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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焚天
题记:
"中国的缺点就是缺乏民主
应在所有领域贯彻民主"
——1944年6月12日毛泽东答中外记者团
一、他在奢谈什么?
看了潘维的《民主迷信与政体改革的方向》很有几天了,总觉得不是滋味,如梗在喉,一时间又不知从何说起,面对他所描绘的海市蜃楼,美丽是美丽,毕竟有点虚幻,那"咨询型法治"的完美社会在哪里呢(潘维说香港是例证,大家可以参看)?它的基础是什么?潘维说的当然信誓旦旦兼动听无比,"中国的具体条件适合一种与西方不同的政体选择,即以法治为导向的选择",最后提出一个建立"咨询型法治政体"的具体方案,"旨在使任何党派、任何级别的政府、以及任何政府的政策都受法律的严厉约束,使每一个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享受不分职位、职业、民族、和社会地位的平等。"这个蓝图实在美妙,我们也愿意身处其境,享受"平等和自由"。不过具体实施起来,真的那么轻而易举?水到渠成?或者指日可待?
他的意见是这样的:
"'咨询型法治'引进了西方的法治制衡精神,但拒绝基于社会强权及其实力均衡的民主原则;继承了中华以考试和考核文化为基础的精干文官制度和咨询性的乡绅支持制,但拒绝以道德原则或意识形态作为政体的支柱,更拒绝个人(皇帝或领袖的)的终极权力。类似于香港制度,由考试产生的文官系统是新体制的核心,其基本出发点是以清明的吏制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竞争的自由和公平,并捍卫人民知情和表达的权利。"
首先值得怀疑的是,在那个"咨询型法治政体"的社会中,谁来制定法律?人民(我们的社会还没有公民)还是某些自以为代表人民利益的集团(他们能否做到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法律的公正评判原则如何体现?谁来监督法律的执行?他的权利谁和通过怎样的形式来赋予?
这些问题只有在首先是民主的社会才可以得到比较完满的解决,施行民主是实施法制建设的前提。因为我们国家的法律不可谓不多,不可谓不全,但是实施的怎样呢?大家有目共睹。具体来说,如果能够实现这样"从不随波逐流"又
"先进而且独特的"社会是轻而易举的,那么其他国家能够如此心平气和面对的确是一大怪事,那些不断探索人类前进道路与可能的专家学者不会这么视而不见——甚至漠然视之的。就像我们对于共产主义的认识一样,曾经那么完美无误缺的社会理想和体制,在现实中碰得残缺了。即使是社会主义,我们也只是"初级阶段",需要我们完善的地方还很多很多。因为我们不可以超越人性的弱点和社会现实妄谈理想,那不过是空想和奢谈。
列宁评价"空想社会主义"时这样说"从前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以为社会主义可以用另外的人来建设,可以先培养出一批品质优良、纯洁的、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然后再用这些人来建设社会主义。我们一向嘲笑这种想法,我们说,这是玩傀儡席,这是酸小姐拿社会主义消遣取乐,而不是严肃政治。"(列宁全集)第29卷,第49页)
潘维先生是不是这样呢?以酸小姐的姿态来拿政治取乐子?以为可以凭空制造出一个完满的"法治的社会"双手送给世人?要知道社会模式不是写文章,可以随意剪贴、拼凑,甚至随手捻来完美的片断,组装成一个"高大全"的形象昭示世人。不完美的确是它的现实,也可能是它的将来,但是这不能否认我们可以一点一点去实现,"横空出世"向来是空谈和鬼话的把戏。
既然我们无法否认人类社会和人自身的不完满,就不要随便唱虚无飘渺的赞歌。民主也是这样,我们不会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国家和社会的走向就是尽可能地体现最大多数人的意志,并保障他们的权利——我们无法一时全部满足他们的愿望。只有在集权的专制的国家才会设置出"共同的愿望"并象征性地"满足"一下。我们从专制向民主过渡,这过渡不是概念上的,民主的得来是走过漫长的荆棘之路的,是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不能因为西方一些民主国家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就否定民主本身,这不是科学的态度,也不应该是我们的态度。的确,民主也许不是什么"万圣神丹",抹在哪里哪里就一片光明。但是实施民主是大势所趋,是远离专政暴权的唯一路径,它体现了民众的意愿而不是少数显贵的骄奢淫欲和为所欲为,它需要不断完善,但不是否定。
二、民主到底是目的还是手段?
我们要注意区别几个容易陷入的误区:
一、民主是目的,当然也是过程,但绝不是手段,也不是某些人获取权力,或者达到个人目的的工具。在这一点上我们国家的认识一直是有问题的。潘维也是这样在概念上走错了方向,所以他才断然否定"民主"之路。
"二十来年的世界民主化大潮并没有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繁荣与进步。在多数'新兴民主国家'里,经济日见凋敝,腐败大幅增加,政府在衰朽,黑社会却在兴起,空气里还飘散着血的腥味儿,那是到处爆发内战的结果。就在这后进国家被西方世界'边缘化'的二十年里,中国拒绝随波逐流,顶着潮流前行,获得了令全世界惊愕的成就。"
这样的论点其实是站不住脚的,正是民主的利剑揭开了专制的盖子,将谎言和伪饰一扫而光之后,那下面的污秽和腐败才可以昭示世人,人们才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再被奴役。怎么能将原因和结果倒置混淆视听呢?
法律只是民主的保障,说法律是工具还是可以的,但不可以舍本逐末来蛊惑大众,尤其是我们的专家学者们,更没有误导大众的权利。
二、法治或者法制并非一样,它们的概念是不同的。潘维说"比较中西社会机制的不同,说明中国的具体条件适合一种与西方不同的政体选择,即以法治为导向的选择"是很片面的理解。
首先法治是一种用"法律"来管理国家的方式,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而法制是一种制度环境,包括法律的制定、执行和遵守等诸多环节,它是硬环境,是基础。但是我们并不具备,至少不完全具备。
其次,没有法制(包括国体、政体等)为基础的制度环境,不要说妄谈民主,就是法治也会成为纸上论兵的把戏,谈谈而已,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西方人面对这些问题,表达了他们的困惑。他们并不明白我们为什么要将某个属于"理想"的东西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的出发点,并用那种遥远的理想作为激励公民的机制。美国立国时,开国先贤们想的只是如何来平衡现实中各种利益关系,而不是根据理想与预设的道德来创建社会制度,并依靠未来理想来引领民众前行。
这就是症结所在,我们国家从来不是因为"平衡现实中各种利益关系"而建立的,而是为了少数人或者小集团的独占或者瓜分,所以历来多"流氓皇帝"家族化管理,很少知识分子当政,或者"技术官僚"管理国家政事,因为他们并不懂得中国纯粹人治的政治。民主只是近代才传入中国,但也被改变了味道,离我们的民众还是遥不可及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政治或者民主在某种意义上变成了某些政客党同伐异的把戏,虽然他们表面上有冠冕堂皇的借口,也掩盖不住自私自利的嘴脸,比如"文革"带来的灾难。因为并没有一种好的制度来限制和规范他们在极度膨胀的权力和私欲。以至于改来改去,总是成为手握权力者的"免费午餐"。
比如现在正在审理的"远华走私案"所涉及的问题就比较深刻和耐人寻味,那些领导人丧失了最基本的原则敢于凌驾法律之上为所欲为原因何在?仅仅是思想方面的堕落是解释不通的,他们明目张胆与"黑社会"勾结串通,形成几百亿金额的大案窝案,一方面是法治建设的漏洞,一方面也反映了制度建设的缺陷。
三、利益和利益集团
潘维说:"所谓'人民主权'(sovereignty of people), 在现实世界里其实是'议会主权' (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也即达尔早年所称的'多头统治'(polyarchy),不是什么'人民作主'的体制。",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这样理解,但作为批判的把子就不对了。毕竟"人民作主"只是理想上的状态,在现实社会中,就一定要有一定的组织形式或者代议机构,所以"多头统治"无法避免,在"充分民主"无法实现之前,这都是过渡阶段。但是这毕竟要强于专制和集权。
对于"在政治参与上,赢家和输家的选民怎能平等?人民每隔几年有几分钟的投票机会,而当选的领袖决策治理国家好几年,选举人和当选人又怎么'平等'?选举并不会使人民参与政治的机会平等,只会使政府倾向
(accountable to) 强大的利益集团,或曰'组织'起来了的所谓'市民社会'。"
这并没有什么可以非议的,首先,生活在社会中的人的愿望虽然是千差万别的,但毕竟有主要的和迫切的需要,即使"好几年"才来选举一次,也可以有实现的机会。因为纯粹的"人民作主"在现实中不可能存在。其次,即使"利益集团"不怎么动听,但毕竟是利益集团,毕竟是在为一部分人(二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一)的利益去争取,去奋斗。这是专制社会无法比拟的。
比如现在闹得轰轰烈烈的台湾政局,如果不是蒋经国解除党禁在先,施行了选举制下的"多头统治", 专制的国民党如何下台?人们的意愿如何表达?陈水匾是不是就可以想当然地来违背民意来取消"核四"的建设,而没有任何人敢于反对?事实正好相反,人们在抗议,甚至可以"倒匾"下台。
所以,如果没有真实的民主和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不过是一纸空文,因为那法律的制定如何体现民意?又如何保护民权呢?"平等"当然是要一步一步来实行,但是一个党派如何保证民主或者法律的实施和公正就值得怀疑了。
四、井底之蛙还是夜郎自大
潘维说"传统的中国成就了一种独特而又先进的政治文明,即以公平考试产生文官政府,以道德原则治理官吏和国家,以有限政府保证经济和社会自由。根源在于我国社会与西方有很大差异。"
差异当然存在,但是我们的国家历史上的政治算得上"独特",但却不是"文明",即使是"考试"产生的文官制度也不过是为"一个人"负责,至多是一个家族,任免生杀也在一个人的嘴上,从来不是维护全体人民的利益。所以鲁迅悲哀地总结,说我们的历史其实就是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和连奴隶都做不上的时代。所以惊呼"匪过如梳,官过如蓖",民主和"人民"不过是近代的名词,是舶来品,先前都是可有可无可杀可剐的"老百姓"。对此《儒林外史》和《官场现形记》有很好的揭露。
谁在说农面们"对这一"伟大事业"依然兴趣缺缺,绝无实行"生产责任制"时的巨大热情"?只要看一看那些走进法院和民告官的长队伍,看一看他们欲哭无泪的表情,你一定会深悟这民主实行艰难后面的原因,因为"民主"就意味着要剥夺一些人手中的"绝对权力",他们当然要掣肘,民主也就难书。这其中有千丝万缕的根由,当然不是"用一句'专制'便否定掉"的。
我国并非是"阶级分化不明显的小农的社会",农民和大地主阶级的对立和矛盾向来水火不容,否则怎么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呐喊呢?怎么有接连不断的农民起义来推翻旧政权呢?的确,"中国首创官僚制,皇帝以下的传统政府向所有男性开放,"但是为什么皇帝就不可以开放?女子为什么不可以从政?和男子平等作为?为什么不一律奉行"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政策,叫皇帝老儿也"下岗"待命?"首创"就值得骄傲么?那么我们自古以来"焚书坑儒"、"株连九族"、"文字狱"也算得上首创,怎么评价?所以那些"不以血统定尊卑,没有财富标准,没有'年龄歧视',甚至没有国籍限制"的说词纯粹是屁话,是谎言。"龙生龙凤生凤"的民谚并非空穴来风,是有残酷的现实背景的。"自一千四百年前隋唐开科举取士至1905年废科举的大约一千三百年间",那所谓的"公开、公平的文官考试录用制度创出"的"布衣宰相"以及"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人有几个是为老百姓服务的?至多一个"包青天",一个"海青天","青天青天"的呼声没完没了,可是再不见"青天"出现。
况且,再多的"青天"也不如一个"民主制度"呀!
现在的"高考"虽然"依然是加入政府的最主要的途径",但是其公平性已经在面对挑战,今年闹的轰轰烈烈"电白"舞弊案,就是最好的例证,但也只是掀开一个小角而已!其十多年的所学不过是一些基础知识,但是他们独立的自由的思考和创造精神却被永远阉割了!
至于"民选村长的权威不受尊重",说"因为人数较多的氏族总能获得选举的胜利,公平性便大成问题"并非事实真相,谁都知道我们缺少制约民选的法律,况且法律的执行也是难题,"贿选"甚至明目张胆到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可是潘维先生却将这些作为"民主不适合中国"的反证,连最基本的调查研究都不做,便一拍脑袋连声喊"no",不是大笑话是什么?
至于"香港和新加坡,文官系统在体制上享有比民选议会大得多的权力,但那里的人民并不感到不公平"也并非与此紧密相关,它们的确是"法治"社会,但却并非平步青云,单一依靠法律来治理,大家享受的是被法律保障的民主,而不是什么"官僚治下"的所谓"文明"。
"中国的经济市场化也因此很容易成功。我国目前国内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的脱节,名义关税与实际关税的反差,以及对外汇和走私控制的乏力,都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中国深厚的自由经济传统。香港和新加坡连年被评为世界上'经济最自由'的地区实在没什么好奇怪的,只是顺应了华人社会的一个悠久历史传统而已。同样,台湾政府也无力阻止岛内商人与大陆的自由经济交流。"
这是事实么?我们国家怎么会有"深厚的自由经济传统"呢?我看不懂了,大家都知道中国向来是"轻商"重官的。说"香港和新加坡的连年被评为世界上'经济最自由'的地区""只是顺应了华人社会的一个悠久历史传统而已"未免太妄自尊大了吧?即便是现在台湾和大陆的经济交流也不是自由的,仍然被"政治"的黑手粗暴干涉着。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即"用政令来领导人民,用刑法来惩罚人民",人民有什么错?要接受"专制者"的惩罚?孔子的"德治"向来是奴役人民的工具,"刑不上大夫"是残酷的事实。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只是使中国愈加走向集权、封闭和专制。"多数人民终生未见过一个政府官员"却没少看见地主恶霸的欺凌和奴役,儒家"民为本,社稷次之,君为轻"的道统谁信?统治者不相信,人民则不得不表面信服!"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与"民可载舟,亦可覆舟"都是事实,但是那代价呢?谁在付出?"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倒霉的还是劳苦大众!
潘维竟然说"中国两千年寿命的德治政体是世界第一大政治奇迹,其'合法性'岂是强权民主所能比拟?"真是盲人摸象的胡言乱语,叫我辈喷饭之外,不免悲哀!
两千年多年来,"为数不多"的农民起义"只反贪官和皇帝,不反体制"并不证明这种体制就是好的,就是科学的,正如我们先解决吃饱饭的生存问题,再去寻找性的乐趣一样,不代表说性不重要!如果给他们以机会与可能——比如近代中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找寻民主,一如前面毛泽东所说"中国的缺点就是缺乏民主,应在所有领域贯彻民主",就是事实。
可是作为北京大学的教授潘维却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说"中国革命既不是为了经济自由,也不是为取代子虚乌有的'专制'。革帝制的命乃是怒其不争,怒其无力将四万万民众动员和组织起来,建设现代的工业社会,抵抗外来民族的欺侮",岂不怪哉?
"传统的中国曾拥有独特和先进的政治制度,未来中国的政制也可以是先进而且独特的。中国的命运不可以被什么'世界潮流'决定,更不能由什么'价值观'来决定。中华文明向以价值相对主义著称,未来的中国也应当是现实主义的,其政体首先要满足大众最现实的要求"
这样的夸夸其谈我们见得多了,那时候"超苏赶美"和"亩产万斤"的天方夜谭之类的鬼话还没有杜绝,事实总是胜于雄辩的,那么多的国家所一直努力探寻的治国之路这么轻飘飘的就被"抹煞了",好像只有中国是独一无二的,是可以游离于世界之外的!这正如谎言,为了遮盖一个破绽而不得不撒更多的谎来自圆其说!看来自大狂就是自大狂,永远不会被理性的头脑所代替,悲乎哉!
"制止腐败,公平竞争"这不错,可是怎么制止?如何来体现公平?除了"让民做主",谁可以做到这一点?三皇五帝?士大夫?还是某几个大救星?
五 、自由、公正与公平
"一如传统社会,我国缺少的不是自由,而是关于自由竞争的公正环境和公平条件",是这样么?只能说部分是。许多"在法律上都有明文规定"的最基本权利被一再剥夺,仅仅推罪于"因吏治败坏难以执行"总不是全部事实,因为民主是先决条件,即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同意和反对的监督权利都要首先受到保障才可以谈及其他!
比如台湾问题,只有在民主之后,才会纠出问题——是为了来解决!而不是潘维所说的"换人做做看"后"'黑金'明明是台湾民主化的结果",这不是本末倒置么?只有在专制的制度下才会是一潭死水,波澜不惊的状态。这些问题"只能靠民主来解决",意大利也是这样,不是什么"政府的腐败程度是西欧最高的",因为他们敢于解开盖子来看一看,不是捂着掖着保持表面的一团和气,他们有胆量和勇气让人们来做审判的法官!一切公之于天下!这有什么可非议的呢?
只有潘维之类的人才来大呼小叫,实在滑天下之大稽!
我当然同意"要由人治走向法治,用制度限制人的权力,用法的权威代替人的权威--无论是'上面人'还是'下面人'的权威。"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是"我国的政改问题不是由谁掌握权力的问题,而是权力怎么被掌握的问题。不是要'换人做做看'"的问题,那么是什么问题?这到底怎么解决呢?潘维在避重就轻,并没有言明!
我也无法阐述,相信大家还是有自己的见解的。
真理大多都是源于对常识的理解、把握和运用,我们不能抛开常识问题,将似是而非的东西梳妆打扮一下,不经过合理的论证并与实践相结合就来蛊惑人心,因为社会学和政治学不是纯粹理念的东西,可以想当然。它来自实践,我们必须尊重现实,然后才可以发议论,才有可能性的论证,切不可以首先缺少了骨气和脊梁,媚世媚俗谄谀权贵,丢了学者的尊严。要知道鬼话是唬不住人的,空谈多了,至多叫人笑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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