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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廿七日
秋风萧瑟聚百感,落叶惊梦铁窗寒。
冤案加身平有日,激愤填膺诉无言。
庭前笑立斥刑棍,狱中冷目对氓顽。
手抚语录增远念,起看北斗照铁栏。
注:"五·一三"事件我被救出,伤愈后逃回老家,住在梅庄大姑家。贾樊之流,为逃避"五·一三"流血事件的罪责,诬指不同观点的干部群众组建黑党委,黑领导班子,黑文革委员会。发展假党员。私设刑堂,刑讯逼供,无所不用其极,又制造了闻名全疆的"三黑一假"大冤案!并用一0二 团临时文革委员会的名义,发函派人到内地各省抓人,我也被列为抓捕对象。九月,抓捕我的人在我村扑了空,便留下临时文革一份公函,函曰:"于刘是群众组织坏头头,在新疆有三条人命案,其中杀了一名解放军战士。携带一支驳壳枪,五百发子弹,潜逃回家。请当地政府协助追捕!十一月,梅庄外调人员得知此函后,汇报给公社。韩庄公社武装部一位姓侯的部长,知会何庄公社,调动了两个公社的民兵,于十一月廿六日晚,将大姑家团团围住。次日,将我押送到吴桥县"群众专政收容审查站"。"斥刑棍"句,指该站对我夜审时,室内两边站了十名手执水火棍的大汉,呐喊助威。"氓顽",指该站雇佣一盲流给"犯人"做饭兼看大门。此人利用少发食品,小汇报等手段向在押人员勒索财物。狱中人多受其害,我也多次遭到威胁,后来,我找机会通过站内领导把他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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