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当阳光钻过百叶窗缝隙,照射在办公桌上的时候,我的有关雅各星系近期局势和发展前景的报告也终于完成了。我竭尽全力从椅子的束缚中解脱出来。站起身,活动了一下有些发僵的四肢。

  通宵工作,原本是每一个职业政治家的"必修课"。只可惜我在这门课上,顶头也只能混一个及格而已。这还要多亏苏珊娜泡的那几杯红茶,否则我不知道已经睡过去几次了,根本别想熬到天亮。

  当我再次回到办公桌前的时候,我又把桌子上的报告重新浏览了一边。突然,我觉得好像落下了什么似的。于是,我赶忙在报告的后面加上了这么一句话:"本次报告内容,系根据怀特代办和内山富美商务参赞之报告,综合整理而成,仅供近期参考之用。"对于干练的职业外交官来说,道听途说和二手材料,不管它是多么的真实可信,也只是"参考消息"而已。我们的信条是"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亲身所感"再加上完全理性的客观分析,所得出的结论。

  想到这里,我已经对今天的日程安排有了一个大致的想法。随即,我把苏珊娜叫进了办公室。

  "苏珊娜,这是我写的报告,请马上送机要室,发给联邦外交部。我现在要去睡眠室去做一个小时的充分人工睡眠。一个小时之后,请你帮我准备一份这里的地图、代办处一般公务人员的外交护照和一份圣·阿奎那的夜间通行证。如果今天有什么礼节性的活动,就交给礼宾司去处理吧!"我有沉思了一会儿,接着说,"对了,今天晚上请帮我约见这里的外侨商会负责人……大概就这些吧!"

  "那么,是否要给您准备出行用的交通工具呢?"苏珊娜一边纪录,一边问道。

  "不必了,我步行就可以了……请你最好为我准备一套比较不太扎眼的服装,可以吗?"

  "是的,阁下!"苏珊娜回答道。

  代办处的所在的位置,大体相当于市区的东北部边缘地带。而根据教授给我的地址,我必须继续向北,步行大约5哩左右,到一个名为巴巴佐乐的小镇,去寻找那个神秘的秃头路易。

  圣·阿奎那宽阔的大街在刺眼的阳光照耀下显得异常的冷清。街道的两边种植着奇形怪状的异星植物,可能是由于季节的缘故,显得有些颓唐,泛着枯萎的焦黄。虽然是白天,可是走了许久也看不到一辆车通过,而行人也是稀疏得很。偶尔碰见对面的来人,也总是互递眼神,以示问候。至于商场和店铺,绝大多数有已经关门停业。少数依然营业的几家,也已经是一派门前冷落车马稀的景象。

  与此相反的是,路上巡逻的军警却特别得多。一路走来,有七队军警曾经上来盘问我的身份。不过,每当我一拿出那份烫金的外交官护照的时候,他们无一例外都毕恭毕敬的给我闪道。总得来说,路上还算顺利。

  大约30分钟以后,我离开了市区,沿着交通干道继续前行。走着走着,仿佛是在咫尺之间进入了另一个天地之中。一眼望去,宽阔的平原上,浸满了绿色。我分不大清楚,那些到底是农田还是草场,也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但是,我依然能够从那爽眼的颜色中,找到令人神往的快慰。在目力勉强可及的遥远之处,矗立着高高的山脊,仿佛是擎天的巨柱,透着苍劲的力量。我这才了然,原来我所处的这座城市是被建立在一个巨大的盆地的中央。而这里的原本的繁盛与富庶,也就可想而知了。与先前的城市里,灰蒙蒙的色调不同,这里的一切都是鲜活而富有生机的。我抬头看了看,飘着白云的蔚蓝天空,再举目遥望大路那好似无边的尽头。一股莫名的兴奋涌上心头,于是我有了一个预感:此行的收获将远比我所能够预料的要多得多。

  因为离城市已经有了一段距离,路上的行人和车辆也渐渐得多了起来。这使我不得不,尽量靠近路边行走。而更多的人,则是在农田里辛勤的耕作着。这使得原本就靓丽的风景画中又平添了几分活力。我又向前走了一段路,路边出现了一面路牌,上面写着"BAPASOR"。看来前面就是我的目的地了。

  当我真正的站在巴巴佐乐的街头之上的时候,我真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样的场景,看来似曾相识。我无法用语言来具体的形容它的形态。不过你可以回忆一下,那些早期最为经典的西部片中的小镇情景。这里和电影里描写的颇为相似。一条宽阔的街道,横穿小镇,一眼就能够看到镇子的另一端。各色的建筑,包括酒吧、旅社、杂货店和邮局,并不规则却又不失整齐排列在两侧。在为令人惊讶的是,这里几乎到处都能够看见马,而且很多人都骑在上面。要知道,由于动物权利主义思潮的影响,这样的行为在共和国联邦的领域内,是被列为绝对非法的。不过,政治学院的学生,因为其特殊的身份和未来所可能承担的职责,被特别允许练习马术,但也仅仅是基本技巧和盛装舞步。至于,纵马狂奔却是被列为严格禁止的违纪行为。

  在这里,人们的装束更是显得有些千奇百怪,从原始的尼安德特人风格的服饰到最前卫的"狂野装"应有尽有。倘若让你,突然置身其中,你一定会认为自己在作白日梦。不过,眼前的一切的确是事实。而当我再次打量自己的时候,却突然发现自己活脱是一个20世纪初,为查办私酒案而四处奔波的FBI探员。看来所谓"女人精通穿衣"的观点,也并不尽然。

  如果,你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要找一个素昧平生的人,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很简单,找个酒馆问问那里的老板,十有八九,你能够得到满意的答复。正巧,在我的眼前,就有这么一家不大不小的酒馆。硕大的招牌上写着:"NO PARENTS BAR"(无父无母酒吧)。很明显,这一定是一个新移民的俱乐部。而且,这里正是我要找的地方。

  当我推门走进酒吧的时候,扑面而来的是震耳欲聋的乡村摇滚乐和令人作呕的强烈的酒气。这突如其来的激烈感官刺激,使我几乎要失去知觉。但是,瞬间的紧张过后,我又恢复了清醒的状态,这是我才发觉酒吧里的噪声,除了音乐之外还有人们尖利的咆哮声。仔细的打量这间酒吧,看来也没什么不同。亦如人们常见的那样,光线昏暗,人声鼎沸,酒气熏天,再加上无聊者漫无边际的调侃。

  就在我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肩膀上突然多了一只手。我猛地回头一看,一张粘满了醉意的刀条一般的男人脸出现在我的视野里。而那张脸上的两只不大的鼠目里,透出两道龌龊的光来。

  "嘿!兄弟,新来的吧。怎么没见过你呀……我明白了,你也是没娘疼的再造人吧?"他说话的时候,嘴里带着浓烈的酒气,而另一只手里还紧握着半空酒瓶。

  "对不起,看来你误会了。"我转过身来,把他的手从我的肩膀上移开,"我有父母。今天,我是来找人的。"

  "吼!原来是怎么回事。"那男人可能有些失望,掉过头去,冲着酒吧的一个角落里阴阳怪气的喊,"班克斯,这个小白脸要找你。"酒吧里,立刻爆发出一阵狂笑。

  我顺着那人目光的方向望去,一个光头的大个子已经从角落里站了起来,晃晃悠悠的走向这边走来。"他就是秃头路易?"我想。应该不会吧,这跟我的想象差的也太远了。况且,那人叫他班克斯……不过"秃头路易"也许只是一个绰号。

  "是你要找我吗?"说着,大个子班克斯已经走到了我眼前。

  "你就是秃头路易?"我反问道。

  "你说什么!"班克斯被我的话惊呆了。随即,他的眼睛里开始露出凶光。

  "这么说来,你不是我要找的人。"我有些失望的说,"打扰各位了。"我开始感到情势有些不对,看来最好赶紧离开是非之地。于是,我便想抽身出去。

  "等一等。"班克斯并没有给我"逃跑"的机会,他向我逼近了一步,"你到底为什么要找路易大叔?"

  还没等我回答,先前那个刀条脸扯开嗓子大叫,"嘿!大伙听着,这小子想找路易大叔的麻烦。"

  一瞬间,原本疯狂的摇滚乐突然哑了嗓子,嘈杂的人声也不见了,房子里静得有些出奇。而酒吧里,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约而同的指向了我。而我清楚的知道,这其中的每一道都不怀好意。

  "说,你到底为什么要找路易大叔?"班克斯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这次听来好像又平添了几分恐怖。

  "我要找的是秃头露易。至于找他干什么,我想这与你们无关。"我自知如今的形势对我十分的不利。但是,也许是性格中倔强的一面起了作用。我选择了更加强硬的态度。当然,这样的态度,必然会给我找来麻烦。

  果然,班克斯被我的态度激怒了。我看到他的两只手,已经紧紧的攥成了拳头。准备随时,挥向我的面颊。

  就在这个时候,先前的那个刀条脸,走了过来,而他的脸上依然戴着令人作呕的古怪笑容。"你不就是想见'秃头露易'吗?那容易!"说着他探过头来,"不过有个条件……"

  "欧文,你这个杂种想干什么?"班克斯听到这话,愤怒的向那个男人嚷道。而我因此知道了,那个刀条脸的名字叫欧文。

  欧文不慌不忙的向班克斯挥了挥手,继续对我说:"怎么样,考虑考虑吧!"

  "如果你能让我见到秃头露易,我愿意答应你的条件。"这在明显不顾了,所谓的条件,一定欧文的陷阱。但是就目前的局势而言,我别无选择。

  "好!我的条件是……"欧文的声音拉得很长,突然他的眼睛里划过一丝杀机,"除非你是个死人。"说是迟、那时快。欧文手里的酒瓶,猛地挥向一旁的桌子角。啪啦一声,酒瓶应声而破。随即,破酒瓶在欧文左臂的带动下,直接刺向我的软肋。

  对于他的突然袭击,我早有准备。眼见凶器刺到,我一侧身,让过破酒瓶。而此时,欧文因为第一下刺空,身体失去了重心。我顺势脚下使绊,只听扑通一声,欧文摔倒在地上。

  站在另一边的班克斯,看到欧文吃了亏。立刻窜了上来,挥起拳头,向我打来。我不慌不忙的让过他的拳头,顺势在他的肚子上,狠狠的揍了一拳。班克斯显然没有料到,我有这么一手,高大的身躯晃了晃,便仰面朝天摔倒在地上。

  眼见如此情景,酒吧里的人全都红了眼,纷纷抄起各种家伙,一起向我扑来。其实,我早就料到会有种情况出现。记得曾经有一位前辈说过:"实力是强硬的前提。"我之所以敢于在这样的场合,采取如此强硬的态度。归根结蒂,是我从小就练就的一身功夫,近身搏击更是我的擅长。不要以为,政治家都是些玩弄词藻的文人,其中也不乏如我一样的文武全才。所谓"后起之秀",当然不是浪得虚名。

  转瞬之间,酒吧里的不寻常安静被另一种形式的喧嚣所代替。这哪里还是饮酒作乐的地方,纯粹成了打群架的"把式场"。不过,所谓双拳难敌四手,面对不少于十打的对手,我也并没有什么占优的把握。虽然,我对当初的决定有些后悔,但为了免于不幸"殉职"的厄运。我不得不继续和潮水般涌上来的人"作战"。

  就在众人激战正酣的时候,"砰"的一声枪响,从人们的声后传来。紧接着,原本悬在吧台上方的一盏八面水晶灯被飞来的子弹打得粉碎。灯的碎片,随即四散开来。而原本向我进攻的人群,也因为要躲避碎片,后退了一段距离。而我也及时的跳了出来。我真的感到自己很幸运,因为子弹的速度比声音慢,虽然只是千分之几秒,但是就是这点时间给了我反应的机会,否则我一定会被落下来的碎片扎伤。

  所有的人,带着各不相同却大体相似的感情和神色,都不约而同的向枪声响起的地方望去。只见,酒吧的门敞开着,耀眼的阳光射了进来,照在每个人的脸上。原本处于昏暗之中的近百双眼睛,都受不了突如其来的光辉,而争相躲避着。自然,我的那双眼睛也不例外。然而,我却在光晕中,看到了一个美丽的身影,我确定那一定是个姑娘。

  大约有过了将近两秒钟的时间,我的眼睛终于恢复了常态。于是,那个停留在视野的模糊范围内的影像,也就相应的清晰了起来。只见,一个身着牛仔装的女孩,站在酒吧的门口。他的手里握着一把大口径的银灰色左轮手枪,隐约还能够看到枪口的硝烟。显然,刚才打碎水晶灯的子弹是从那里射出来的。女孩的头上戴着一顶标准的西部牛仔毡帽,而他的头发却是亚麻色的。最开始,我意味她的头发一定是人工的,可是当我仔细的观察过后,我确信那种自然的光泽是与生俱来的。虽然,我们之间的相距不远,但是由于她的帽檐压得很低,我无法看清楚她的脸。而她的脖子上,还扎着一条红白格相间的围巾。而她的胸前还别着一枚"奇异"的胸针。

  "妮克,原来是你!"已经被我击倒过六次欧文,仿佛是看到了救星一样,从地上爬了起来,向那个女孩叫道。

  "废物!"妮克不懈的看着欧文的丑态。随即,她的头转向趴在另一边地上的大个子班克斯,"班克斯,这里到底出了什么事?"

  "你居然还问我们出了什么事!"欧文对妮克的傲慢态度相当的不满,"你知道吗?要不是我们反应快,你刚才的那一枪不知道要害死多少人。"

  "那又怎么样?"妮克对于欧文的指责,似乎并不她在意,"这间酒吧本来就是我的。你们这些混蛋,居然敢来这里闹事,把整间店都给砸了。就算是都打死了,我看也没什么关系。"

  "你……"欧文显出一副气急败坏,却又无可奈何的神情。但是,我依然不太相信这家酒吧,居然是这个女孩的私产。而直觉告诉我,她也许是我能否找到"秃头路易"的关键。

  就在他们两个人对话的同时,先前的趴在地上的班克斯,终于竭尽全力,从地上爬了起来。而此时的班克斯,早已经没有了先前的威风,全身上下到处都是伤痕,这自然是我的杰作。妮克见到班克斯,如此狼狈不堪的模样,也是有些吃惊,"喂!班克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可能是由于伤得有些过于严重,班克斯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他猛地转过头来,用手一指,恶狠狠的说道,"就是他,这家伙要找路易大叔的麻烦。他一定是执行官公署的爪牙。所以,我们就想废了这家伙。可是……可是……没想到……没想到他……"这时候,我从班克斯的眼睛里看到畏惧的神情,看来他多少接受了点教训。

  "是吗。"原本站在门边得妮克,把手枪收回了枪套,慢慢的向我走来。我原本已经放松的双手,又再次紧握成拳。在这里,我不能心存任何侥幸。

  妮克越走越近,终于她在离我还有数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我这才发现,这个小姑娘即使是带了帽子,也比我矮了将近三公分。而当她抬起头来注视我的时候,我更加肯定这个小妹妹绝对不会超过17岁,因为我所见到的是一张稚气未脱的娃娃脸。而且,不知怎的,这张可爱的面庞,使我不由自主的想起,在求学之时,随处可见的日本娃娃,因为他们真的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与此相应的是我的戒备之心,也相应的有所减弱。

  妮克仿佛也被我的模样吸引了。她明亮的眼睛,久久的注视着我,不过那里面更多的是充满了好奇。待了一会儿,我意识到眼前的情景过于尴尬,于是便抢先开了口:"小姐,非常抱歉。有人要我来这里找一个叫秃头路易的。可是这里的先生们,好像对我有些误会,结果……今天,酒吧里的所有损失,我愿意包赔。"

  "你好像很有钱的样子吗!"妮克听到我的话,脸上透出一阵怪异的表情,"你说,有人让你来这里找路易……那个人是谁呀?"

  "怀特,詹姆斯·怀特教授。"对于教授的事情,我认为没有隐瞒的必要。而与此同时,我在回味妮克的声音之时,却突然感到一丝甜润的感觉。

  "不可能的!"妮克对我的回答并不满意,"怀特教授是爷爷的朋友,她怎么会叫这么凶的人来找爷爷呢?"后面的半句,女孩好像是自言自语。而我却有些惊愕:怎么,这个女孩难道是秃头路易的孙女,不可能吧!

  女孩仿佛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言,随即绷起面孔,"你听到什么了吗?"

  "没有呀。"我故意装傻。这是我目前,所能采取的唯一正确策略。

  "但愿你没撒谎。"女孩仿佛松了一口气,"你要是不老实,我就一枪打碎你的脑袋。"

  "怎么会呢!"我说,"我可是天底下最老实的人了!"

  "胡说八道!"女孩的嘴角隐约有了笑意,"我看你才不是老实人呢!"这话没错,外交官是个比骗子更讲究狡猾的行业。女孩接着说:"你要是有证据,证明你说的是真话。我们就饶了你。要是你说谎,小心我把你切成八块,然后再关到班房里去。"

  天哪!这是什么逻辑,大卸八块之后,还要坐牢。再说证据,我哪里有带什么证据!除非怀特教授亲自来作证。可是,他要是真的能来,哪还会发生这种事情。我望着妮克的眼睛,无可否认他们的美丽,望进去仿佛可以洞察到其中的优雅与深邃。单单是这双眼睛,就足以让繁星的光辉黯淡,让美神汗颜。

  可能是,察觉到我的目光里的肆无忌弹,女孩的脸上飞过一丝红霞,"喂!你到底有没有证据。再不说话,我可要动手了!"我同样也感到了自己的失礼,连忙收拢起放肆的目光。正是这短暂的凝神,我突然想到了解脱困境的方法。我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了,教授写给我的地址。"你瞧!这就是教授给我的地址。所以,我才能到这来。"

  女孩接过那张纸,看了看,"这的确是教授的笔迹,我是认得出来。"她依然在自言自语,"可是,单凭这些还是不能证明你是好人。你到底是教授的什么人?"

  "学生!"我答道。

  "不可能。怀特教授是联邦的外交官……难道你也是从联邦来的?"

  我点了点头。

  酒吧里的人,开始纷纷的议论起来。他们原本凶狠的目光,变得充满了狐疑和困惑。仿佛在他们面前,刚刚与他们对打的是个不可理解的怪物——不过,对于他们来说,我既是外国人又是外星人,的确是满怪的样子。

  女孩沉吟了一会儿,突然抬起头来,说:"好吧!我决定带你去见路易。"

  还没等我回答,一旁的欧文,猛的跳了出来,大声说:"妮克,你疯了!这家伙功夫这么好。再看看,他这打扮儿。不是刺客就是间谍。要是他存心想害路易大叔怎么办?到那时候,你可别说,我没提醒你……"

  "行了!"妮克对欧文的指责,相当的不满,"说起来,这里的所有人里,我跟爷爷最亲。难道我会害他吗?你这个脓包,少多管闲事。"

  欧文被女孩骂的哑口无言。于是,他连忙向班克斯使眼色,要他说上两句。可站在一边的班克斯,见到如此情景,连张了几下嘴,终于没有说出话来。女孩眼见事态有所平息。于是,赶忙上来,拉住我的手。

  "马克!"女孩向着吧台里面喊。原来刚才打斗之时,酒吧的服务生,因为害怕而躲到了桌子底下。听见有人招呼,才哆哆嗦嗦的从里面钻了出来,"大…大…大小姐。有什么吩咐吗?"

  女孩摇了摇头说,"马克,你也一大把年纪了。怎么还是这么胆小。快去多找些人来,把这里收拾干净。"紧接着,他对所有的人,说:"各位今天我请客,有多少开销,全记在我的账上。"说完这话,他就把我从酒吧里,拉了出来。

  

  一出酒吧,我深深的吸了一口,外面的清新空气。妮克要我在酒吧的门口等她。随后,经不见了人影。我多少感到有些滑稽,没想到教授给我安排了一项如此艰难的任务。不过,好在吉人天象,总算让我找对了不二法门。

  过了一会儿功夫,我突然觉得有人在身后,喘粗气。我回头一看,我的天哪!原来是两匹深棕色高头大马,站在我的身后。而妮克正骑在其中一匹的上面,而她的手里拽着另一匹的缰绳。我感到,可能是有些大事不妙。事实上,的确是这样的。

  马上的妮克,见到我这副莫名其妙的表情。立即笑出了声来,"嘿!乡巴佬。你不会连马都没见过吧!"

  我是乡巴佬?堂堂的威廉·斯坦德职业政治学硕士,联邦副大使,居然被别人当成是乡巴佬。这也太说不过去了。不过,我转念一想,其实也没什么,不过就是乡巴佬而已,反正我的目的是尽快见到秃头路易。然而,眼前只怕就是一关——那匹空着的马,显然是给我预备的。

  我吞了口唾沫,说:"这……这家伙,你是从哪里弄来?"

  "警察局呀!"他很轻松的说道。

  "怎么可能!"我半信半疑的说。

  这回轮到她感到惊讶了。"难道你看不出来。"他指了指胸前,"我是这里警官啊!而且从八岁那年就是如此。"我这才知道,原来被我以为是胸针的东西,竟是这里的警徽。不过如此一个黄毛丫头,居然可以做这里的警官,其中必有蹊跷。

  就在我绞尽脑汁思考其中的原委的时候,女孩似乎看出了些门道,"嘿!你别是不会骑马吧。真逗,挺大个的人,连马也不会骑……嘻!"

  女孩的笑自然是动听的,可这动听的笑,却是任何性娇气傲的男人(包括我在内)都难以接受的,"谁说我不会骑马!"说着,我绕到另一匹马的旁边,掳过缰绳,飞身上马。虽然,从马术课结业,到如今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了。但是,我对于自己优雅的上马姿势依然感到自傲。

  女孩见我上了马,便收敛笑容,说了一句:"跟我来!带你去见路易。"随即,催马飞奔而去。而我却坐在马鞍上,愣愣的望着女孩远去的身影。他说,让我跟着她,笑话!她跑得这么快,我怎么跟得上。更令我惊讶的是,原来马可以跑得这么快。这对于生活在动物权利的年代之中的联邦公民来说,的确是前所未闻的事情。

  我就这么愣在那里。大约过了6、7分钟,女孩和她骑的马又折了回来,非常生气的说,"喂!你怎么还在这里。你不想见路易了吗?"

  "我叫罗凌霄。不叫'喂'。"我说,"路易住的地方,离这里有多远?"

  "20哩。"

  "20哩?!"我张大了嘴巴,"别告诉我,你打算让我骑这玩意儿去吧!"

  女孩的嘴边,划过嫣然的一笑,没再说话。之后,掉转马头,催马又去。还没等我再次有所反应。一声口哨传来,胯下的坐骑,仿佛着了魔一般,突然飞似的蹿了出去。倒霉的当然是我,要不是我的手还紧紧的握住了缰绳,恐怕早已经从马背上被甩下来了。结果,因为启动仓促,头上的帽子因为惯性被甩了出去,可又没法子去捡。唉!那可是要花上我一个礼拜薪水的高档货。


□ 作者:吕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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