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摆乐之王


  Benny Goodman在受大众欢迎程度上主要的竞争者是Artie Shaw,他也是一位单簧管手,他率领乐团的生涯时断时续。其它非常成功的乐团包括Jjmmy Dorsey及其兄弟Tommy Dorsey各自的乐团。他们兄弟两人曾共同率领了一支名为"Dorsey兄弟"的乐团,两人后来打了一架后,该乐团也就不复存在了。

  第一批黑人乐团领袖包括Ellington"公爵"及Jimme Lunceford (1902-1947)。后者的乐队纪律严明,偏重于炫技式的表演,其中有几位杰出的爵士乐独奏家,如萨克斯手Willie Smit、Joe Thomas,长号手Trummy Young(1912-1984)。确定这支乐队风格的是小号手兼编者者Sy 0liver(1910-1988),他后来去了Tommy Dorsey的乐队。

  后来为全美爵士乐听众所熟悉的是来自堪萨斯市,由Count Basie所率的乐团,其中的主要独奏好手包括Lester Young,Herschel Evans(1909-1939),次中音萨克斯手Buck Clayton (1912-1992)及Harry Edison(生于1915年),男女歌手分别是Jimmy Rushilly和Billie Holiday(后来是Helen Humes)。应该说明的是,这些乐手虽然重要,但给予这支乐团独特风格的乃是Count Basie所赋予其节奏特色,即平稳,典型的摇摆乐风格。在乐团中负责节奏部的是吉他手Freddie Green(1911-1987),贝司手Walter Page (1900-1957),鼓手Jo Jones(1911-1985), Count Basie本人演奏钢琴。Count Basie后来曾率多支成功乐团,但其最辉煌的时期当属1936-1942年间。


□ 作者:Dan Morgenstern 著
孙仲旭 译


本书由“E书时空”免费制作;
想要更多的免费电子图书,请光临
http://www.eshu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