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中国的新诗,导源于法国的自由诗。因为法国的规律诗,必须
押韵;中国旧诗,也必须协韵。法国规律诗,必须有一定的音节,一定的休
止;中国旧诗,也必须是四言、五言或七言,有一定的顿挫。法国自由诗,
打破以上的常规,不用韵脚;中国新诗,也革了旧诗的命,不拘格调与韵脚。
如果将法国自由诗,作一番研究与检讨的话,对于中国流行的新诗,可有所
借镜。
我们先谈法国自由诗之意境。
诗不外意境与形式。自然以意境为主,形式为宾。我们始终以陶渊明为
诗祖,就是我们注重诗的意境。我们轻视“郊寒岛瘦”,也就是我们不注意
晚唐形式的诗人。自由诗其所以在法国,能崛起青云,不可一世,并不在其
形式之放浪无羁,而确在其意境之悠深玄远。
我在介绍任波著《醉舟》曾说:“无明之醉舟,处处是色,处处是声,
处处是光,处处是香,处处是味,处处是觉,处处是意,处处是我,处处是
他,处处是空,处处是无明,处处是无明灭,处处是象征。”
以上乃任波之意境,一层一层的前进,一层一层的扬弃,而至最高峰的
意境,即纤尘不染之最高处。
自由诗乃象征主义的产品,其意境与象征主义,完全相同。其不同点,
即在形式。依旧用旧瓶子装新酒的诗,则不称为自由诗而已。
意境,自常识入门。常识以五官为枢纽。五官之中,人类最常用者,为
眼与耳,其次为鼻,舌,身。因此,原始的诗,多是叙述体,讲演式的叙述
体,英雄故事的史诗,父传子,子传孙。示物式的写景诗,由眼之直观而来
的景物,加以叙述。示范式的抒情诗,由触眼生情,加以叙述,作为后世之
模仿,成为格言诗。凡此,皆可以常识说明,也是由常识注入心灵之意境,
直观之意境,人所共见之意境,亦人所周知之意境,自然人人了解,结果,
成为装框构架式的意境,庸俗之意境,其范围不外民族与乡土之框架。此即
是上意识的文学。希腊诗乐分家之后,历史由诗而生,可为明证。中国亦称
诗书,书即史,可见与希腊之演变相同。
上古的诗,无论其为《梨俱吠陀》,《诗经》,《亚吠斯陀》,《伊利
亚特》,《奥德赛》,《爱达》,都离不开上述的意境。即色的意境与声的
意境。但是,以色为主,以声为主,却有很大的分野。崇拜偶像的人民,是
以色为主的,打倒偶像的人民,是以声为主的。例如印度古代,反对偶像崇
拜,故有声常住学说的声论派,声即是宗教,声即是圣人,故声量,亦即圣
教量,音乐是声不是色,音乐是圣教量。诗是声,是音乐,是宗教;不是色,
不是图画,不是偶像。
其实,这已是拜物教以后的学说,如果不曾有过偶像,就不会有打倒偶
像的说法。声常住是对色常住的。因为眼见的万物,都是崇拜的偶像,成为
宗教的象征,诗的意境,声比色,较为抽象,人所不能共见,无法使之装框
构架,且使之惟妙惟肖。于是以声代色,较为神秘。故声的意境,较晚于色
的意境。印度的《梨俱吠陀》在前,《摩诃婆罗多》与《罗摩耶拿》均在后;
我国《诗经》在前,楚辞,乐府均在后。
至于香味光觉之意境,乃由声无常住的学说所产生。虽然,楞严会上,
文殊菩萨承释迦牟尼之旨,评定二十五圣人之高下,以观世音之耳根圆通为
最上,以此土众生,六根中,耳根最利;故以耳根圆通,为最上方便法门。
二十五圣中,观音独称圆通大士。奈何,声不常住,声之意境,尚不能说是
最上法门。
唐文宗太和间,内殿赏牡丹花,文宗问程修己:“京城传唱的牡丹诗,
谁为第一?”修己对曰:“‘李正封’其诗云:‘国色朝酣洒,天香夜染衣。
’”文宗叹赏其诗之意境移时。极乐世界,佛家称众香国,佛称香积。其国
香气,最为第一。《大智度论》云:“譬如妙高,一人卖,一人买,旁人在
边,亦得香气。”此即香火因缘。高适诗句云:“香界泯群有。”印度以昆
仑为香山,白居易即自号香山。香积如来比观世音,又高一层。
至于味,如来教法,譬如甘味。为大众说甘露净法。《汉书·扬雄传》
云:“美味合口,工声入耳。”佛家言无味如嚼蜡。味乃和合之味,故味为
相应,酸甜苦辣威之和合相应。《菩提心集经》云:“甘露王,应身也。”
阿弥陀佛即甘露王,有甘露陀罗尼咒。味为正反和合之象征。够味道的意境,
又更上一层。觉以身体所感之光觉为最著,印度哲学,色香香味皆为色,色
以上为光,色界之上为光天,初为少音,继为无量光,终以光当语,故称光
音,亦称极光净天。故圆音不如圆光,光之圆照清净觉相,永断无明,非比
声之圆转美妙,仅圆融无碍而已。佛家所谓圆觉,即指圆光之能觉净性,现
于身心,随类各应,其和合相应之程度,又较味高一筹。
以上所述五官之直接感觉,由心识作证;眼所识之色,悉现于目前,心
识对于此色,加以量度衡测,加以了别,亲证无谬。当下即得现前觉了,不
作异解:耳所识之声,鼻所识之香,舌所识之昧,身所识之光,亦皆如此。
近世称此为直觉,印度称此为现量。
心识尚有观念联想之比量,即推理作用。心识所量度之意境,虽不当下
即得,不现于前,而比于已知之事实,量度而得知,如见烟知起火,是以果
推因,以现在推过去;见花知结果,是以因推果,以现在推未来。成所作智。
由五官及心官,五识及心识,而来之认识论,即现见或现量,或为直觉,
即佛家之受蕴,亦即有部。次为由心之观念论,即主意说,万法唯心之宇宙
观,即比知或比量,或曰推理,即佛家之想蕴,亦即空部。
意境自常识出发,即以有部之所得现象为主,以此直觉为出发点,而进
至比量即推理之心意,亦即空部之观念。
空部之观念,于是有唯我的主观,即认识不为人心识之主观作用,一切
的现象,外界之事物,直觉与推理,皆由我的意识而显现,其存在亦惟现于
我的意识,且离开我的意识,即不能认为存在。凡此一切,皆由主观而显现
之物象与物理,如无我,则一切皆不存在。我非有不可,我非执不可。唯我
遂为人类最高之意境。此即佛家之第七识,末那识之境界,亦即妙观察智。
对唯我之主观,而有唯他之客观。一切的现象,虽由我的意识而显现,而物
之自身或其本体与此现象则相对立。一切的本体,并未由我的意识而显现。
一切的认识与观念,不过是现象,且限于现象,物体自身之真相,终不可得,
亦不可知。执我为实体,为妄执习气不如转而依他,一切知识,皆于客观中
现出,依他遂为人类最高之意境。此即佛家之第八识,阿赖耶识之境界,平
等性智。(按:阿赖耶(ālaya)亦作阿黎耶,本为窟宅之义。是依他仍有所
执缚矣。后世《解深密经》用阿陀那(ādāna),译为种子心识。)
主观与客观和合,产生圆融,亦即矛盾之无明,扬弃其不合理部分,而
取其合理部分,引申而表扬出来,即得较高之新观念,新意境,此即无明灭,
永恒之宇宙,纤尘不染之最高峰,佛家之第九识,梁真谛译《决定藏论》之
阿摩罗识(amala),玄奘《瑜伽论》译为净垢识,即无垢识。圆成实性,亦
即真如,法性心,自性清净,心,色究竟天,在色界天之顶,故又称有顶天,
非想非非想处,大圆镜智。圆体极微至大,常住不变,无始无终,独立无伴
之实体。印度胜论派,谓圆体常住。注云:“圆为极微量之别名,因极微常
住,故圆亦常住。”又《胜宗十句义论》云:“圆体二种,极微与极大。”
且有色香味触等之性质。佛教之有部,则说极微;而无形相。弥勒以阿摩罗
为象征,真谛别为阿摩罗识,而建立第九识。(《辅行三》云:“庵摩罗九
识。各清净识。”而玄奘则谓是阿赖耶识之果,不别立此识为第九识。阿摩
罗,《维摩洁经·第子品》肇注为庵摩勒果,毗奈耶即事作庵摩洛洛迦,
《维摩诸经·佛国品》作庵罗,玄应音义正言为庵摩罗果,旧译为柰。摩竭
陀国频婆娑罗王妃,曾以庵罗树园,奉献于佛陀,起精舍说法,故又称柰女
园,柰园,柰苑,后世有称佛寺为柰苑者。)此果既与佛学有此因缘,究竟
为苹果(柰),抑为他物?此无他,即岭南余甘子也。(学名为Phyllanthus
emblica,印度斯坦尼语与马来语皆为庵罗(amra),英语为hogplum,印度
原产,大戟科乔木。)果实球形,如胡桃,故为圆体之象征。味苦涩,象征
无明;糖渍颇甜,象征无明灭。生食,先苦象征无明,后甘象征无明灭,故
称余甘子,又称无垢清净。果色黄,多食无害,且除风冷,俗名香盖,初食
之时,稍如苦涩,如饮水入口,美味便生,从事立名,号余甘矣。可见佛以
阿摩罗,说圆成实性,有香有色有触有睐,亦如胜论之圆体,有形相之常住
矣。
余甘子为圆成实性之譬喻,即黑格尔哲学中奥伏赫变(aufhebung)之结
果,亦即穆勒剩余法(residue)后,共变法(concomitant variation)之残
余相随而生变化。甲遇乙,必得丙;末那识遇阿赖耶识之后,必得阿摩罗识。
遍计所执性为依他起性之因,则得圆成实性。平等性智为妙观察智之果,则
得大圆镜智。我与他,二现象,共同变易,主观与客观,肯定与否定,二观
念,两相联系,即可知此一他为彼一我之结果,亦即知此一我为彼一他之原
因,不然,亦必有任何因果关系,两相联属的。无我即无他,纯粹客观之意
境!不能存在,无他亦无我,纯粹主观之意境,亦不能存在。所能存在者,
即他我和合之你的圆成实性。
我与六识之关系,亦复如此。因此成所作智为妙观察智之因,妙观察智
即成所作智之果。换言之,无眼耳鼻舌身心六识,即无我,纯粹观念论即空
部之意境,不能存在。无我即无六识,纯粹认识论即有部之意境,不能存在。
五识与心识之关系,亦复如此。无色声香味触五识,即无意识,纯粹唯
理论(康德)费希特、谢林之直觉主义以及良知说,不能存在。无意识即无
五识,纯粹唯情论或感觉论,亦不能存在。换言之,无直觉即不能推理,无
现量即无比量;无推理即直觉之意境有限,无比量则现量不能求异。
故意境之上进,自上意识至下意识,自下意识至无意识。心意作用之明
暗,亦即佛家之明与无明。上意识为明,为六识,为知觉,记忆,想像的一
切精神现象,为精神觉醒之状态,为显然表现之觉识,为意识活动强明之意
境。无意识为全无活动之意境,为无明,为阿摩罗第九识,为秘密深藏而不
表之觉识,为清净无为之意境。介于两者之间,则为半意识,因其位在意识
阙之下,故名下意识,为明暗之和合意境,为反正矛盾之意境,为显而不露,
隐而不藏,表而不现,若有若无之觉识,为意识作用幽微之意境。为昧旦与
黄昏之象征,为暖昧,模糊,间色,晕圈(nuance),极精极微之中间影像,
此即佛家之第七识末那识与第八识阿赖耶识之意境,亦为象征派入门之意境。
依此,我们可分意境,为感官意境,心识意境,我的意境,他的意境,
圆成和合的意境。感官意境为佛家之五识意识,心识为第六识意境,我识即
末那识为第七识意境,他识即阿赖耶识为第八识意境,圆成和合为阿摩罗识,
为第九识余甘子意境。
感官与心识,在佛家为前六识,其意境为上意识的意境,我与他,为第
七识与第八识,其意境为下意识的意境,余甘子的圆成实体,其意境为无意
识即无明之意识。
无明之明,即法人柏格森所谓,直觉为无知之知,凡属于本能的知识,
皆是直觉,即直接领略事物之意义或内容,不由于推理之历程。世上有自明
之真理,可由直觉而知,且为人类一切知识之基础,此即无明之明的直觉。
不识字之慧能,可说: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此是机,此是灵感,此亦是最高之意境。
能由境灭,境逐能沉,境由能境,能由境能。
欲取一乘,勿恶六尘,六尘不恶,还同正觉。
此禅境,亦即诗境。“能者得。”(弘忍语)
一般文艺上创作之想像,艺术上发明之境界,均含有意志的作用。充分
利用上意识的分析与综合诸程序,明明白白的能动的意境,这到底是俗的意
境,而不是脱俗的意境。所谓禅境,乃以无意识而营记忆分析综合诸作用与
活动,而其程序不明,故为无明境界,有所动而受动的境界,为万人之所共
见,一般人之所想像,专凭直觉之原理,即一般人所公认之事实,而构成此
种最高境界。极俗而不俗,极其平常而不平常。为大境界,而非限于一隅的
局部境界。
——wooder 摘自《盛成文集》,另附:《谈翻译》——盛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