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信贷与资本信贷的性质及其作用


  ——2——

  资本

  现在是我们就一个早就期待着系统阐明的并为所有工商界人士都熟悉的观念,发表我们见解的时候了。一个经济组织的形式,如果在那里新的生产所必需的货物,是靠着特别创造出来的购买力的干预,从它在循环流转中的原来位置抽调出来的,那么,这就是资本主义经济。与此同时,另一种经济组织的形式,如果在那里新的生产所必需的货物,是靠任何一种命令的权力,或靠一切有关方面的协议,从循环流转中抽调出来,那么,那就是非资本主义生产。资本,无非是一种杠杆,凭借着它,企业家可以使他所需要的具体商品受他的控制,无非是把生产要素转用于新用途,或引向新的生产方向的一种手段。这是资本唯一的职能,这种职能使资本在资本主义经济机体中的地位被完整地刻划出来。

  那么,这种杠杆,这种控制的手段是什么,那肯定不是由任何特定种类的商品所组成,也不是由现存商品的供给的任何可指定部分所组成。人们通常都认识到,我们是在生产中才遇到资本这个东西,它在生产过程中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发挥作用。因此,在我们所说的实现新组合的场合,我们必然地要在某个地方碰见资本在起作用。现在,企业家所需要的一切商品,从他的观点看来都处于同等地位。他需要自然力、人力、机器、原材料,所有这些都同等重要,具有同等意义,无法区别这些需要中何者更为重要。自然,这并不是说,在这些种类商品之间毫无相应的区别。相反地,确实有差别,尽管这些差别的重要性,过去和现在,都被许多理论家估量得过高了。但是企业家对待所有这些种类的商品的行为,显然是一视同仁的:无论是生产工具、土地还是人力,他同样要花他那斤斤计较并付了利息弄来的钱,才能购买到。对他说来,这些商品全都起同样作用,都是同等必不可缺少的。特别要指出的是,究竟企业家是仅仅购买土地和劳力,象最初创业时那样,来开始他的生产呢,还是他也去获取已经存在的中间产品,而不需要自行再去生产它们呢,那是无关紧要的。最后,如果他甚至有必要去获取消费品,事情也不会有任何根本的差别。这时获取消费品好似最有要求权而应该受到重视,特别是,如果人们接受了那种认为企业家把消费品"预付"(按这个词的狭义而言)给予生产手段的占有者的理论,情况更是这样。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消费品会显示出和其它商品相较的独特不同之处;它们将会起到一种特殊的作用,而这恰恰就是我们赋予资本的作用。由此可以说,企业家将会用种种生产性服务去换取消费品。于是我们不能不说,资本包含着消费品。不过,关于这种可能性,我们的论述已经予以解决。

  除了以上所论,就没有理由把企业家购买的所有的商品来加以区分了;因此,也就没有理由把其中的任何部分归入资本名下。把资本说成是由商品所构成的这样的一种定义,虽然可以适用于每个经济组织,但却不适于作为资本主义经济组织独有的特征,这是没有争论的。并且如果一个工商业者被人们问起他的资本何在,他就举出这些商品中的任何一种来作回答,那也是不对的。如果他提到他的工厂,他是会把工厂所占地面也包括在内的;而且,如果他想要回答得全面一些,他将不会忘记包括他的用以直接或间接购买劳力服务部分的流动资本。

  但是,企业的资本也不是服务于企业目的的所有商品的总体。因为资本对应于商品世界。商品是购买来用作资本的——"资本是投入于商品的",但这一事实本身就意味着承认资本的作用不同于他所获得的商品的作用。商品的作用,在于服务于与其技术性质相当的生产性目的。资本的作用,则在于为企业家获取用以进行生产的手段。在一种交换经济中,为要进行生产,它是企业家与商品世界之间不可或缺的第三种要素。它构成这两者之间的桥梁。它不直接参与生产,它本身并不是"工作对象";相反,它担当一项在技术生产得以开始之前所必须完成的任务。

  企业家在考虑购置具体的商品之前,必须拥有资本。在一个时期,当他已拥有必要的资本,但还没有生产品时,正是在这个时刻,我们可以比任何时候更清楚地看到资本并不是某种与具体的商品相同的东西,而是一种独立的要素。资本的唯一目的,企业家之所以需要资本——事实是最好的说明——纯粹是为了作为购买各种生产品的基金。而且,只要这项购买还没有完成,资本就绝对地与任何明确的商品完全没有关系。当然,资本存在着——谁能否认这一点?——但它的特性恰恰在于不能把它看成是某种具体的商品,在技术上它也还没有被作为一种商品来利用,而只是作为用以提供那些在技术的意义上将要用于生产的商品的一种手段。但当此项购买业已完成之时,是否就由具体的商品来构成企业家的资本,由被他买下的各种土地及各种工具来构成资本,也就是仍然由商品来构成资本呢,如果有人对魁奈喊道:"当你走过一些农庄和工场后,……你会继续看到一些房屋、牲口、农业种子、原料、家俱以及各种各样的工具"——从我们的观点看来,还应该加上土地和劳力的服务以及还有消费品——在购买完成之后,难道不是这样么,此时,资本已履行了我们所赋予它的职能。如果必要的生产手段,以及——让我们假定——必要的劳力服务,都已经购得,这时,企业家就再没有可以由他任意支配的资本了。他已经为了生产手段而把资本用出去了。资本已分解为收入了。按照传统的观念,他的资本现在就由他所获得的商品来购成了。这种说法的前提其实是完全忽视了资本的用以获致商品的职能,而却代之以一个不符合实际的假说,那就是企业家所需要的那些财货倒是从别人处借来的。如果人们不这样看,而且,如果人们实事求是地分清用以支付生产品的基金和这些生产品本身,据我看来,毫无疑问,人们惯于把它叫做资本的东西以及我们认为是资本主义现象的标志的,就都是指这个基金而言。如果这是正确的,那么更加清楚,由于企业家已付出这笔基金,不再拥有它,而分散到生产手段的卖主手中的部分,比起面包师卖面包所得到的钱来说,在性质上就毫无不同之处。把购买下来的生产手段说成是"资本"的这种无时不碰到的表述,什么事情也证明不了;而类似上述说法的另一种说法,所谓资本"体现于这些商品之中",更不能说明问题。要是承认这后一种说法,就好比承认:煤"体现"于钢轨中,意谓煤的耗用曾导致钢轨的产生。但是这样一来,且不是说企业家依然拥有资本?如果说同一的煤已不可能从钢轨中再抽取出来,难道企业家也不能够至少从他的"投资"中把他的资本再"抽出来"吗,我相信,这些问题可以得到令人满意的答复。然而,对上述问题的答复是否定的,企业家已用去了他的资本。他得回来的商品,对他来说已不再是资本(资本是用以购买其他商品的基金),而只能是在生产工艺中加以利用。但是,如他改变了主意,希望将这些商品脱手,通常总有别的人愿意把它们买下来——于是他能重新拥有大于或小于原先数额的资本。从这种观点看,由于他的生产手段不只是能作为生产手段而起作用,而且也能间接地作为资本而起作用——只要他能用以首先获取购买力,然后再获致其他生产手段——如果他笼统地把这些生产手段称作他的资本,那是对的。老实说,如果在他的生产完成之前他需要购买力,这些生产手段就是他能支配的唯一购买力来源。我们还要谈到关于这种说法的其他理由。第二个问题现在也有了答案:企业家可以靠卖出他的生产品而再获得资本,他当然不能够得到与原来形式完全一样的资本,在大多数情况下甚至数额也不一样。但是,由于这一类无关紧要,因而"抽出他的资本"这种形象表述尽管只是一种比拟,但意思却是妥当的。它与我们的解释并不矛盾。

  如果资本既非由特定种类的商品来构成,又非由一般的商品所构成,那么,它究竟是什么呢?现在,答案是非常明确的:它是一笔购买力基金。只有是这样,它才能履行其基本职能,在实际上这是资本之所以不可或缺的唯一职能;而在理论上资本这个概念之所以有用,也完全是由于这一职能,它正好是不能单靠列举商品的种类来代替的。

  问题又来了:究竟是什么东西构成这个购买力基金呢?这个问题似乎很简单。我的购买力基金是由什么构成的?不就是由钱以及我的折算成钱的其它资产来构成的吗?这个答案实际上会把我们引导到门格尔的资本概念。的确,我无数次地称之为"我的资本"。而且,要把它作为一笔"基金"而与报酬"流"区分开来也没有任何困难,因此,我们在这里又朝着欧文·费希尔的方向进了一步。为此可以说,我能够运用这笔资金去着手兴办一个企业,或以之出借给一个企业家。

  可是,这个观点,乍看起来似乎很令人满意,但不幸的是,却并不够完善。如果说仅凭这一笔资金我就能够跻身于企业家之列,那是不真实的。如果我能够开出一张票据而被接受并取得现款,那么我也就能够用这笔钱买同等金额的生产品。这时人们可以说,我仅由此承现了一项债务,而远不是增加了我的资本。人们还可以说,我用这张票据"买下"的商品,只不过是借给我的。让我们来细究一下这个问题,如果我经营得手,我将能以出自我的产品的收益,而非出自我的资本的钱或等价物,来赎回这张票据。这样我就增加了我的资本,如果有人不同意这个说法,那我也可以说,我这样做使我取得了如同增加资本一样的那种服务,并且没有引起会使我的资本今后受到减损的负债。可能有人会反对说,我如果无需还债,则我的资本本来还会增长的。但这些债是用利得来偿还的,就算利得全部归我所有,但是否我的资本就会因而增长,也还是说不定的。因为我也可能用这个利得去获取消费品,在这种情况下,那就谈不上资本的任何增加了。如果资本的作用仅在于保证企业家掌握生产品的这种说法是对的,那么,我们就不能回避我的资本会因我的票据的创造而增长的结论。如果读者记住我们先前的论述并将它与后来的论述联系起来,那我们的论述就远不至于那么迷惑难解了。诚然,我并未因创设票据而变得更为富有。但"财富"一词,却使得我们有可能对问题的这个另一面,加以考虑。

  但是,如果认为只要能以货币形式来表现,就足以使非货币形态的财产具有我们所谓的资本的性质,那也是不对的。如果某人拥有某种商品,一般言之,他不能以直接交换的方式去获得他所需要的生产品。相反,他总是只好卖出他拥有的商品,然后把卖得的收入当作资本使用,也就是去获取他所需要的生产品。实际上我们所研讨的概念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因为它强调了任何人拥有的商品的货币价值。显而易见,当人们把这些商品本身说成是资本时,那只是一种简略的或比拟性的表述法。这个说法,同样也适用于前已提及的、我们也把它当成资本看待的购入的生产手段。

  到目前为止,我们的定义较之门格尔和其他人的有关定义,一方面要宽一些,另一方面又要窄一些。只有支付手段才是资本,这并非只有货币才是资本,一般流通手段,不论其种类为何,都是资本。但又并非所有支付手段都是资本,只有那些确实履行我们所论及的那种独特职能的支付手段,才是资本。

  界限在于事情的性质。如果支付手段起不到为企业家置办生产品的作用,并为此目的将生产品从其原先的用途中抽取出来,那么,它们就不能算是资本。因此,在没有发展的经济体系内,就没有资本,或者换句话说,资本不发挥其特有的职能,因而它就不构成一种独立的要素。或者,再换一句话说,各种形式的一般购买力,在那里并不构成资本;它们仅仅是交换媒介,是旨在进行惯例性的交换的技术手段。这就是它们在循环流转中所起的全部作用,除了这个技术性的作用之外,它们不起任何别的作用,因之,可以忽略而不致影响对任何根本重要的事物的了解。但在实现新组合的场合,货币及其替代物变成了一种极其重要的因素,为了表明这种情况,我们称之为资本。因此,根据我们的观点,资本是一个发展的概念,而在循环流转中却没有任何东西是与之相对应的。这一概念体现了经济过程的一个方面,只有发展的现实情况才使人们注意到这个方面。我愿提请读者注意上边这个说明。它对于理解我们在这里提出的观点很有关系。如果谈到资本时,是就这个词在实际生活中所具有的涵义而言,那么,对经济过程或事情的某些方面就会考虑不足,也就是对企业家活动的可能性、对一般生产手段加以控制的可能性考虑不足。这个方面,对有关资本的许多概念来说,是共同的东西,而人们为阐明其意义所作的种种努力,据我看来,表明了这一具体定义的"捉摸不定"的特性。由此看来,没有任何东西,它本身绝对地,由其固有的性质所决定地,断然地就是资本,而那种被指为资本的东西,其所以是资本,仅仅在于它满足了某些条件,或者说,仅仅从某种观点看来是资本。

  因此,我们将对资本定义为可以在任何时候转交给企业家一宗支付手段的数额。当从一个均衡的循环流转起步发展的时候,据我们看来,资本数量中只有很小一部分能够由货币构成;相反,它必然包括为看发展的目的而新创制的其它支付手段。如果发展一旦已经发动,或者,如果资本主义的发展与非资本主义的形式或一种过渡的形式相连结,发展就将从供应已经积累起来的流动资源来开始。但在严格的理论上,很少能达到这种情况。甚至在事实上,如果真正重要的步骤硬要第一次试行,常常也是办不成的。

  因此,资本是交换经济中的一种要素。交换经济的一个过程表现在资本方面的,就是生产手段被转交给企业家。所以,在我们看来,实际上只有私人资本而无"社会"资本。支付手段,只有在私人的手里,才能起到作为资本的作用。为此,在这个意义上谈论社会资本是没有意义的。尽管如此,但是,私人资本的数量却有一定的重要性:它表明可以交付给企业家而任其支配的基金的多少,表明可以从原先的使用渠道抽取出来的生产手段的能量的大小。因此,尽管在共产主义经济中也不存在社会资本,但这一概念并非毫无意义。不过,当人们谈到社会资本时,所考虑的基本上乃是一个国家的商品储备量,社会资本的概念倒是从真实资本的概念中引伸出来的。

  货币市场

  我们还必须往前走一步。资本既非生产手段的总体,又非它的一部分——无论是就原始的生产手段而言,还是就生产出来的生产手段而言,都是这样的情况。资本也不是消费品的储存量。它是一种特殊的要素。就如同在理论上存在着一个消费品市场和一个生产品市场一样,也必然存在着一个资本市场。正象其他两个市场的情况一样,实际生活中必然有某种类似的东西与理论上的这个市场相对应。在第一章中我们看到,存在着劳动和土地服务市场以及消费品市场;在那里,循环流转中所应有的一切重要事物皆已齐备,而生产出来的生产手段,存在为时短暂的项目,则没有这种独立的市场。发展把资本这个新的要素引进经济过程,从而还会有一个使人感兴趣的第三市场,那就是资本市场。

  这个市场明确存在:现实生活直截了当地把它显示在我们面前,较之服务市场和消费品市场,显示得更加直截了当。这个市场更加集中,组织得更好,比其他两个市场更易于观察。这就是工商业家们所谓的货币市场,报纸每天在这个标题下报导着它的日常情况。从我们的观点看来,这个名称并不令人完全满意:它经营的不只是货币。有些经济学家也反对这个概念,我们部分地同意他们的反对意见。但是我们接受这个名称。不管怎样说,资本市场就是实际生活描述为货币市场的那种同一现象。此外便无任何别的资本市场。如果为货币市场理论撰写一个概要,那将是一件富有吸引力的和有益的工作。但迄今还没有这样的著作收集和检验那些决定人们的实际决策及判断各种情况的实践经验规律的理论意义,将会是特别令人感兴趣和有益的事情。这些规律的确有一大部分已经严格地规范化了;它们对所有撰写货币市场文章的著作家起着引导的作用。尽管这种实际规律的研究导致了深入理解现代的经济生活,但这些有利于经济预测的实际规律至今还与理论很缺乏联系。现在我们不可能在这里深究这个问题。我们将只谈论对于我们的目的来说是必要的东西。这倒不必费太多的语言。

  在发展的经济中,就不会存在这种货币市场。如果货币市场是高度组织化的,并且交易都以信用支付手段来清结,那么,它就需要有一个中央结算机构,一个该经济体系的票据交换所或簿记中心。经济体系中发生的一切事情都会在这个机构的交易中得到反映,例如按期的工资发放和税款交纳,由于开镰收割和休假日而引起的要求。但这些只是会计上的事。现在,如果有发展,这些职能也就必然要得到发挥。更有进者,由于有发展,就常常会对暂时闲置的购买力加以利用。最后,由于有发展,正如我们已经强调过的那样,银行信贷就要渗入到循环流转的交易中。在实践上,正是这些东西成为货币市场职能的基本要素。它们变成了货币市场有机体的一部分。为此,一方面,循环流转的需要量要加到企业家在货币市场上的需要量上,另一方面,来自循环流程的货币量又增加了货币市场的货币供给量。因此,我们在货币市场的每项事物中都感受到循环流转的脉搏。一到收割季节,交税到期,我们就看到对购买力的需求的增长;而这种时节一过,便出现购买力供给的增长。但我们绝不应因此就不去把货币市场上属于循环流转的交易和其它交易区别开来。只有后者至关重要;至于前者则是附加在后者之上的东西,而前者之终竟出现在货币市场上,只不过是发展的结果。那种使前者和后者显然纠缠在一起的所有的相互影响,并不改变这个事实,那就是,即使在每个实际情说下,都可以将它们加以区分。在货币市场上,总是可以指明,什么是属于循环流转的,什么是属于发展的。

  事情的核心是在于新企业的信贷要求。当然我们必须记住,在我们的论述中,略去了任何经济体系不能摆脱的国际关系影响,也略去了任何经济体系难免要受到的非经济性干预的影响。我们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为了使我们的说明更扼要和更简化。因此,国家收支平衡、贵金属贸易等等现象,都没有涉及。在上述条件下,货币市场上就只发生一件根本性事物,其它一切都从属于它:在需求方面,出现了企业家;在供给方面,出现了购买力的提供者和经手人,即银行家,双方又各有其代理人和中间人。此际所发生的事情,就是以现在的购买力去交换未来的购买力。双方之间每日所进行的讨价还价之争,决定着新组合的命运。在这一价格斗争中,未来的价值体系首先以实际的、可感知的形式出现,并且是以经济体系的既定条件为背景的。如果以为新企业要求的是长期信贷,因而短期信贷的价格与之无关,那就是完全错误的。正相反,任何时刻,整个经济形势在短期贷款价格中所得到的反映,是再清楚不过的。企业家并不必去把他所需要的整个时期的贷款一下都借到手,而是当需要时才告贷,而且往往是几乎天天告贷。而且,投机者们通常利用短期信贷去购买股票,特别是新企业的股票,这种短期信贷可能今天给予,明天拒绝。每天的观察告诉我们,实业界的信贷要求是怎样提出来的,而银行界又是怎样有时支持和鼓励,有时又抑制这种需求。尽管在其它市场上,甚至当发展之时,需求及供给显示出某种稳定性,但在货币市场上每天都出现大得惊人的波动。我们将要用货币市场的特殊职能,来对此加以解释。经济体系中的一切计划和对未来的展望,诸如国民生活的一切情况,一切政治、经济、自然界事件,无不影响货币市场。几乎没有一条新闻不必然影响实行新组合的决策、货币市场的形势,以及企业家的看法和意图。未来价值的体系必然要适应于每一新的情势。这当然不只是由于购买力价格的变动所引起的。个人的影响也常常同时起作用,或取代购买力价格变动的作用。对于这些人所共知的事情就不需要细说了。

  货币市场历来是资本主义体系的总部,一道命令从这里下达到各个部门;而在这里所争论和决定的,实质上总是关系着未来进一步发展计划的拍板定案。一切种类的信贷要求齐集于这个市场;一切种类的经济规划都首先要在这里彼此碰头并为各自的实现而竞争;一切种类的购买力和资金余额流向这里求售。这导致一系列可能遮蔽根本性事物的套利活动(arbitrageoperations)和居间牟利。不过我相信,它们毕竟不会给我们的概念带来什么矛盾。

  可以说,货币市场或资本市场的主要职能是用信贷交易来为发展的目的筹措资金。发展创造了并且滋养这个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货币市场又被赋予了一个第三职能:它变成了收入来源本身的市场。此后,我们还要研究信贷价格与长、短期收益来源的价格之间的关系。已经清楚的是:这种收益来源的售出代表了一种获致资本的方式,而它们的买进则表现了一种利用货币的方式,因而收益来源的授受是难以与货币市场分开的。土地买卖也是一样,只是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才使土地交易看来似乎实际上不是货币市场交易的一个部分;但是,在资本交易与土地交易之间并不乏因果联系。  


□ 约瑟夫·熊彼特/著 何畏 等/译校


本书由“E书时空”免费制作;
想要更多的免费电子图书,请光临
http://www.eshu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