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五·一三"事件


一九六八年五月廿九日

满腔怒火满腔仇,革命岂能怕断头。
挺身枪林卫真理,跃向刀丛夺自由。
天山低首悲志士,溪水哽咽泣荒丘!
侥幸留得一息在,此恨不雪实难休。

注:一九六八年五月十一日,贾樊再次支持一派群众组织,打开值班连武器库,"抢取"了全部枪支弹药,并于十三日在全团发动了武装镇压群众流血事件。我同修配厂、试验场的工人和团子校学生在逃难途中,又遭天山化工厂值班连武装袭击,当场击毙我同行者三人,活活打死一人,并继续向已逃散的群众开枪追杀。我原躲在一堆水泥管后面避弹,见此情景,气愤难抑,一跃而出,拦在一群值班战士前面,拨开冒烟的枪口,大声喝斥:不准开枪!由此而身陷囹圄,遭到残酷摧残!


□ 作者:于连元
于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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