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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中美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在北京签署的消息传来,立即在欧盟各国引起巨大反响。欧盟总部率先作出反应,它通过发言人表示将加深与中国的有关谈判。
欧盟发言人指出,目前欧盟正在与美国方面进行联系,以便详尽核实中美谈判的结果。他同时表示,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需要签署的协议内容的80%欧盟与美国是一致的,余下的20%美国有美国的利益,欧盟有欧盟的利益,这就需要中美、中欧分别谈判。
10月中旬,欧盟恢复与中国关于中国入世的谈判,双方代表曾在日内瓦谈了3天,结果欧盟谈判代表认为中方在农业、金融服务以及电信领域的开放还不能达到欧盟的要求,谈判因此搁浅。
据此间观察家分析,中美双边协议的签署将大大促进中欧谈判的进程,一般预料中国与欧盟之间关于中国入世的双边协议的签署将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但是,中欧之间也不是没有障碍,需要双方运用智慧共同克服。欧盟现在最关心的是中美协议的内容,因为欧盟历来担心,在中国入世问题上让美国占尽便宜使自己吃亏。在中国方面把重点放在与美国的谈判时,欧盟甚至不免"吃醋"。
所以,欧盟曾经在与中国谈判时提出一些条件,比如:一、非歧视性国际待遇,即一旦中国给予哪一个国家(比如美国)某种特许权,那么同时应该以同等的条件给予其他国家或合作伙伴以这种特许权。二、非歧视性国内待遇,即平等对待本国和外国的某种产品、某项服务和某家企业。
欧盟专责与中国谈判的首席代表德佩尔先生曾经讲过这样一段话:
欧盟与中国的谈判持续了这么多年,关键问题是中国的经济体制与许多世贸组织成员国的经济体制不同。尽管中国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然而中国在进口方式、企业权益、注册手段等方面都与世贸组织成员国有着相当的差异。我们希望中国进一步实施开放政策,在立法、贸易权、企业设置权、外国投资商的贸易条件方面都要进行改革。当然,我们也意识到每个国家的国情与经济状况不同。这就要求我们在双边谈判中寻求可并存的、相容的、适应中国同时也适应世贸组织准则的协议和条件。
德佩尔还提到:世贸组织创立于1948年,50年代入世的成员国均属于市场经济体制国家,60年代入世的部分国家如波兰和罗马尼亚享有世贸组织特殊制定的严格协议书。而对中国而言,欧盟正在寻求中国入世的特别协议和条件,这将是更为进步的、积极的协议书。中国将是第一个享受世贸组织成员国在协议中表明允许经历一个转型过渡时期的国家。这是原欧盟贸易谈判代表布里坦爵士的主意,也是世贸组织在纳入成员国的历史进程中的首次例外。中国是一个特殊的国家,接纳中国入世应当有适合双边关系的方法和创新。欧盟加强与中国政府的对话和谈判,希望建立一系列有利于中国在其"过渡时期"应该履行的义务和条件。
舆论注意到,在欧盟强调将加深与中国谈判的同时,并没有宣布重开谈判的日程。而11月30日西雅图世贸组织新一轮谈判的日期则日益临近。在中美签署双边协议后,中欧之间能否达成有关协议无疑将是舆论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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