滞,因为非要素收入的渠道已经制度化,既得利益集团形成了强大的政治力量,任何制度创新都会遭到强有力的抵制。中国的改革目前还充满着制度创新,一切规则都经历着迅速的变动,但当改革的热情冷却下来之后,留下来的是一个什么制度却还是一个未知数。依我看来,当今改革的当务之急是建立市场规则,肃清非要素收入的各种渠道,从而逐步巩固一个新的制度。

  经济制度是一整套有形和无形的规则,牵涉到物质分配的法律条款是有形的规则,改革至今中国人大约颁布了一百多个与经济有关的法律。法律在维持市场规则中的重要性日益为大家所重视,以至于出现了一种偏向,认为只要有健全的立法和严肃的司法,问题全都解决了。其实远非如此,无形的规则,包括伦理,传统文化乃至语言规则,都或强或弱地影响着人们的经济行为,它们起的作用大大超过法律的作用。事实上法律是交易费用极高的活动。国家维持立法、司法、检察、监狱,加上私人法律服务消耗了(我们却反而说创造了)巨大的国民生产总值。一个国家如果百姓没有道德约束,事事依靠打官司,不可能是高效率的。相反,道德是每个人发自内心的约束,它的执行成本等于零。中国有句俗话:法不责众。说明大家不认为是违法的事,定了法律也是枉然。中国百姓历来认为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无主之物,人人可以据为己有,并不犯法,所以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的法令极难贯彻。说明法律并不是十分可靠的规则,相反,每人心中判断的是非标准,却是一条无形的雷池。而且虽不犯法却影响经济效率的事例无穷无尽,都只能靠道德来约束。例如开会迟到并不犯法,但浪费了时间,降低了效率。这些事例都要靠道德来约束。在改革过程中不研究转型期的道德建设,而只醉心于法治,是舍本求未。法律最好是看而不用,没有人犯法,才是理想。

  美国经济从80年代中期以来经历了一场解除管制(Deregulation)运动。航空、电讯、天然气、铁路都有了很大的改变。但我们必须分清的是,解除管制只是对经济活动而言,而绝不可扩大到对市场基本规则的放松。然而什么是活动本身,什么是基本规则有时是很难区分的。中国的情况有点反常,即政府对经济活动干预过多,而对市场的基本规则反而管理不力。近几年实际的犯罪率大幅度上升,强盗竟敢在火车上行劫,更不用说汽车、轮船了,只有飞机上还没有出过事。农村的治安问题更是严重,国务院不得不专门开会讨论农村治安。治安出问题,人身安全部得不到保障,何况身外之物的财产呢!财产权没有保障,何来市场经济制度?

  西方现在的市场经济制度是一个相当成熟的制度。政府和人民积累了大量管理这个制度的经验,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这是一个高效率的制度,也很少有人从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来指出这个制度的缺陷。然而我们不得不说,这个制度仅仅在生产上具有高效率,同时却培养了消费中的严重浪费。市场制度使企业追求极大利润,生产过程中的任何浪费都可能转化为利润,而且同行业的竞争使浪费难以长期存在下去,但市场制度中生产的目的是为了销售而不是为了消费。产品卖出去了,事情就到此结束。广告和包装中的一部分成本就是为了销售而不是为了消费所花的。美国的中产阶级家里充满着从来没有读过的书,没有拆封的杂志,只穿过一两次的豪华服装,积满灰尘的摆设,或式样过时的首饰。这些东西当时之所以买了下来,多半是被那诱人的广告,或莫名其妙的个人占有欲所驱动。事实证明,他们不买这些东西,生活质量并不会有多少影响。相反,节约资源反而能使地球上每一个人生活得更舒适一些。美国人人均能源消耗是中国的10倍,如果中国也采取美国式的市场制度,仿效美国的生活方式,地球上的资源过不了几百年就会消耗殆尽,我们希望人类在地球上还能生存几万年甚至更长,然而如果我们不能将资源大部分回收利用,人类用现在这种经济制度所支持的生活方式将不大可能超过一千年。当然,按照热力学第二定义,非但人类终有结束的一天,宇宙也有它的极限。但我们什么时候耗尽我们可以利用的资源,很大程度与人类社会采用什么经济制度有关。许多有识之士已经看到了资源有限和地球环境容量有限的这一事实,但大多数人寄希望于新技术的出现,很少有人看到这个问题的解决最终依赖于经济制度。这一持续发展的制度要求不但消除生产中的浪费,同时也能消除消费中的浪费,使节约资源成为普通的第一守则。  


□ 作者:茅于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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