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什么埋下了我内心的火种并将它点燃


  作为一个小人物,当我执着于发现生活的大幕背后的真相,我就常被从生活的角落中拽出,承担起很多无法名状的孤单与飘渺。毫无疑问,如你所知,我是一个小人物,象所有小人物也象所有大人物一样,我吃饭、睡觉、无所事事但也维持日常的经营。当然,你不说我也知道,小人物中也有精英,就象小事物中也有闪亮。小人物也有梦想,这些梦想抱住了我的腿,让我寸步难行。

  我曾仔细的照过镜子,就在最近。我变了。以前的我,光溜溜的刺头,毛茸茸的两撇小胡子,两者摸起来手感都很好,这几乎成了我的标志,也是我对自己形象的唯一一点记忆。我象一个自恋的人一样端详了自己。我的眼睛不小,但多少有些暗淡,而且这暗淡不是因为我心如死灰,而是因为我缺乏洞察力,我不能发现生活中真正的光并将它们捕捉。我的额头很短,证明我的确不会很聪明。耳朵不大,似乎是缺乏福气的象征。下巴略尖,不是成就一番什么的大人物的样子,就算有大事似乎它也撑不住。变化的标志一是我的胡子变成了小清茬,我记得我某个恋爱中的兄弟在一次喝酒过程中对我说:“你该刮刮胡子了”,当时我们吃了不少羊肉串,喝的酒刚好能让人微醺,我旁边的墙上就是一面大镜子,透过它,我才有所记忆,我的胡子,从没刮过的小胡子,冒冒失失的留在我脸上大约有五年的小胡子。后来我真的把它刮掉了,很好的借口是我得象个成年记者一样,不能再那么邋遢了。这个借口同样适于我的头发,我原来那很硬很短的头发,在几个月内长成了草,我原本期待那是一棵树的。我身边的人说:你小子酷啦!我明白那意思,因为我经常出去,除了采访、去报社,我也经常骑车穿过北京相对繁华的银街,经过一个卖漫画的小摊儿和一家音像店,最后落脚于美术馆旁的三联书店。在这段大约20分钟的路上,我总能看到不少于30个头发长长的男性,当然,还有不少于20个把头发染了的,以及满大街的胡子茬青亮的人。我埋没在这样一群人里,好象我属于他们,其实我的确属于他们。

  写这段文字时,我有点困,但我又想表达些什么,虽然我手里还有10000字的IT报道没写,但我不愿意立刻把风格换过去,丁丁卯卯的陈述。一提起IT,可能我的文章就没有继续的必要了,因为虽然关注它的人不少,但正好不是你。老实说,我也不喜欢经济,也不喜欢政治,我的性格就是这么麻烦,我不是一个爱出风头的人,应该老老实实的读书,但我又不习惯那么安静,梅妻鹤子的那种。我很向往农村,确切点说是向往自然,可我又只能把脚定在柏油路上。我颇是矛盾的做IT,而且越来越偏向于深度的经济报道,一个不喜欢经济的人把报道经济事件及引发的经济现象作为生活与工作的爱好,你一定知道我是多么矛盾了。

  做IT时,我很正派,至少装的很正派,虽然我和那些老板面对面于办公室、咖啡庭和饭馆时,我穿的还是很随意,但我一脸严肃正襟危坐,手里拿着笔,在一个竖着翻的本子上点点戳戳,其实桌子上放着的采访机正在转动。我把做IT当作一个事业,是事业,而不是工作,所以我一直告戒自己得认真点儿。但即便如此,我的文章中还是出现过海子和爱略特,甚至有一次出现了朴树的歌词,它们穿插于我的文章中,所幸的是,这些文章都发表了。报社编辑拍着我的后脑勺说:“你在生活中是一特浪漫的人吧?”我想告诉她,她不该这么说,因为即便她想说,我的表现顶多说明我看过两首诗,与浪漫无关,可那时她正要填我的稿费单,我于是就一声不吭的去旁边的桌子上找了本杂志看。

  我老在想,虽然我在高中时写过两篇见不得人的稿子并变成了铅字,但为什么我当初的几百个以及现在的无数个同龄人同行中她只给我填稿费单。后来我想明白了,因为我曾经是个爱看报的孩子,高三时我看了一篇关于王志东的报道,很精彩,现在我已经和那个专访过王志东的记者认识了,但那时,我边吃着盒饭边骂:“丫怎么这么牛”——或许我说的是“他”,这个他是王志东。后来我一直有点崇拜这个长的有点象包子的33岁的东莞人。到今天我看过并写过很多关于互联网的文章,但我相信那篇文章是一个让我兹兹燃烧的火柴棍。

  不对!我错了!我的人生没那么简单,我不是问了吗,“什么埋下了我内心的火种并将它点燃?”我并不知道答案!刚才顶多能回答我为什么能得到稿费,而不能告诉我为什么我的内心这么呼呼呼。

  谁知道,请指点一二,虽然我不一定听你说,甚至连你的口型我也不会留意,因为我已经不打算听和看了,我打算离开。我刚把那个播放MP3音乐的WINAMP关掉,我反反复复的听着那首《无地自容》,窦唯的那首,你看过那歌词就会知道,窦唯其实没什么文化,可我就是这么没出息的喜欢那歌。但当我写到“离开”的时候,我的耳朵边上就响起了张楚的撕心裂肺的嚎叫:“离开```````”,其实我们知道他最好的几首歌是《姐姐》、《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和《蚂蚁》,还有《赵小姐》,但一想起他那么叫,我也跟着撕心裂肺起来了。我这么撕心裂肺,证明我的生命中曾经有过什么故事,但这故事又让我撕心裂肺,肯定说明我现在状态不好,那个故事现在也讲的不够有趣。但你看,其实,书页已经翻过去了,就象博尔赫斯的沙之书,它的中间有无数页,因为无数,所以你找不到故事的真正开头和结尾,比如我给你毫无意味地叙述是因为我小时侯曾经多喝过一口汤而让我现在有足够的唾液分泌量不让我太渴,而那故事的结局呢,我没必要预测,因为你说:“珍重”。是啊,生活真是重,我还没找到合适的答案,还不清楚我是该往那火中送碳还是现在就火中取栗,我就困的不行了。于是为了扯平,我也得跟你说一声: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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