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经济制度和社会结构(八)


摊派

  今年初,我所在的单位被北京西城区税务局的一个税务所摊派订购《中国税务报》和《北京财会》两种报刊。为此我曾向西城税务局反映,局里还派了三名干部到我处向我解释。以后我又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得到的答复简单说来,同意这种行为是一种不正之风,但现在己成了风气,牵涉的面相当广,一时难以扭转。最近我几次去现场调查研究,发现摊派订刊物远远不止税务系统。农村工作系统、民政系统、环保系统,乃至党组织系统,全都有自己的摊派任务。它已泛滥成为一种灾难,它的间接影响非常恶劣。

  摊派不同于贪污,它不可能被起诉。现在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可以对摊派者治罪,所以从事摊派是绝对安全的。摊派订阅报刊冠冕堂皇的理由是督促学习。这样看来它非但没有罪而且还有功。可是摊派活动真正的目的是个人利益,是利用职务上的权威牟取私利;是一种不作贡献就能获得报酬的最便捷的谋利之道。许多摊派活动中个人能得回扣,有的在年末单位能分得一笔红利,有的干脆就是单位办的一项"实业",正因为它虚伪的正当性掩蔽了个人动机,它才会以巨大的动力和迅猛的速度席卷全国。

  单纯从经济上看,摊派比之贪污造成的损失更大。因为贪污只是财富的转移,购买力从一个人(或单位)手中转移到另一个人手中,它并不形成物质损失。摊派则不同,摊派订的刊物要花人力物力印制出来,然而并没有人读它。我们单位订的《中国税务报》和《北京财会》连封套都不拆,直接扔进了垃圾筒。这种物质损失一般是个人得利的5倍到10倍。换言之,个人为了一元钱的回扣,往往要浪费社会5到10倍的财富;它是不惜巨大的社会浪费来牟取个人私利的罪恶活动。

  大多数靠摊派维持的报刊质量低劣。办报刊的人不需要把报刊办好,登的文章缺乏新意,废话连篇,印刷马虎,错别字到处可见,这类报刊的经办人员并不把心思用在如何登好文章上,而去钻营关系术。他们用回扣、分红、谄媚、请客去扩大订户。它们不怕竞争,也没有人能跟它竞争。相反,一些真正办得好的报刊反而销不出,因为单位订阅费有一定限制,订了摊派报刊就没有钱去订真正用得着的读物。

  摊派已经成了风气。广东省某地强行摊派每名党员干部捐资50元用以帮助穷困地区发展经济。表现上看来这是件好事,可是仔细分析是弊远大于利的,现在干部的收入赶不上物价上涨的速度,甚至维持生活都有困难。对于没有额外收入的干部来说,50元钱也称得上是一项不大不小的负担。干部帮助穷困地区发展经济的首要的方法不是捐那区区的50元钱,而是做好自己本职工作,满腔热情地,不是打着官腔地为当地的百姓和企业服务。这种服务精神恰好是穷困地区最为需要的,而1000名干部捐的几万元钱要想用来发展经济真是杯水车薪。摊派捐钱未必有助于改善官员们的服务精神。实际情况可能正好相反,经济桔据的干部受了硬性摊派的委屈,很可能是降低了他们的服务质量和贡献精神。各种摊派的经济负担如果强加给了企业,企业的反应可能将这笔负担转嫁给顾客,也可能鼓励他们通过偷税漏税来弥补。政府对这种活动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摊派最大的恶果是降低了政府的威信。搞摊派的政府机关自己破坏市场规则,和唯利是图的不法商人沦为同一类人,他还会有什么资格去维持市场秩序?能发号施令搞摊派的都是手中握有各种实权的党政单位。他安排的摊派别人不敢不屈从,因为如果不屈从就会有更大的麻烦等着你。摊派的背后有一根棍子在支撑着,这根棍子是用来揍人的。这些搞摊派的党政部门,利用为维护社会公正的权力去破坏社会的公正。他们在群众的心目中已不再是一支维护正义的力量。真正需要他们出面主持公道的时候,他们已变得软弱无力。

  应该承认,有一部分摊派收入用在了支持正当的政府活动,只因为这部分活动没有正常的款源,所以出此下策。例如政府官员的收入过低,可是加薪水又受中央规定的限制,所以用这种产生巨大社会浪费的摊派办法来弥补。要取消摊派首先要将这些正当活动的款源落实,否则就是一句空话。然而要为一项活动设立名正言顺的经费来源却远不是简单的事。取消摊派之所以问题复杂就复杂在此。可是如果我们认清了摊派是以5倍以上的浪费为代价的筹资办法,或许会增加一点我们治理摊派的决心。

1995年10月5日

"不二价"和超级市场

  解放前,我国有不少老字号都用"不二价"来标榜自己诚实无欺,意思是说,他所提出的商品价格都是最低价,不允许还价,也不必要还价,这种"不二价"的经商规则实质上是商业行为的一种革命。因为过去做生意都有讨价还价的过程,现在变了"不二价",这个过程不再存在了。大家都知道,讨价还价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一不小心还价高了,就会吃亏。越是大笔的生意这个过程越复杂。双方都要搜寻大量的价格信息,并从中定出自己的谈判策略,于是价格谈判成为耗时费钱的一项工作,这使得双方的交易成本上升,使一些本来可以成交的买卖做不成,极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谁也没想到,"不二价"的中国发明被西方的超级市场接了过去,并切实地付诸实行。老字号标榜自己"不二价",但是不是真的"不二价"却很难说。只要顾客还了价,店家还得再认真想一想,于是"不二价"仍旧变成了讨价还价。可是在超级市场那里,顾客并不和售货员打交道,因为超级市场里根本就没有售货员,只有收银员。顾客只和收银员打交道,这时商品上称的价才名副其实地成为"不二价"。

  "不二价"有什么特点?它必定是接近于成本的最低卖价。有过出卖商品经验的人都知道,谈价格的时候总是捉摸对方可能出的最高价是多少,尽量把成交价抬到这个最高价。自己有一个最低价,它是接近于成本的价格,低于此价买卖就要亏本。但最低价是自己的底牌,决不泄露给对方。在超级市场中商品所标的价就是最低价,这倒不是因为超级市场的老板不想多赚钱,而是因为超级市场互相之间的竞争,只要你标的价稍微比别人高一点,生意就被别人抢去了。超级市场想赚钱,不能从价格上打主意,只能从改进内部效率降低成本上打主意。

  超级市场在第二次大战之前就己在美国出现,但它的大规模推广则是在60年代。凡是超级市场出现的地方,其他零售业很难与它竞争,所以在短短几年之内就席卷了全美国,并迅速推广到了其他西方国家。外行人看到的,只是超市里商品的琳琅满目。其实它引起了一场商品经济的重大革命,即彻底消除了讨价还价这种非生产性的活动,大大减少了顾客受骗上当的风险。实际上在超级市场买东西几乎等同于在无人售货机上买东西。如果我们有机会到国外去,对当地的物价情况不了解,想买东西怕吃亏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光顾超级市场。

  当前我国商业秩序极其混乱,漫天要价,假冒伪劣,不守信用的陷井到处都有。设想一下,如果我们每一笔买卖都像自动售货机那样诚实无欺,顾客怕吃亏上当的心理障碍彻底消除,商业效率可以大大提高,一切贸易的机会全都可以利用起来,社会将得到巨大的利益。

  在美国生活过的人都有一共同的感觉,即美国的物价很低。一个非技术的普通工,譬如餐馆里洗碗的,一天可以赚40~50美元,而一个月的伙食费只不过120美元,所以打三天工就可以供一个月的饭钱。这种低物价水平和超级市场有很大的关系,是它把漫天要价赚取欺骗性利润的恶劣行径赶出了市场。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使价格接近成本,消除超额利润是提高社会整体经济效率的一个必要条件,这里要用到稍为复杂一点的推理。包含超额利润的价格是一种扭曲的价格,它会导致消费者作出错误的选择,例如在改革之前手表的利润高得惊人,而粮食的价格则比成本还低。这种价格扭曲导致消费者减少手表的购买而增加粮食的消费,使本来就供不应求的粮食格外紧张,而手表的生产潜力则因需求不足而不能发挥。再如目前(指1996年底之前)邮资是国家补贴的,本市信函一角钱大大地低于成本。由于信函比打电话还便宜,消费者为了传递一个信息,可能选择寄信而不去打电话,结果是浪费了社会的资源,因为电话的真实成本可能比寄一封信低。换句话说,由于价格扭曲,为了实现同一个目标,消费者作出了错误的选择,浪费了社会资源。

  由于超级市场的空前成功,全世界出现了一种试图将超级市场的规则推广到其他行业的趋势。现在大批出现的批发超市,电子银行和自动取款机则是另一些例子。本来银行是最需要信用的行业,过去银行的信用主要建立在个人关系之上。用自动电子银行能否获取顾客信任似乎是有问题的,但美国在80年代初解决了一系列技术问题之后,电子银行得到迅速发展,甚至超越了国界。现在凭一张信用卡可以在世界各地付款甚至提现。对我国而言,推广超级市场这种不二价的规则更具有迫切性。去年我国政府规定了一切商品均需明码标价。这一规定虽然和真正的"不二价"还有差距,但出售商品的一方在给商品标价时必定要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如果标低了将失去赚取超额利润的机会,如果标高了会被竞争者抢去市场。所以明码标价加上充分的竞争可以便商品的价格降到成本点上这种政策比之几百个物价检查员更有效,也更符合市场的基本规则。

1995年10月11日

何必较这个真

  1995年9月6日《光明日报》第10版刊登了一位女记者写的题为"我偏要较这个真"的文章。文章讲了她经历的几件事情,由于别人办事不讲原则,违反了"文明",她不怕麻烦费事,不惜代价地"较真",教训了那些无原则的人。第一件事是面的司机推说没有带发票所以不给开,她坚持了20分钟,这位司机终于屈服,从小抽屉里拿出发票给开了。但又为了要找5角钱,双方都没有零钱,她又坚持了10分钟之后,司机再次屈服,从小贩那里换了零钱结束了这番争论。第二次也是坐面的,司机未经她同意,在中途又拉了两位顺路的乘客,她虽然同情出租车司机工作辛苦,但这次拉客侵犯了她的权利,最后逼得那位司机把两位乘客赶下了车。第三次是她用一张破旧但完整的1元人民币买晚报,摆摊的嫌钞票太破不愿接受,她据理力争。摆摊的一时性起,宁可白送她5角钱的晚报也不愿接这张破票子。她却揪住不放,非要用这1元破币并要找还其余的5角钱,最后摆摊的也屈服了。这三次较量都以她坚持原则,不怕耗时费事,取得了成功,所以她用"偏要较真"这四个字不无得意地写了这篇文章。

  这位记者的行为似乎并无任何不妥之处,她的亲友也赞赏她的勇气。她最后说,作为记者,要用手中的笔传播文明,维护文明。说到这里,我倒想起了什么是"文明"的问题。对文明的解释,众说纷坛,莫衷一是。但绝大多数人都同意文明是和野蛮相对立的。那么野蛮人和文明人的基本区别是什么呢?大家也许立刻会在脑海里出现两种人的鲜明对比。野蛮人是无理可讲,随时准备动武的人;文明人是彬彬有礼,懂得尊重别人的人。所以盛洪先生曾归结人类的文明史就是从冲突走向合作的历史。从无数次两败俱伤的教训中逐渐学会了谈判妥协,从合作中求利益。这个历史是文明发展最基本的特征。张曙光先生也说,制度创新就是寻求如何均分合作剩余利益的规则,人类制度创新的历史就是不断寻求从合作中获取剩余利益的机会。市场经济和人类历史上各种其他经济的一个根本区别,从制度上分析,就是市场经济允许乃至鼓励每一个人与别人合作,双方都从合作中取得利益,只要这种行为不妨碍别人的同样的权利。所以市场制度是一种利人利己制度。正是这种制度的特色,使得人类社会在近300年内取得了物质享受方面辉煌的胜利。附带说一句,不少人以为物质文明的进步是科学技术的作用。从表面上看是不错的,但科学技术之所以能进步是因为市场制度的鼓励,发明人会从市场安排中得到回报。相反,如果谁发明了有利于生产的技术就要被杀头,科技就不可能得到发展,道理是十分明显的。

  与利人利己相反的就是"损人不利己"。我们回过头来看看那位记者所做的三件事,确实都是损人不利己。第一件事双方为了11.5元钱的发票相持半个小时,如果让司机去拉别的客人,半小时可以赚上20元。记者自己也白搭了半小时进去。第二件事硬是把顺路搭车的人赶了下去,对任何人(司机、中途上车的人)都没有任何利益可言。第三件事,摆摊的已经同意白送她一张晚报,但她并不罢休,非要对方认错。这三件事都可说是不折不扣的"损人不利己"。我认为这些事并不符合文明的要求。

  我作为一名有志于研究经济学的人,使我最终感兴趣的一个题目就是"中国为什么穷"。

  我对这个问题思考十几年得到的结论竟是简单得出奇:因为损人不利己。损人不利己看来似乎是小事,而我却以为这是带根本性的大事,是违背了文明发展方向的大事。

  老太太养几只鸡,等鸡下了蛋卖给需要补充营养的人。这又碍着了谁呢?可是文革中把这一类活动称为资本主义尾巴,统统都要割掉。青年人想读书,老师、学校都是现成的,可偏不让人读书,统统赶去上山下乡。这一类的事写上一本书也说不完,这全都属于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可这并不是疯子做的事,而是成千上万正常人认为理有所据而做出来的事。现在当然好多了。可是损人不利己的习惯还在,理论还在,法规还在。否则为什么有这位记者的这三件事,为什么有她的亲友支持她,也许还有不少读者看了她的较真精神感到钦佩,值得同情。确实,这里存在着对文明的不同看法。

  市场经济能够运行的原则是交易的双方本着各自追求自身利益的目的。通过妥协、协商,寻求合作的剩余利益,所以做买卖时双方都能赚钱。交易是平等自愿的,没有人可以强迫你,赔钱的生意可以不做,所以交易都能利人利己。计划经济则不同,它是按照某种理论由国家制定一系列原则性规定来运行的,个人没有多少选择的自由。所以"理论"和"原则",在计划经济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当然,按照原则办事并没有错,可是别人也可能有别人不同的原则。你有权按原则办事,别人也有权按原则办事,难道世界上只有你的原则才对,其他不同的原则统统都错了?而且即使是同样的原则,双方理解不同,冲突照样难免。文革中武斗的双方都是"誓死捍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就是例证。市场经济则不同,他尊重每个人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去解决矛盾。当然,这并不是说市场经济就没有共同的原则了,自己可以坚持原则,但要承认别人也可以坚持原则;自己可以追求利益,但不能妨碍别人追求利益。所以平等倒是市场经济中共同的原则。现在我们看到在市场中出现的大量丑恶现象,并不是因为市场运作缺乏原则,而恰恰是因为破坏了市场经济共同的原则,即追求自利时不得妨碍别人追求自利。或者说,利人利己是市场经济的原则,而损人利己或损人不利己则不是市场经济的原则。

  我国推行市场经济若干年,平等协商和妥协的原则逐渐被人们接受。正因为如此,我们的物质生活忽然地变得丰富起来。这是市场环境在实践中教育了我们,并不是我们从理性上有了新的认识。在潜意识中恐怕还是老的一套,被某种"原则"主宰的行为规则在起作用。所以损人不利己的现象还大量地存在。仅举邮政局的一些规定为例来作一些分析。邮局规定寄信要写邮政编码,以便于机械分拣,加速投递,这原来是好事,但如果寄信人不知道收信人的邮码,为了写邮码还得费大事到处打听寻查,这就还不如让邮局的专职人员去代查邮码或干脆改为手工分拣节省时间。可是我就收到过从邮局退回来的信,说是因为未写邮码,或因为邮码有误。(也许邮政系统的规定并非如此)邮局退还这封信,对邮局并无任何利益可言,但对寄信人却会造成不便。这不是损人不利己吗?我国邮局还规定印刷品内不准夹寄信件,因此需要同时寄印刷品和信件的人就要分两次寄,邮局要分拣两次,投递两次。这岂不是以损人为目的,以害己为手段吗?这种现象在我国的日常生活中还大量地存在着。政府对物价的管制多半也属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范畴。一方愿卖,一方愿买,双方从买卖中都得了利,它不损及任何第三者的正当利益(对那些想通过压价或抬价,损害对方利益自己得利的人是例外)。可是政府出面干涉,非得按政府规定的条款做买卖不可,这就是损人不利己。听说现在压价收购农产品政府要动用公检法的力量。也许这种做法有复杂的政策设计为基础,但他破坏了市场原则。我估计这种政策考虑很可能带有某种成分的片面性。

  前文提到的喜欢较真的那位记者,只是以她的平等地位在和面的司机和摆摊卖报的小贩较真。如果这是一位政府官员,并且以同样的较真精神去执行公仆的任务,百姓可要受大罪了。我们每个和政府打过交道的人恐怕都有这样的经验,明明是简单容易的事,偏要坚持原则,弄得极其复杂,光以盖图章来说,这里就有无穷的学问。该盖人事章的,行政章就通不过,该盖处级章的局级章也不管用。在支票上盖章更得小心,位置偏了、歪了,都可能被顶回来重办。支票上写"壹仟元正"有的银行要求将"正"字改为"整",可有的银行正相反。写"整"字不行,非要改成"正"不可。当然,银行不是政府,可他们都有权管着你。条款严密,执行细致,都不能说是错了,可是百姓和这些部门打交道并不是平等谈判,而是只有屈从的份,严密和细致再加不能通融,简单的问题就复杂化了。因此在制定条款时有权威的一方更不能和百姓较真,而是应有充分的体谅和同情心去处理临时出现的各种问题。我们这个从计划经济脱胎出来的市场经济,最最不能适应的恐怕就是从政府到百性,每个人都要从整人、教育人转变成体谅人、爱护人。摒弃那种只有我的原则是至高无上的傲慢态度,更不能把斗争看成是乐趣,窝外斗,窝里斗,没事找事斗。

  尊重别人,不较真,双方都有妥协退让的精神准备,实际上是一种文化。说起来似乎简单,其实是需要培养的,损和利都是说的物质方面的,但同样重要是精神方面,或文化方面的。每个人都愿意生活在一个容易相处,和谐协调的环境中,谁也不愿意整天惹麻烦,或者是自己找别人的麻烦,或者是被别人找麻烦。中国人的传统是重视这种文化环境的。但过去似乎更着重在家庭邻里之间,顶多再延伸到同事之间,而很少应用到陌生人之间,更谈不上政府和百姓之间。和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比较一下,一个明显的差别是我国这个历史悠久的礼仪之邦,现在在礼貌和尊重别人方面却大大地落后了。我们经常可以在马路上看到像上面提到的那位记者所经历的事,素不相识的两个人,为了一点小事,争论不休。甚至大打出手,而在发达国家,马路上吵架的事确实非常稀少。在那里生活,别的话不会说不要紧,"谢谢你","对不起","请原谅"这三句话是一定要会说的。我国在文革中生长起来的一代人中有些人一辈子从来没有说过"对不起",更不会说"请原谅",似乎说了这三个字就降了身份丢了面子。尽管也有感到对不起人的时候,而且也想表示一下自己的歉意,可是这三个字硬是硬在喉咙里吐不出来,憋得满面通红。相反,要在大众面前逞英雄倒是劲头十足(不是做救死扶伤、仗义直言的英雄,而是做一个具有野蛮人气质的英雄)。

  较真的态度并非永远都是错的。科学研究就要有较真和一丝不苟的精神;日常生活中认真和细致也都是良好的习惯。我们反对的是那种缺乏设身处地、与人为善的同情心,制造出各种麻烦来的较真。这种较真,说到底和对人的尊重有关。我们很少看到下级和上级去较真,更多的倒是体会上级精神,甚至唯唯诺诺。我们经常受困扰的是管你的政府官员忽然和你较起真来,弄得你左也不是右也不是,跑断了腿也满足不了对方的要求。不是官员的普通百姓一旦有了一点权利,便得理不让人,把权利扩大膨胀,给别人制造种种麻烦,形成生活中种种损人不利己的摩擦。如果这种现象不纠正,经济损失估计每年至少上千亿元还是小事,更叫人弄得垂头丧气,生活失去了情趣,对社会产生出怨恨情绪,对谁有益处呢?

1995年9月17日

市场制度的利和弊

  法国经济学家阿兰·科达教授于1995年12月18日在中国社科院作了"市场制度的利与弊"的报告。我因事先不知道而未能参加。次日改革开放论坛组织我们与阿兰·科达教授座谈,他的谈话中多处涉及到这个问题,对于正在建设市场经济的我国来说,正确认识市场制度的利与弊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经常和我接触的人中大致可分两类,一类是欢迎市场经济的,但对改革以后出现的各种不正之风深恶痛绝,因而对市场经济持有保留态度。另一类是少数,对社会风气的恶化看得较重,认为市场化改革虽然带来了表面的繁荣,但潜伏着深层次的危机,如果不立即刹车迟早会出现重大变故。这两类看法都有一定道理,不能说谁对谁错。但共同的问题是没有分清楚哪些是市场制度带来的利益,哪些是它带来的毛病,因而也说不清不搞市场经济是否就可避免这些毛病。确实,我国目前普遍存在着两种倾向,一是对市场制度预期过高,以为一切依靠市场都可以解决问题。另一是对市场缺乏信心,认为现在的毛病都是市场制度带来的,要纠正这些毛病非得把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停下来不可。

  应该承认,和其他各种制度比较起来,市场制度能够最有效地利用一切资源。这不仅是理论得到证明了的,也是当今一切发达国家都实行市场制度的事实所证明的。当然,并非一切试图实行市场制度的国家都能做到资源分配的优化并实现繁荣。其原因何在?回答这个问题可以写上一篇大论文。但用简单的道理一句话就够了。市场制度只能用于可交换的商品上,如果把市场制度推广到可交换的商品之外,非出毛病不可。

  什么是可交换的商品?一切物质财富,可以在公开和竞争性市场上买到的东西都是可交换的。什么是不可交换的?人的生命和人格,人的基本权利,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政府授予的各种行政权利,关于正义和公正的观念,对道德的评价,这些都是不可交换的。

  凡是实施市场经济有保留的,收收放放,三心二意,都不能实现真正的繁荣。但把市场原则用过了头,把不可交换的权利和信仰也拿到市场上去交换,同样也不能实现真正的繁荣。

  市场经济不同于平均主义。由于个人的天赋、机遇、努力的不同,肯定有一部分富人,也有一部分穷人。要想实现市场经济就得准备接受这个事实。其实人与人的不平等任何社会都在所难免,人类还没有发明能齐步走向富裕的社会制度。相反,规范化的市场经济中人与人的贫富差别可以鼓励人们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努力创新,实现整个社会的财富的增加。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全社会的财富全部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来分配的。所以我们的目的并非消除贫富差异。然而人的欲壑难填。富起来的人不但吃好穿好用好,还想用钱去奴役别人,获取权力,骗得名声,从而弄来更多的钱。另一部分人则被剥夺了权利,被排斥在市场之外。这种现象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在所难免。如果权钱交易的篱笆一开,社会的安定将受威胁。所以一切政府都要致力于既限制金钱的作用又限制权力的作用,更要限制二者互相勾结。用钱购买选票就是一例。本来选举权是公平的赋予每个人的权利,它不是可交换的商品。但富人向穷人贿选,选出更有利于富人的政治家当权,穷人就更进一步受穷。更多的是有钱人向政府机关行贿,官员们以手中的权去与金钱交换,牺牲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让少数人发财致富。更不用说政府不提供服务就凭他的权威用各种名目向百姓收费,借以中饱官员。我们反对娼妓,就因为这种交换己超出了商品经济的范围,更不用说贩卖妇女和儿童。个别新闻界人士搞什么有偿新闻(不是广告),就是拿舆论与金钱交换,愚弄群众,欺骗百姓。一个健康的市场制度必须对以上这类行为有严厉的制约,这个功能就是法院和政府的职能。我们现在所说的扶贫是对已经成为贫困的人给予帮助,限制富人滥用金钱的行为则可以从根本上减少因为社会不公而形成的穷人。

  应该说,市场经济是一种相当公平的制度,只有一些抱绝对平均主义的极端分子才会反对它(这种极端分子将反对任何一种现实的制度)。换句话说,百姓可以接受市场造成的贫富差别,也正是这种差别驱动每个人学习、工作和创新。百姓有时之所以忿忿不平,是因为有人破坏了市场规则,有钱的人又有势;有势的人方便地弄钱。如果有大量的人,其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社会就会出现危机。清楚地划分市场的界限,或许是既保证安定,又实现繁荣的基本之道。

1995年12月20日


□ 作者:茅于轼


本书由“E书时空”免费制作;
想要更多的免费电子图书,请光临
http://www.eshu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