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班前,在传达室拿到一封信,是大学同学写来的。我已很久没有收到信了,更让我感动的是,这封信长达三页,端端正正的钢笔楷书。我反反复复的读了好几遍——忽然发现,收到一封信的感觉远比接到十个电话来的亲切。 其实以前我是一个很喜欢写信的人。那是从初中开始的。 班上有个女孩,她妈妈在她很小时就去世了。她很沉默,不合群。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纸条上给她写了一段友好的话;第二天,她回了一封长长的信给我。之后,我们几乎每天都会给对方写一封信,写信,读信,成了彼此生活中的一种乐趣。那些日子,我写信的热情是远远高于写作业的。回家总是赶紧把作业赶完,然后,在夜晚最安静最美丽的时候,听着音乐,娓娓的在信里表达自己。 现在想起来,那时的我们真是不可思议,明明就坐在一个教室里,而且,平日里也是形影不离的,却还能每天写一封长达千字的信给对方。翻看那些信,写的也无非就是些对人对事的看法,虽然没有多少意义,但是我后来作文总能拿高分大约也是缘与此的。 念高中时,邂逅了一个在其它城市读大学的男孩,带着少年的青涩与激情,我们以一周两封信的频率交流了近三年。他的字很漂亮,文笔清新怡人,每次收到他的信都象节日,那个晚上,我一定要用整晚的时间来构思回信的。在那些紧张而枯燥的日子里,写信与收信成了生活中唯一的亮点。 上大学不久,我就坠入情网。我的那个他少言寡语,寒假暑假与我通信也是三言两语,连扯两句天气的技巧都没有,通电话反而可以让我的失望少点,所以我的写信热情也渐渐冷却了。 大学毕业后,与朋友们的联系是以网络和电话为主的,如果有人问我要地址,我会不加思考的报出一串我常用的email地址。去年冬天,心血来潮的给十几个大学同学每人发了一封贺卡,没几天却统统因邮资不足退了回来。原来久不写信,连邮资从五毛涨到八毛都不知道——书信在我的生活中成了一件稀罕的事。 可是,今天当我收到这封信的时候,那些久违的感动却一一涌上心头,我似乎能看到写信的人在温馨的灯光中凝思微笑的样子,那么遥远却又那么贴近。 我想,我也该提起笔,给朋友们去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