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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经济之我见
现代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观察到社会分工大大提高了生产率。从他发表《国富论》以后的两百年,人类经济得到空前的繁荣和发展,生活水平极大地提高,寿命延长,教育普及,这个过程伴随着分工的不断细化。一辆汽车的制造有上万个零件上百个行业的支持,一台电视机要用到几十种不同的金属(虽然其用量极小),每种金属都要有不同的工厂去生产。如果我们再把从采矿到冶炼的过程也包括进来,涉及到的行业和门类就更多了。这些行业又有他们要用的原料、工具、设备……这样无穷细分下去,其结论就是现代生产是一个分工的生产。
这样的分析固然很有道理,但仅仅是对现象的归纳,而没有深入到本质。分工必须伴随着交换,这是比分工更本质的东西。在没有分工的社会内,生产的特点是自给自足,商品率等于零,因此没有交换。
然而分工的社会也可以用计划的方法分配产品,从而避免了交换,这就是计划经济。计划经济为什么行不通,原因在于计划不能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表现为不断的计划失误,浪费严重。现代微观经济学用严密的数学方法证明,市场调节形成各种商品的价格,然后生产者和消费者再按价格信号来调整自己的经济活动,资源才可以得到最优利用。这是从本世纪初,特别是第二次大战以来经济学的主要成就。
约近十年以来,经济学深入到了比交换更本质的问题的探讨,最重要的发现是交换的前提是明确的财产权的界定和自由平等的关于交换条件的谈判地位。说穿了一钱不值,交换是以我所有的与你所有的相交换,如果东西属于谁还不清楚,逞论什么交换!财产权当然应是交换的前提。可是现代股份公司发展起来之后,公司是属于全体股东的,当股东老板来到企业里时,不能指出企业里哪一种东西属于他个人所有。此时所有权有一定程度的模糊,这必然会降低企业的经营效率。只有纯粹的私人企业才能保证最高的经营效率。然而私人企业很难有雄厚的资本,因而发明了股份公司这种结构,它牺牲了一定程度的经营效率以换取强大的资本支持。股份公司应该如何经营,它应该以纯私营创业为蓝本,即使是国营企业,也应尽量模仿私营企业的经营方式,要以当家作主的精神来经营。统计资料显示,近三四年内在各种经济成分中增长速度最快的,正是私营经济。所以说,私营企业是市场经济之母。
许多人并不反对私营经济,但心存一种顾虑,即私营经济会造成巨大的收入差距,形成资本家和无产阶级的对立,从而造成社会动乱。然而资本主义国家近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证明,国家通过累进所得税的调节。贫富差距可以限制在允许的范围内,而且一定程度的"公正"的收入差距会鼓励人们学习,创新,勤奋,更多地创造财富,从而保持社会生产力的活跃,正因如此,我国改革开放之后采取了鼓励私人企业的政策。尤其常被人们忽视的一点是,私人企业繁荣了,私人慈善事业也同时繁荣起来。美国私营企业发展最快的是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在同一时期全国的慈善事业以及各种基金会如雨后春笋。我国著名的私人企业喷施宝负担了该厂所在镇的全体孤寡老人的赡养,还支持兴办学校、桥梁、道路等公益事业,也是一个证明。
1994年6月21日
收入差距扩大的后果有利有弊
经济增长不是全部目的,平等地享受增长的成果同样是相当重要的社会目标。我国在经济迅速增长的同时,收入差距迅速扩大。它带来的政治的,经济的,道德的负面后果十分明显。这一现象如果任其发展,会严重偏离社会主义的目标,甚至导致不可控制的局面。政治家、学者、文化人从不同侧面提出了许多积极建议,力图控制这种发展的趋势。然而我们回顾改革开放之前,收入差距的确很有限,但却造成了一个大家一起受穷的悲惨局面。收入差异和经济增长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是收入差异推动了经济增长?还是经济增长必然导致收入差异的扩大?以及这种扩大最终是否一定会造成对经济增长的不利影响?
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社会分工基础上的货币经济。一个人在市场经济中要能生存必须要有钱,而钱是用自己所持有的生产要素通过交换得到的货币收入。因此生存有两个条件,一是持有生产要素,二是此要素能通过交换取得货币。劳动是每一个正常的人都具备的生产要素,然而将自己的劳动转换为货币收入却取决于一系列条件,譬如要存在对劳动的需求,在空间时间上供需能接触,劳动的质量恰为需方所要求(在一个分工的社会中劳动质的区别极大)。这些条件中任一个不能满足就发生失业现象,在一个没有分工和交换的自给自足的社会或一个计划分配劳动的社会内生存的条件完全不同,所以市场经济的确为制造贫困提供了条件。
另一方面,由于多种原因,市场经济中各人所拥有的生产要素在数量和质量上可以有巨大差别。一个世界级拳手一场比赛可以获得上千万元的收入,一个拥有十亿元资产的富翁,躺在床上每分钟就有200元利息收入。这种财富的迅速集中过程,在非市场经济中也是完全不可能的,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市场经济的确会导致收入差距的拉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造成收入差距的因素可以按性质分为三类,一是由于先天的缺陷,例如残疾,弱智,或者出生在一个闭塞地区的贫困家庭。这种因为出身时的条件所导致的低收入,会引起社会的同情。市场经济国家里的慈善事业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这是由境况较好的企业或个人出资,帮助那些处于不利条件下的人们。较为富裕的企业或个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一定会产生的,而且历史证明经济越发达,慈善事业也越兴旺,当然,政府也会制定各种帮助穷人的办法,但从近几年的发展趋势看,私人慈善机构起的作用越来越大。
第二种产生收入差距的原因是各人主观努力的不同。凡是适应市场需要,又肯努力学习,努力工作的人收入会逐渐超过不愿意这样做的人,这正是市场的根本功能,它使人们有积极性去满足社会上其他人的需要。所以这样的收入差距不但无害于社会发展,反而是发展的动力,我们没有理由去消除它。有的人看到某些歌星、运动员、作家的收入高得出奇,因而提议要用限暴利法去加以限制。这是根据不足的。只要他们的收入是从公平竞争的市场上取得的,并且按章纳了税,就是合法收入。国家有义务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收入。一个人的收入应否受到保护,在于收入的是否合法,而不在于收入的多少。这是吃了半个世纪大锅饭的中国百姓要从根本上加以扭转的概念性变化。然而要使这种收入差距真正能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还需要一个条件,就是从低收入通过努力学习和工作迈向高收入的渠道畅通。政府不但要保护劳动市场的公平竞争,严禁走后门,或垄断录用权,或对进入竞争设置名目繁多的障碍(如不许农民进城找工作,找工作要有本地户口等),而且还应帮助处于低收入的人能得到免费教育的机会,以及免费提供劳动市场的信息,例如不收费的人才介绍。
第三种造成收入差距的原因是非市场性的,或由于特权形的,例如贪污就是一例。消除这种不应当产生的收入差距的方法除了政治上完善人民监督之外,就是取消政府不必要地干预市场的各种规定。最近除了规定标准信封的规格之外,又规定印制信封的印刷厂必须经过审批。这种规定又增加了无数以权谋私的机会,更严重的是贷款利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因此分配贷款相当于分配钱,此种权利可以用来换钱。政府一方面在努力肃清贪污,另一方面又制造出许多贪污的机会,这一场混乱不知要到哪一天才能有个结果。
1994年6月16日
为什么不保护生产者的权益
最近一阵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活动在全国各地展开,对抵制假冒伪劣,整顿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起了很大的作用。有人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为什么只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在社会主义国家里,老百姓上班时是生产者,下了班就是消费者,难道生产者的权益就不应该保护吗?这个问题提得非常之好。过去曾经风靡一时的"维持物价稳定,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现在已经不提了,因为物价不能偏袒消费者一方。如果物价压得过低,不利于生产者,最终吃亏的是消费者自己。据此,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活动还有没有必要呢?
回答是肯定的,因为消费者和生产者对于商品的了解程度是不同的,在经济学中称为"信息不对称"。老百姓中有一句谚语:"走遍南京到北京,买的没有卖的精。"供应一方常常利用消费者信息不全的弱点,获取非分之利,这种行为近乎欺诈,所以要专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生产者专门生产一种商品,而消费者消费几百上千种商品,所以生产者不难全面了解商品的价格,包括许多竞争者的价格,尤其是他自己的生产成本。而消费者不可能对每种商品都去作一番调查。所以常常在价格上吃亏。再有便是商品的质量,像电视机、录相机等的质量从外表根本无法判断,只有生产者自己肚子里明白,他们生产劣质品却按优质品的价格出售。由于这些信息不对称,消费者需要得到保护。
有利于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是否可能出现呢?这里有一个非常特殊的例子,即在超级市场购物时消费者是否偷窃了商品,就这件事而言,消费者自己最清楚。他或者偷了,或者没有偷,每个顾客对此有百分之百的了解。但对供应方而言,他怀疑每一名进入过市场的人,但又缺乏确切的信息。这一局面使超级市场遭受巨大损失,据欧洲几个大城市的统计,损失达到销售额的2%左右。在美国个别城市甚至超过3%。有些超级市场就是被小偷偷得亏损以致关门的。超级市场为了防小偷采取了许多措施,最常用的是用监视闭路电视,还有一种是在商品上安装电磁暗号,在交款时由收款员将它消磁,否则通过门口时会发出警报声响。但这些办法有的成本太高,管理复杂,有的小偷有反措施,仍旧防不胜防,尤其是即使抓住了小偷,警察也奈何不得。伦敦希斯罗国际机场的超级市场内就写有警告牌:小偷误机,责任自负。可见,只有误机才能使小偷敛手。
要从根本上解决此问题,还要从信息上想办法,要让超级市场一方也能有百分之百的信息,即允许市场对顾客搜查。澳大利亚规定顾客经过收款处时,收款员有责任搜查顾客的包袋。菲律宾则禁止顾客将包袋带进市场,北京国贸超级市场因为搜查了顾客被起诉,而且败诉。以后又被取消了搜查顾客包袋的规定,其理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但我认为从经济学理论出发,这里误用了保护权益的概念。这样的规定使小偷有恃无恐,将极不利于我国超级市场的发展。
1994年6月30日
经济分析和制度分析
纠正扭曲了的价格是经济改革中的几个最主要任务之一。不论起始的社会经济条件如何,如果目的是希望建立一个资源配置高效率的市场制度,价格调整是绕不过去必须克服的一关。从宏观上看,一个国家内人民生活水平的高低,取决于这个国家的总产出,而与物价、工资等无关。然而从微观上看,相对价格引导资源的流向和配置,从而会影响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总产出的多少,最后影响到人民的生活水平。
价格引导资源的流向,所以价格的改变会改变资源流向并使人们之间的利益分配格局发生变化。如果价格朝合理的方向调整,会提高其利用效率,增加社会的总产出,使一切人都能得益,这也正是价格调整的目的。然而在调整过程中,难免有一部分人在短期内受损。这部分受损的人会抵制价格调整。在计划经济框架内,价格调整要征得有关各方的同意,由于利益冲突使这一调整执行起来困难重重。
按照一般的经济分析,如果价格朝上调整,会使生产者得益而消费者受损,因此反对应该来自消费者。价格朝下调整则相反。可是这种分析却往往不符合事实。记得1984年煤价上调之后,过了一年由于物价水平上升,煤的相对价格又显得过低,因而酝酿煤的再次调价,可是遭到了煤炭部的强烈抵制。提出的理由是煤提价后引起物价普遍上升,结果煤的相对价格不但没有上升反而下降,所以提价还不如不提。这个理由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如果确有其事的话,那么应降低煤价才能提高煤的相对价格。1989年由于运价太低铁路运输严重供不应求,各方面都呼吁运价要调整。但铁道部却提出了"为人民分担困难,坚决不涨价"的口号,还把个别区段按供需均衡原则调价的措施批评为乱涨价,据说还给有关人员处分。类似的例子还发生在粮食、电力、汽油、柴油,化肥等行业,可见这一现象不是偶然的。
为什么涨价受到生产方的抵制?为什么经济分析在此失去了效力?这里要应用比经济分析更深层次的分析方法,即经济制度分析。这种分析的特点是利用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并深入到行为主体的利益动机的具体过程。在上面这些例子,由于价格过低必然造成供不应求。因而煤炭、铁路运输等成为稀缺商品。这种商品不可能通过正常的市场渠道来分配,因为市场无法满足愿意按规定价格付款购买的顾客,势必辅以其他的条件来实现分配。例如买铁路客票要排长队,申请铁路车皮要走后门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掌握这种稀缺资源的人便有了某种特权,这种特权完全是因为人为地将价格定得过低而制造出来的。如果将价格调整到了供需均衡水平,特权便消失了。事实上我们也确实看到消费者并未享受到低价格的利益,反而吃足了供不应求的苦头。买一张火车卧铺票要排上十几个小时的队,或者从票贩子手里用高出一两倍的价格去买,所以提高价格非但消费者不反对,甚至还主动呼吁。反对提价的恰好是因供不应求而享有特权的生产者一方。
当然,这样的分析未必适用于一切生产者反对提价的情况。有不少生产者确实出于照顾消费者的利益而反对提价的。把他们统统说成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特权才反对提价,就冤枉了好人,然而制度分析也揭露出在市场被扭曲之后人们的行为如何随之扭曲,应该承认,这确实是一种非常有力的分析方法。
1994年8月18日
行政规定与消费者权利
1994年7月3日人民日报第三版刊登了公安部发的通知"不准强制安装汽车防盗等非法定安全装置"。通知指出,强制安装是一种乱收费行为,对一些新的防盗手段的采用,只能通过宣传,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使用,不得强制推广。对这条通知我举双手赞成。
这条通知立刻引起我对汽车前排安装安全带的回忆。大约在1994年初北京市公安局发布命令,大小汽车前排座位强制加装安全带,而且安全带必须到指定厂家去安装。那么安全带和"防盗及其他安全装置"究竟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呢?这里有一个带根本性的经济学问题,即消费者有无选择权利。在上面的两个例子中,规定强制加装安全带是说明消费者无权选择,只有屈从的份儿。那么关于防盗等安全装置则说明消费者有权利作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按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解释,消费者有权作出判断,接受或拒绝某种商品的购买或享受某种服务。如果安全带确实有助于安全,驾车人会自动购置,用不着用法律强制,相反,如果驾车人特别谨慎小心,有把握不会出事故,或权衡安全带造成的麻烦和不舒服不足以抵消其可能的安全性改进,他会拒绝购置。但另一派人认为驾车人可能对安全带的重要作用估计不够,可能作出错误判断,因此通过法律强制一下对驾车人并无害处,由于这两派人各有各的理由,在美国各州的法律对待这一问题的态度是不同的。有的州法律规定必须安装并佩带,否则要罚款;有的州则没有这种规定。要知道,并不是一切有利于安全的规定都是合理的。例如在超级公路上行车限速应是每小时60里还是55里,在美国一直是引起争论的问题。为了弄清正确答案,花了几百万美元做试验和调研。单从安全看,无疑55里比60里更安全,但车速慢降低了效率,总体上未必有利。加装安全带也有同样的问题,因为加装和使用安全带都有其成本,有的不能用钱表示(例如不舒适感,麻烦,费时间),但终究也是一种代价。拿北京的情况看,规定颁布半年多以来几乎没有认真执行过,现在已基本流于形式,出租汽车司机多半只把带子放在胸前,并不真的系牢。在北京驾车和美国不同,北京的车子多半在市内跑,速度快不起来。在美国,汽车的行驶大多是在城市间,速度也高,此时万一出事安全带可以起较大的作用。北京市内几十万辆车,为了加装安全带至少花掉了上亿元直接成本。现在看来这一亿元是花了冤枉钱。公安部后来发的通知似乎已经总结了安全带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值得钦佩。但原先必须系安全带的规定是否应该明令废止?我认为明令废止比这含糊其辞要好,一方面这样可以保持安全带和其他安全装置的规定上的一致性,尤其重要的是可以保证规定的严肃性。我国当前推行法制的主要问题不是法律不健全,而是执法不严。如果法律可以任意执行或不执行,法律再多,除了观赏又有何用?
1994年7月28日
纳什获奖有感:从斯密到纳什
1994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奖给了在对策论研究方面有重大贡献的经济学家,普林斯顿大学的纳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豪尔绍尼以及波恩大学的泽尔滕。他们三人中,纳什在国内的知名度最高。中国留美经济学会委托亚洲开发银行的汤敏博士和我主编的《现代经济学前沿专题》第一集中就有张欣博士写的一篇专门介绍对策论的文章,其中对上述三位经济学家的贡献都作了介绍,但较多的篇幅介绍了纳什的工作。以前诺贝尔经济学奖奖给了对制度研究有杰出贡献的科斯,诺斯等人,而1994年又奖给了研究对策的人,实际上制度就是在对策中形成的,所以诺贝尔奖的这一趋势性变化是一个逐渐形成的过程,这一过程显然受到中国改革和东欧剧变的影响,当然也因为当今世界上还有许多国家受着贫困的煎熬,他们的经济制度存在严重的缺陷。他们有的至今执迷不悟(当然是越来越少了),更多的是虽然知道有病,却开不出处方。何况制度转变最成功的中国也远没有解决全部问题,我们能否不经太大的震荡就建成一个有健全制度的社会,至今还充满着未知数。
其实,真正深刻地思考过经济问题的人,没有一个人离得开制度问题。经济学的奠基人亚当·斯密,他最主要的贡献就是发现了那只看不见的手,他提出了与一般人的见解大相径庭的结论:每个人追求自身的利益可以增进整体利益。以后微观经济学的发展只是将斯密的结论更精确化,更严密化。到本世纪中完成了一般均衡理论的证明,可以说微观经济学的大厦已经建成。从表面上看,它只是证明了在竞争条件下达到的全面均衡可以使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好。但从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其意义却要深远得多。斯密只是说,个人追求自身利益可以增进整体利益,而微观经济学的制度含意却大大地向前跨了一步,它强调仅当生产者和消费者各自追求自身利益,才能形成均衡价格,而且只有追求自利的人才会按照价格信号去配置资源。换言之,人必须自利才有社会整体的最大福利。说到这里,惊奇又化成了平淡。社会原是由个人构成的,如果人人放弃了自利,社会中谁还能得利呢?确实,近二三百年来人类社会物质享受的空前增长,不正是每个人追求自利的力量所推动和促成的吗?
但是事情远非如此简单。今天在每一个社会里都可以看到因私欲膨胀,造成对他人利益或整体利益的侵犯。尤其在我国,正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追求自利的合理界限正在消失,造成了全社会的道德蜕化。当然,杀人越货,偷盗诈骗,直接损害他人的身体财产,是市场经济(以及一切人类有组织的社会中)所反对的,这是每个正常人都可以判断的。然而除此以外,是否也会发生并不对任何人直接构成威胁,却因追求自利而造成整体的危害呢?对策论的研究清楚地告诉我们,这不但可能,而且还经常发生。著名的囚犯难题(参见拙著《生活中的经济学》中"囚犯难题和市场规则")就是一例。在囚犯难题情况下,各人追求自利形成的最终局面,是一个纳什均衡,它是对所有的人均不利的一个结局。因为它是一个均衡解,一旦陷入其中,要摆脱这个困境远非易事。因而对策论又深入到研究重复对策和多阶段对策,这些概念涉及到制度演变的基本规律。当然,了解规律未必就能避免危机,因为事物的发展似乎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在支配着。人类能够摆布自然,让自然界为人类所利用。可是人类却无法纠正自己所造成的悲剧,波黑战争,卢旺达残杀不都是例子吗?从斯密到纳什,由于杰出人物的深逢思想,我们对制度形成及对策规律有了深刻得多的理解。但要靠它来挽救人类,恐怕还是非常遥远的事。
1994年10月21日
人类进化与经济学
达尔文于1859年出版了震动当时学术界的《物种起源》一书,奠定了进化论的基础。恩格斯认为进化论是19世纪三大自然科学发现之一。
进化论的主要贡献是弄清楚了整个生物圈是如何演化的,特别是人类自己是如何发生的。进化论的解释力还在于它不仅了解了生命物质的演化法则,而且提示了整个宇宙也在不断变化,人们的意识形态也在不断变化。进化是宇宙间的普遍规律。
然而很少有人应用进化论的概念来推测一下,人类正在朝什么方向进化。有一些科学幻想小说,描写人类将变得头脑发达,四肢萎缩。这固然不能说全无道理,但他并未说明当前的进化法则是什么,它又如何导致了这种变化。在人类脱离动物界以前,适者生存的进化法则主要是淘汰了体力弱的,反应迟钝的,追逐异性失败的个体。但人类建立了自己的社会以后,淘汰规则已经起了质的变化。后代繁殖占优势的是哪些个体?是体力强弱在起作用?显然不是。是智力高低在起作用?也未必。是好人吃亏坏人占了优势?有人这样说,也有人反对。现在世界各国的共同规律似乎是精英分子后代的比例在减少,劳苦大众的后代在增多。但这种规律是长期的还是一时的,没有人能知道。也许有人会嘲笑说,人类进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经过几万年未必能看出分晓,现在费这种神委实是多余。可是要知道,进化的过程虽然缓慢。它却是不声不响地在进行的。一天也不会停顿的。如果我们对此茫然无知,等到结果出来之后,事情已经发生,追悔已经来不及。不少人谈先人类的未来,认为人类已经有了上百万年历史,大概再存在几百万年,甚至上亿年也是可能的。确实,从太阳的寿命来看,再过一亿年地球吸收太阳热量的情况不会有很大变化。可是人类进化的后果要紧追得多,因为几十万年甚至几万年之后,它就会让人们感觉到。
人类进化和经济学有什么关系?现在的经济学能生存几万年之久吗?当然我们决无将现在的经济学传诸万世的奢望。但有些前景却是相当有把握可以推测的,最主要的一点是地球资源的有限性。如果我们假定稀缺性将待续存在,换言之,人类较质欲望永无止境,那么资源有限和欲望无限的矛盾将长期存在下去。解决这个矛盾一方面要靠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但更主要的,是要有一种社会的制度安排能保证科学技术朝这个方向演化。今天伪经济学就是为了解决稀缺性问题而发生的。不论经济学的内容会如何演化,它的基本任务在可以想锡的未来却不会改变,这就是经济学将与人类进化相联系的依据。在人类脱离动物界以前也存在稀缺性,人们靠了体力、敏捷和勇敢竞服稀缺姓;可是人类找了市场制度以后,靠的是市场规则来克服稀缺牲。所以,人类进化的规律不可能完全不受这一根本性的改变的影响。
199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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