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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的那个夏天,我厌倦了自由撰稿人的生活,应聘到《法苑纪实》杂志社,做合同制编辑。老实说,从进入的那一天起,我就感到事情已经结束了。我找不到一点感觉,这种没感觉的感觉,一直持续了一年半左右,在这一年半之间,我一直在和自己进行着心理的对话,我问自己::你为什么要到这里来?意义在哪里?回答是:毫无意义可言。我在一次酒后冲动地拿出聘用合同书,准备把它扔到主编工作间的桌子上,立马走人,可最终是恐惧感阻止了我。因为,如果我不辞而别,按合同,我将不得不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这对于家无余财的我来说,实在是一个令人恐惧的数字。在金钱的淫威之下,我不得不留了下来。但精神却愈发萎靡不起。潜意识中,我指望主编良心发现,把我开掉,为此我主动创造条件,为主编提供一点解除合同的口实,我上班郎里郎当,编辑的稿件狗屁不通,完全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然而,主编大人大量,一直把我养在那里,甚至连一句批评的重话都不曾说过,让我感到深深的失望。我不得其解,每个月发薪的日期还是稳稳当当地领着千多元的银两。我多少感到隐隐的不安,像一头被好食喂养的猪,又像宋朝的武二爷,担心被养肥了好派什么艰难的用场。后来事情的发展证明,我实在是有点多虑了,主编养着我并不是为了宰杀,也并不含有任何的私人动机,而只和他的用人观念有关。他后来在对一个关系密切的人说过这样的话:一个单位,如果人人都是人才,那还不闹翻了天?这种十分典型和富有人情味的中国式的用人观念救了我,我就像庄周所写到的那种无用的大树,因为无用,竟可可以苟延残喘。问题是,我以无能的面目出现,但谁知道我业绩的低劣,完全和才能云云毫不相干?
半年前,一向给人以情绪低落感觉的主编忽然心血来潮。本市多家报纸的改版和如火如荼的记者暗访潮撩得他心痒难忍,并焕发出了他前所未有的办刊灵感与办刊热情。热情不说,单说灵感。他的灵感与刊物的特点有关,关系到刊物的可读性,最终对发行量具有非凡的意义。据说,杂志将要独立经营,走向市场,不能再走过去的机关刊物的老路,走向市场,没有点杀手锏,岂是可以言胜的?性格那么求静的人也开始急起来了,市场经济真能改变人啊。简单地说,主编难得的灵感是这样的:我们刊物也搞暗访!
由于我是同人中唯一的单身离异分子,没有了配偶的约束,少了生活琐事的拖累,因此,这份老刊物的崭新工作,没经怎么争取,就历史地落在了我的头上。回首往事,每当我被成功的花环簇拥的时候,我总是不忘感激主编大人当初的大人大量,和后来的知人善任。正是暗访,使我找到了自己的人生坐标,人生的价值与乐趣。随着暗访的展开,稿件的出笼,并在读者中开始引起注意,我的野心也开始逐渐膨胀;当评刊表中“最喜欢的文章”一栏仿佛专为我的专访文章而设时,一向低调的我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对这本杂志的意义,我无疑成了这本刊物发行量的救星。有此垫底,我说话开始有了底气与分量,我甚至没用费多少口舌,就从主编那里争取了一笔经费,充当暗访的专项资金。
只有我自己最清楚,我醉心暗访的隐秘理由。简要地说,就是借着这个机会,我为自己的荒唐习惯找到了一件冠冕堂皇的外衣,有了这件外衣,一个文化人固有的那点劣根性就被遮蔽了,这样,我就没什么场合我不可以涉足,没有什么事不敢干了。我深入各种色情准色情的娱乐休闲场所;我和招聘高薪男招待的隐身人频繁联系,但几乎没有一次发展到实战阶段,我明白了那些高薪招聘几乎全是诈骗,我为丢失的钞票而惋惜,并发誓今后再也不轻易接触这个题材;相比之下,假证件制造者倒还算有点“职业道德”,我接触了几个,并成功地从1000元砍价,用700元搞了一张假结婚证书,那个和我配结婚照的女子有几分娇媚,我只和她见过一次面,我办这个证件或许暂时并没什么用处,但谁知道呢?没准什么时候就会派上用场。
在暗访的峥嵘岁月中,我深深感到,生活在我们的现代社会里,真是方便啊,需要什么,就会得到什么,只要你具备了一样东西,那就是money。
我甚至还和毒品交易者建立了毫无破绽的关系。起先我扮演的是毒品消费者的角色。说真的,我对这个充满厌恶,在我看来,那些交易者简直就是些垃圾。要不是为了出稿件,我八辈子都不会和他们沾边。他们远不如各种娱乐休闲场所对我更有吸引力。但为了工作,我不得不把个人好恶暂时藏起来。我用公款购买少量的白粉,回到单位就交给主编,主编只交代不要外传此事,他大概是为了我将来的工作方便考虑,但我也感觉到,他对处理这些小额的白粉也有着自己的打算。
我关于毒品流通的纪实文学的构思,需要丰富的调查材料支撑,显然不是去买几次白粉就可解决问题,为此,我打算更多地深入下去,也真的深入了,我把上缴主编节余的部分积累起来,开始利用自己掌握的毒品交易的技巧与规矩,开始试图出售它们。我选在晚上的某种场所,请允许我不做太详细的交代。我一直对这件工作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我怀着的动机也许是高尚的,但所采取的办法,和那些真正的毒品贩子到底有多少区别?一旦警方出现,此事究竟怎样解决,我真的没底,这的确限制了我暗访规模的扩大。
为了暗访,我付出的不仅是时间和精力、生活的安宁,还有纯真的代价。但我的付出所得到的回报也是很明显的。我第一篇重要的暗访文章,积累大量材料写成的《混迹都市的鸡头们》,在本刊发表,是我命运转折的里程碑。此文洋洋20000余言,占了杂志64页中的整整10页,发表之后,被多家媒体转载,着实让我体会到名利双收的滋味。此后的各类设计社会暗角的题材相继出现在我的笔下,我在同事心中的地位蒸蒸日上,甚至开始出现了崇拜者,读者来信接连不断,其中有一些准备经营类似行当的形容委琐的男人还约我到小酒馆相聚,希望和我探讨如何经营业务而不引起警方和暗访记者的注意。我俨然成了某种边缘文化的专家。有一家小报甚至还派一个模样可人的实习记者对我进行了专访,她喜欢把长发披到脸上,然后再仰起头,把瀑布般的头发甩到脑后。我以为她对我会有几分崇拜,采访结束,我想请她共进晚餐,被她果断地拒绝了。后来小报上刊出的文字,实际上不是关于我,只是以我为由头,大炒阴暗题材,说白了,他们当然没有理由为我这个刚刚有了点小名气的人免费包装,发行量,是每家媒体的“痒”,我对此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我对自己的工作的价值寄予了很高的评价,而对那些一贯小心翼翼完成工作的人,我在心里对他们充满同情。
暗访工作对我来说,真称得上度身定做啊!曾经有过的远走高飞的念头,如今早就远走高飞了。我品尝到生活与成功的滋润,还有什么更高的地方?难道再去当自由撰稿人?老实说,那日子我想起来胃部就不自主地疼痛,那种经受欲望的煎熬所造成的挫折,也令人不堪回首。
我决定踏踏实实地坚守岗位,为了中国的暗访事业,生命不息,暗访不止。
由于成功,我多了对人生的感慨,感到能够感慨也说明自己层次的提高。人的命运真叫奇特啊,正如常言说的,运气不来,急也没用,运气来了,十头牛也拉不住。正当我在崭新的工作岗位上有滋有味地发奋努力时,一个素昧平生的女孩,竟然走进了我的生活,并使让我由采访者,成了一个重要事件的参与者与重要证人。也就是说,我成了真正的新闻人物,出了莫大的风头。原因是,我帮了警方一次大忙。
让我从2000年7月的一天中午开始。
那是一个烦躁的中午。忍受了一个上午的无聊的选题会,我着实累了。外头太阳烧着大火,透过空调房的玻璃窗,我看着外面的肮脏的屋顶,那么强烈的光芒,反射到朝北的窗户,只带着微微的热量,我竟然打了个寒噤。人走空了,凉气都集中向我聚集了。
我想在沙发上睡一会,可半天还是难以入眠,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心烦意乱,说真的,夏天我一到办公室就惦着睡觉,只是碍着大家的面不好意思。你想呀,每天晚上变换各种方式暗访,不犯困怎么可能。睡不着,我就胡思乱想。我想到我的同事们,他们一到中午就出去休闲,我佩服他们的精力。这样,我就连聊天的人都找不到。我想出去找个好玩的地方消磨一下时间,可体力着实难支。如果不分白天黑夜地暗访,铁打的汉子也难以招架。我在心里想,幸福的同事啊,你们晚上在家里扮演模范男女的角色,恪守夫道妇道,白天见缝插针地及时行乐,也是一种活法吧。你们乐吧,反正我是乐不动了!
渐渐地,我感到思维变得模糊起来,我期盼的睡眠就要驾临了。头天晚上的暗访情景进入我的感觉,那种气息与身影,富有挑逗的感觉。我缩了缩身体,感到很安妥。
就在这时,传来了敲门声。
声音是怯怯的。我指望敲门的人比较识相,两声无应答就全身而退。可外面显然并并没有立即停止的意思。
看来,我不咋呼一声,是没个完了的了。
“请进!”我冲着屋顶喊了一声。
门把手响了一下,却没拧开。我记起,门被我从里面保上了。
是谁,他妈的大中午不在自家挺着,偏要来这里滋事?而且没完没了?
我搭拉着鞋去开门。
我一下子来了精神:门口站着一个身穿圆领T恤的20来岁的女孩,牛仔毛边短裤,我注意到她的腿,白皙,丰满,充满诱人的气息。他说:我找凌叔玛。我过度热情地回答:我就是,我就是。我在想,看到我的摸样,他是会受宠若惊,还是大失所望?不管它,既然上帝送来了这么美丽的宝物,我就接受吧。
我将她让进房间,不经意间,我忽然瞥到了门上的一张留言条,上书:“室内有人,有事请敲门。”这,是哪个混蛋存心搞我!不过老实讲,今天我还真得感激哪个缺德的家伙,让我的这个中午享受到与一个靓女独自相对的乐趣。
为她倒了一杯水,相对坐下。她有意识地保持着一点矜持,两条腿并得很紧。我觉得那是弄巧成拙。我这里也就不多发挥了。
我很直接地打量她。她的脸色略显苍白,眼神中有点难以理解的忧郁。她的胸脯丰满而不张扬,我这么说,只是关于女人印象的正常描写程序,因为根据我自己的了解,女人自己对胸脯都非常重视,一如对面部的修饰。如果我对之视若不见,多少也有点虚伪,更重要的是,也对女性的感受的漠视。根据我的观察,这是一个有经历的、不平常的女孩。她的脸上挂着笑意,但我却为什么感觉到那里的不幸的阴影?
我必须将话题纳入工作的范畴,这才符合职业道德。她是来送稿件的。她从坤包里取出一个信封,又从里面抽出一叠稿纸。
那是用兰色圆珠笔工整抄写的稿件。题目很平常,以至我现在都回忆不起来了。我随手翻了翻,看不进去。那是一篇接近言情小说的东西,讲一个叫陈玲的小城女孩,来到大都市,在一家旅游公司当接待员,认识了一个腰缠万贯的老板,于是她就成了那个中年男人笼子里的小鸟。那男人给她在靠近城东风景区的地方买了一套两居室的住房,作为他们幽会的住所,也作为对她奉献青春的报偿。那个男人并不属于她。他只是凭着资本,买断她一段年华的使用权。她当然不会心甘情愿,像绝大多数的女人一样。每当她试探性地提出和他结为真正的夫妻的可能性时,他都会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打消她的妄念。
在青春的寂寞与失落中,叫陈玲的女孩开始寻求自己的寄托。她在商店和舞厅中消磨着自己的时光。她的身影在娱乐场所一出现,就成为那些献殷勤的男人的目标,有一次,两个男人为了和他跳舞,竟然动起了手。正是在舞厅里,女主人公认识了一个帅男,她的命运开始了转折。两人烈火干柴,爱得死去活来,她从那个老板那里得到的费用,和她偶尔通过难言的付出所得到的收入,大量流入了这个帅哥的口袋。这一切,她当然是自愿的,只是,她的心中怀着隐忧……最终,以女主人公的死为结局。文章末尾还有这样的字样:本故事全无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必然。
总体说来,这篇故事情节完整,但绝不出彩,算不上一件好作品。而且与我们的纪实刊物的办刊定位也不够吻合。我肯定它是不可能在本刊发表的。
我说,以后有稿子可以通过邮局寄来,这么热的天,不要直接送来。她故意装傻,问:怎么寄呢?我说就按杂志上的地址就可以。她显然不满足于这种回答。她提出要一张名片。我理解,对于一个读者来说,要一张他们崇拜的名人的证物,是拉近和名人距离的好方法。我顺水推舟,取了名片,递了一张过去。
我想当场宣布退稿,又觉得这样做失之残酷,我向来不愿意伤害别人的自尊,尤其是对于女人,特别是漂亮的女人;加上某种隐秘力量的支配,我就让她将稿件先留下,等认真研究一下再通知她处理结果。我发现,她似乎并不抱着太大的期望。
我发现稿件上没有作者的联系方法,老实说,我谈话半天都不知道跟谁谈,不是有点太没由头?
“我叫程玲。”她说。
我忽然笑了两声,是觉得好玩。“哈哈,陈玲,那我还是小说中那个什么先生呢。”
她认真地回答:“人家说的是真话。程度的程。”她显出一点羞涩的愠怒,仿佛受到了戏弄,或者被窥见了隐私。
在我们这个地方,“程”和“陈”的读音是不太容易区分的。
我说,那我怎么与你联系?你连通信地址都没留。
她委婉地表示,她会主动和我联系。我感到十分不解。怎么会有这样的投稿者?她没有地址?还是其他的什么不便说明的原因?
我想,这样也好。
接下来,聊了一会暗访的话题,我提醒她快上班了。我不是不想继续聊下去,但如果聊到同事们都来了,就有点说不明白的味道。
她人一走,我就写好了退稿信,装进了信封。等着她的联系。
半个多月了,没有丝毫动静。
大约三周后,有一个小姐的电话找我。她说她是程玲,由于是用手机通话,听得不太清楚,我竟一时没回忆起来是什么人。她只问了一下情况,我委婉地告诉她,稿件送审没能通过。我说本刊一般不退稿。但我还是准备把稿子给她退回去。我希望她留个地址,她说她最近要到外地去一趟,她说,等她从外地回来后,自己过来取稿子。
接下来,却又很久没有她的音讯。
很奇怪地,我竟有点牵挂,期待哪一刻,她会突然到来。
我等来了一男一女两个警察。时间是大约一个月后。
这两个警察,先找到我们主编,主编和我打了招呼,说,对民警同志有什么说什么,放下包袱,积极配合。话虽然说得含蓄,但我觉得,主编的语气中明显有了一种“你终于出事了”的感觉。我第一个念头是:他们是为白粉 事情而来。我在心里为自己壮胆。我可不是一个吸毒贩毒分子,我是一个有责任的新闻工作者,你们不能把我和那些社会渣滓等量齐观。
他们来了,一人胳肢窝下夹个小黑包。起先他们想让我跟他们到局里走一趟,我说,就在这里问吧,这里好在也跟政法系统沾点边。他们也就没再坚持,就在杂志社堆杂志的一个小房间开始了问话。
他们先是转弯抹角地和我聊家常。我有点不耐烦,就请求他们,有什么话就说,显得很意气的样子。
他们终于开始问我是否知道一个叫陈玲的女孩,并希望我如实说明我和她的关系。关系?什么关系?我难以掩饰对他们的谈话的反感,这一方面是基于和事实的出入,另一方面也是出于自卫的需要。我猜到,他们问的陈玲,肯定就是“程玲”了。在我尚未确证之前,我想着缓和一下压抑的气氛。我说我知道,那是一篇来稿中的主人公的名字。那个那警察很冷酷地剜了我一眼。我不知道那里得罪了他。我我道,和警察抵触是不明智的,而且那只会增加烦恼,耗费自己更多的时间,选择只能是“积极配合”。但我说的也是实话啊。经过一番周折,我终于确认,根本就没有什么程玲,他们问的陈玲不是什么小说的主人公,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女人,那个神秘的女孩子、不速之客一定有麻烦了……于是,我为了摆脱干系,采取了极端配合的态度,竹筒倒豆子,把简单的过程和盘托出,我甚至还把自己当时内心的感受也作了交代,每当我津津乐道那个女孩的美,和我潜意识中的骚动时,那个中年女警察就打断我。
询问记录整整记了4页,最后,他们把记录推到我面前,我草草看了看,就在上面工工整整地签了字。我想我没必要再认真地审阅,我确实没做什么,不管那人发生了什么,与我都没有什么关系,摆脱干系的念头,使我甚至泯灭了希望了解那女孩究竟怎么了的念头。
临走时,他们把那份暂存在我处的手稿也“借”走了。
后来我终于弄明白,警察是根据谌玲手机中储存的号码和收藏的名片找到我的,她竟然把我的电话储存到了她的手机中,这一方面可说明她接触的人不够多,或者是把我当作了一个重要的人物。她的确出了大事:8月末,她在自己的住处被人杀死。后来,据我在公安局工作的朋友透露,发生在东郊的这起凶杀案的受害者死得很惨,身体都被残忍地分解了。我感到十分难过。我无法想象,一个那么完美的身体,那么美丽容颜、腿与恰倒好处的胸,怎么会与血腥联系在一起?
我之所以要对这个普通的凶杀故事投入如此多的心思,是因为,它的发生和结局都很特别,就像一出事先有谁导演好的戏剧。
不久前,上回来的两个警察又来到我们编辑部。这回他们的脸色比较好看一点。一见面,就朝我伸出了手,说是顺便来看看。他们接下来没有马上就走的意思,我也就只好陪着闲话。他们说都很喜欢我的暗访文章,男的说,他觉得我很了不起,了解的东西比警察还多。寒暄完了之后,他说还要向我表示感谢呢。我一头雾水。感谢我什么?他们告诉我,杀害陈玲的凶手已经找到了。
我更关心的是,陈玲是个什么人?为什么会遭到杀身之祸?警察有点不屑:这你还不知道?她是被人包的,又和别的人瞎搞,她后来顾忌主人察觉准备抽身时,为时已晚了。
那么究竟是谁杀死了她?
就是那个吃软饭的人。
他为什么杀她?
因为他爱上了他。
那样的人除了爱钱财,还会爱上什么人?
这个,我也想不通。
这个看起来很笨拙的警察同志还比较坦率,如果和他交朋友,肯定会是一个可靠的人。我发现,在我谈论陈玲的时候,旁边的女警察显然对我们两个男人的谈话有点不耐烦。
奥,这不都是那篇文稿中的情节吗?
我感到有点后怕。
我只能猜想了,当初,他来到编辑部,也许本来就不是为了发表文章,她只是要用貌似小说的形式把自己的一段经历留下来?她为什么要把文章送到编辑部来,送给我?他认准了我对她是有价值的?还是看了我在本报写过的几片暗访文章,被我的自我标榜、故弄玄虚给迷惑了,把我看作了一位可以信赖的人社会正义的化身了?
想到这里,我感到一阵虚弱。
人已去,所有想法都只能是一种猜测,这也许是一个永远的迷了。我对故事与结局的兴趣其实并不大,我绕不开的是,这样一个红颜女孩,她在沉浮中,心灵到底经受着怎样的摧残与折磨?也许,我的这些念头,对于这个变化中的时代的女人,根本就是奢侈的,抑或可笑的?我不想再多说什么了,我想交代的是,后来本城的多家报纸在刊登关于陈玲被杀案件的侦破报道时,都要把它的戏剧性的侦破过程加以大事渲染。其中都提到了我们的杂志,不点名地提到一个“知名”的暗访记者,这其实等于说了我的名字。指出我对案件的侦破提供了至关重要的线索。由于大家对隐私的探究具有永难满足的特性,所以这些报道的直接的结果是,我们的杂志成为市民关注的一个焦点。我们的主编抓住机会,在报纸报道案件时,依然决定对我的“神秘”故事进行不惜篇幅的报道。他激情澎湃,组织本刊几个写手,由自己亲自挂帅,用一天一夜的时间,完成了一篇8000字的长文。其中多有溢美之词。但其中对杂志的办刊思路的介绍大致是准确的,特别是对暗访的策划与实施过程的那些可以公开的内容的交代,也是真实的,当然,主编的作用也得到了应有的评价。
在报纸炒作凶杀案件后的第四天,新的一期《法苑纪实》就出现在了大大小小的书报摊上,为了配合发行,编辑部还专门准备了一份宣传通稿,向本市与外省市大大小小的报纸投寄,由于角度新颖,加上同行的关系,通稿很快遍地开花般地发出来了。杂志的销售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佳绩,上市仅三天,各地发行商就普遍反映需要追加。
《法苑纪实》真正地活了。我不想说,是因为一个女孩生命的丧失。实际上也的确不能这么说。杂志是最大的受益者,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
我对主编的深谋远虑,充满了前所未有的敬意。
我的故事到此讲完了。最后,我想说的一点是:本故事全无虚构,如有雷同,不太可能。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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