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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真问题才有真学问

○秦晖


    何清涟君的《现代化的陷阱》书稿我曾有先睹之快,并受她之托
写过卷首的《导读》。虽然在该书大陆版中这篇文字未能面世,但主
要内容已另成文发表。我的一些基本感想皆在其中,这里就不复赘言。
讲点别的吧。
    第一要讲的是,我觉得何书可贵之处在于它谈的是“真问题”,
而我们以往浪费在伪问题上的时间是太多了,比如关于“姓‘社’与
姓‘资’”的问题。在学理上那种“姓公姓私”之争应该说早就是个
伪问题了:市场经济中的所谓“私有权”本质上是公民自由产权;这
一产权原则理所当然地既意味着每个公民可以自由地选择“单干”,
也意味着若干公民乃至许多公民只要基于各自的意愿也可以自由地
(即不是被迫地)把自己的资产加以合并、自由地组织经济联合体。
因此毫不奇怪:世界上只有命令经济国家立法禁止私有制。即如美国
这样典型的市场经济国家,当年曾被各国的社会主义者视为公有制的
最佳实验场,英国人欧文在这里办“新协和村”,法国人卡贝在这里
办“伊加利亚”社区,俄国民粹派在这里搞了“进步公社”、“联盟
公社”和“雪松谷公社”等一大批志愿者经济联合体。就是在今天,
无论世俗的(从“美国式傅立叶主义”到“美国式毛主义”的公社)
还是宗教的(原教旨清教公社或摩门教公社),“公有制”实验也并
未消失;只要它们不搞强迫命令(如像臭名昭著的“人民圣殿教”公
社那样侵犯人权)而是真正基于成员的志愿,就不会受到行政阻挠—
—至于它们在经济上是否有实效,在道义上的凝聚力是否能持久,那
是另外的问题。但至少在那里搞公有制(自己搞,而不是强迫别人搞)
决不像当年小岗村那几十个秘密按手印结盟搞包产到户的农民那样要
冒生死的风险。
    因此我很奇怪国内会有这样的争论:有些人大谈“南街村”这样
的先进典型并自认为找到了一条超越东方旧体制与西方现代性的独特
的金光大道,有人则指出南街村也有诸多毛病,不像传说的那么美好。
其实这种争论并不重要。我们姑且同意有这么些尽善尽美因而其成员
也完全自愿乐在其中的典型,问题是你是否打算强制全国人民“学习”
它,抑或只是像当年欧文在美国办新协和村那样限于给全国人民提供
他们可以自由选择的方案之一?如果是后者,那就谈不上什么“超越
西方现代性”(因为这样的选择在“西方现代性”中一直存在),如
果是前者,那就谈不上什么“超越东方旧体制”(因为旧体制的根本
弊病恰在于它的强制性)。
    因此真正的问题根本不在于“姓公”还是“姓私”,而在于强制
还是不强制?如今许多国家,包括老牌市场经济国家与前计划经济国
家都在搞所谓的“私有化”,但值得注意的是没有一个国家提出过
“非公有化”的问题。在他们那里与私有化相联系的提法只是“非国
有化”或“非垄断化”。而“国有化”之所以受到反对也不是因为国
家这个“公”太大了以致超过了什么经济学的合理限度,而是因为国
家意味着强制,而这种强制一旦越出了必要的限度(即:为保卫公民
权利不受其他公民的强制所侵犯所必需)就会威胁公民权(包括公民
自由产权,亦即既威胁了单个公民的“私”有权也威胁了自由公民联
合体的“公”有权。
    实际上,如果说在波兰像克拉科夫钢铁厂那样国家持股49% 而职
工自愿持股51%、1.7 万职工中80—90% 认股而管理者并无任何股权
优势的企业算是已完成了“私有化”,那么在我们这里许多地方则明
文规定“两个以上股东建立的经济组织”都“属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如果说任何西方国家都没有立法禁止“公有制”,那么近年来我们一
些地方已经规定“今后禁止新建产权不明晰企业”。如果说一些国家
数年内完成“私有化”的目标被抨击为该死的“休克疗法”,那么近
来我们一些地方则规定一年内甚至九个月内完成乡镇集体企业产权改
制“任务”,一些地方还标榜提前“完成了改制任务,实现全镇工业
经济私营化”,甚至合同未到期的承包、租赁企业也提前终止合同进
行“拍卖”。如果说许多东欧国家在“私有化”中股权初始分配上都
为经理持股设立了严格的限制(只是在二级市场上允许通过购股而集
中股权),那么我们不少地方在初始配置上就强调领导持大股,领导
中又特别强调法人代表持大股;领导认股可赊欠而工人认股则必需交
现金;另一方面在那些“烂摊子”企业中又反过来强制职工出钱补窟
窿,不出钱就解雇。如果说“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斯密等人还大谈劳
动价值论,而弗里德曼这样号称最极端的自由市场理论家也承认“劳
务贡献”与“资本贡献”同等重要,两者是互利的交换关系而不是资
本“养活”劳动者,那么我们这里一些“主旋律”作品却堂而皇之地
教训下岗工人“今后得学会自己养活自己”,仿佛过去工人是被谁
“养活”的……在这种情况下还争论什么姓公姓私,岂不是滑稽吗?
    不争论姓公姓私,那争论什么?当然不是没什么可争了。改革二
十年来坎坷波折、重关万阻的历程有目共睹,而有阻力就说明有争论,
否则众志皆同,阻力何来?而这个非争论不可的“真问题”就是:公
正还是不公正?无论姓公姓私,都有个公正与否的问题。公有制也许
很理想,但像红色高棉那样用剥夺百姓、禁锢人民、虐杀无辜的办法
搞“公有制”,只怕马克思转世也会给气死;私有制也许很有效,但
无论哈耶克还是米塞斯或任何一个“资本主义辩护士”也不会赞成贪
官污吏的化公为私,而“休克疗法”的倡导者萨克斯不也在大骂“权
贵私有化”吗?
    奇怪的是我们这里许多人对这种“真问题”视而不见,却把一些
伪问题炒得火热,而且还以这些伪问题为基础划分“改革”与“保守”。
前不久我们就见到过这样一场火药味很浓的争论:一方认为决不能把
国有资产按某种规则公开公平地“分配给职工和居民”,而“除此之
外”的一切产权变革都可以大行其道。另一方则强调“民间资产阶级、
小资产阶级”已成心腹之患,需严加打击,而“官僚资产阶级”仅仅
是“萌芽开始出现”而已。一方认为平民私有化决不可行而权贵私有
化可以放手大搞,另一方认为平民资本是洪水猛兽而官僚资本则不足
虑。这不禁使人想到历史上那反复了无数次的“抑兼并”与“不抑兼
并”之争:一方要厉行国家垄断而防止“阡陌闾巷之贱人皆能私取予
之势、擅万物之利”,另一方要放手让权贵聚敛私财而唯恐使“官品
形势之家与齐民并事”。这样的争论——用句很不“学术”的话说—
—不是拿老百姓寻开心吗?!
    而何清涟的这本书,好就好在它揭示了“真问题”之所在:公正
或不公正的问题,与前文所说的强制还是不强制的问题实乃互为表里
的一回事。无论姓公还是姓私的不公正,都与不受制约的权力有关,
即马克思指出的那种“权力捉弄财产”之弊。在这一点上,倚仗强权
的“化私为公”和倚仗强权的“化公为私”是同样可耻的,而何清涟
的贡献就在于:她以大量事实为依据对两者都进行了理性的批判,并
且实际上已经证明:这两种表面上互斥的倾向实质上是互为因果、一
而二、二而一的。她并没有因后者的“改革”标签而为之百端回护,
也没有给前者涂上“经济民主”的油彩而大唱赞歌。而我们知道,今
天持后两种态度的知识分子是很不少的。
    在“强制与否”的问题已经解决、“第一公正原则”基本实现的
现代文明国家,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这两大基本思潮会为自由与
平等、效率与公平、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科学主义与人文精神等一
系列“真问题”激烈争论。但在“强制与否”仍是真问题、“第一公
正原则”未实现的前现代条件下这两大思潮实际上是互补的:自由主
义者把倚仗强权化私为公抨击为“通往奴役之路”,但他们决不会认
为倚仗强权化公为私就是通往自由之路。社会民主主义者把倚仗强权
化公为私斥为浸透“血和肮脏”的原始积累,但他们决不会认为那
“权力统治着财产”、“通过任意征税、没收、特权、官僚制度、加
于工商业的干扰等办法来捉弄财产”的中世纪就是“干净”的。他们
一方要求经济自由,另一方要求政治民主,双方都为改变那种不自由
也不民主的旧制度做了贡献。
    然而在我们这里,在独特的条件下“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
义”都可能发生“淮桔为枳”的畸变,而产生另一种畸形的互补:一
些号称“自由主义”的人把倚仗强权化公为私称赞为“交易成本最小”
的改革方式;而另一些号称“社会民主主义”的人则在倚仗强权化私
为公的体制中寻找“经济民主的要素”。他们一方批评“西方现代性”
民主过分,而要用中国近代以前“几千年传统”来矫正之,另一方批
评“西方现代性”自由太多,而要用中国改革前“几十年传统”来矫
正之,双方都为改革设置了误区,或者用何清涟的话说:为中国的现
代化设置了“陷阱”。
    据说这两批朋友、尤其是其中一些经济学界的朋友颇不以何清涟
的这本书为然,认为她做的只是下里巴人的“小学问”,而他们做的
才是阳春白雪的大学问。的确,我相信一些朋友对现代经济学经典读
得比何清涟多,他们写的书也很高深,圈子外的人难得读懂。而何清
涟的这本书不仅好读,并且用一位朋友的话说:“没读过也可以感觉
到有那么些事”,它“只是使我的感觉有了个可以正式引证的出处”。
然而问题的严重性正在于:对这些谁都可以“感觉到”的事态人们为
什么如此麻木?
    何清涟本人曾明确表示这本书并非专为圈内人士所写,而是面向
社会的呼吁,因此没有采用经院式的表述。这当然不是说经院式的研
究没有价值。其实一向不是有许多人文学者批评主流经济学为“奏折
派”,指其太重功利,缺乏为学术而学术的“经院”气么?平心而论,
平民派也好,“奏折派”也好,相对于“纯学术”的经院式“大学问”
而言都可能被称为“小学问”。然而学问无所谓大小,却需要论真伪。
夫“学问”者,“学”以解“问”也。其“问”既伪,其学岂能为真?
有了真问题,才能有真学问。而如今的某些经济学著述之缺陷,还不
在于其太“经院化”或是太“奏折化”,不在于其学问之大小,而在
于其回避真问题,热炒伪问题,因而便难免伪学问之讥。所谓“有学
问的无知”,所谓“学术泡沫”,所谓“屠龙术”,所谓“皇帝的新
衣”,即此之谓也。
    这种“伪学问”的例子如今随处可见。例如一位朋友近日撰文称:
在产权改革中处理产权不明晰的国有(公有)资产并使之量化到个人
的办法不外乎“卖”与“分”两大类。他认为这二者在总进程的最终
结果上是相同的,区别只在于:“卖”是一种“双方交易”,而“分”
则是一项“公共决策”。在他看来,“公共决策”的“交易成本”要
大于“双方交易”,因此其结论是:“分”不如“卖”。
    这个说法的逻辑混乱是一望可知的:说“分”是一种“公共决策”
就暗含一个逻辑前提,即这些资产在被“分”之前是属于“公共”的,
否则“公共”有何权利参与“决策”?然而这个前提若成立,“卖”
还能说就是“双方交易”么?既然资产属于“公共”,凭什么一“方”
(这里显然是指改制前的资产控制者)就可以不征求“公共”意见并
取得授权便任意把资产“卖”给另一“方”?反过来说,把“卖”说
成是“双方交易”也暗含着逻辑前提,即资产在“卖”之前是属于一
“方”的(而这一“方”显然不是指“公共”),因此这一“方”才
有权与另一“方”做交易,而“公共”无权对此说三道四。但这一前
提若成立,“分”为什么就成了“公共决策”呢?难道有权“卖”资
产的那一“方”不也完全可以私“分”这些资产么?而在这种情况下
何止无需“公共决策”,连“双方”也不必劳驾,“一方”拍板足矣。
这样的“交易成本”岂不是比讨价还价的“双方”行为更小么?
    显然,问题根本不在于“分还是卖”,而在于产权改革本身究竟
是“公共”的事还是“双方”(在买方即原控制人的情况下实际上是
“一方”)的事,而这又关系到把存量资产看成是“公共”的还是
“一方”的资产。该文作者想说的实际上也不是“扬卖抑分”,而是
借“卖还是分”这个伪问题,以“交易成本最小化”为理由,反对:
“公共决策”而倡导“双方交易”,亦即反对民主私有化而倡导权贵
私有化。这是交易成本理论(包括科斯定理)被我国一些赶时髦的学
者曲解与误用的例子。其实交易成本理论只适用于已确定的交易方之
间的交易过程,而不能用于交易方的确定。而在实践中,“公共决策”
成本一定高于“双方交易”的说法更是毫无根据。农村大包干就是一
场交易成本极低的成功改革,它恰恰是通过典型的“公共决策”(小
岗村那十八个农民按手印的“生死文书”就是明证)实现的。如果换
个搞法,把全村土地交给村长去“双方(或单方)交易”,那“成本”
小得了吗?
    事实上,由“双方”(或一“方”)私下处理公共资产(不管是
“卖”是“分”)都会造成弊端。我国当前产权改革中应防止的两种
扭曲:有“油水”时强调领导持大股,“烂摊子”中强制职工掏钱补
窟窿,都与此有关。而只要把改革看成“公共”的事业,就很难说
“卖”的交易成本一定低于“分”。在波兰,许多国企的拍卖方案都
几经周折才获得工会的认可,“分”便成了更易行的方案,哪怕初始
分配后再在市场基础上实现股权集中。在我国,因产权交易中的黑箱
操作引起反对、导致纠纷而使企业损失惨重的例子也不鲜见。在国外,
二战后初期占领当局在日本解散财阀后实行的分配性质的“证券民主
化”也是成功之例,它对日本战后经济改造与经济起飞起了远比一些
人津津乐道的“儒家传统”(更不要说“鞍钢宪法”)的影响更大的
作用。
    何清涟曾批评一部分经济学者缺少人文关怀,我认为这个批评很
有道理。但这一提法容易被纳入那种“人文精神与科学主义之冲突”
的“后现代话语”中去。(何书的大陆版被改名为《现代化的陷阱》
也给人以这样的印象,尽管实际上这并非出自她的意志)而如今也确
实有许多人文学者对部分经济学者标榜客观主义、逻辑至上、价值中
立的“科学”态度表示不满。但实际上,正如中国当前缺少平等并非
由于自由太多、效率不高并非由于公平过剩一样,中国目前的人文精
神之缺乏也不是因为科学精神过剩而造成。中国当前的某些经济学著
述虽然因其公式、模型的堆砌而在形式上“科学”得骇人,实际上在
客观经验的认定与逻辑上的自洽方面都有严重缺陷。仅以上述那位朋
友关于要“双方交易”而不要“公共决策”的高论及其对“交易成本”
理论的理解而言,我不敢说他在道义上如何,但可以肯定他在形式逻
辑上是站不住脚的。因此,“有了真问题,才有真学问”的态度,恐
怕不仅仅是为了给经济学引入人文关怀,而且也是为了给经济学引入
真正的科学精神。
    一些前计划经济国家的经济史说到底,就是个先依仗强权化私为
公,后依仗强权化公为私的原始积累过程。老实说,我至今仍然认为
布哈林的《过渡时期经济学》与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的《新经济学》是
这类国家经济学界至今未能逾越的高峰。因为这两本书正是以“社会
主义原始积累”理论为全部分析的基础,毫不掩饰地系统论证了“依
仗强权化私为公”的建构机制。他们当时在道义上与学理上的双重自
信是此后这类国家的主流学者再难企及的。因为自信,所以他们也就
能够抓住真问题,做出真学问——当然,“真问题”未必能导出正确
的答案,“真学问”更不等于真理。由于“过渡”的方向本身有问题,
他们的答案自然也就完全错了。但他们毕竟不像后来的人那样回避真
问题,而只在对伪问题的炒作中建构伪学问。反观如今我们以“过渡”、
“转轨”为题的经济学著述也很不少了,但有哪本能像他们那样自信、
那样切入主题、直奔实质、坦率地谈论“原始积累”问题?
    而这,也正是我推崇何书的理由所在。虽然何书中的一些观点我
认为仍值得商榷。例如她认为中国的原始积累过程已经完成,其本意
是说中国的财富集中程度已经很高,已经达到完成了原始积累的资本
主义国家在历史上曾经达到的程度。对这一本意我并不想质疑。但问
题在于“原始积累”这一概念有其特指含义,它并不等于一般意义上
的财富集中或资本集中。(参见拙文《拒绝原始积累》《读书》一九
九八年第一期)概言之,“原始积累”意味着凭权力积累,说它已经
完成就意味着已经结束了凭权力积累的状态而进入了规范化的市场积
累阶段,结束了权钱关系而只限于通过等价交换形式取得剩余价值。
但这不仅与何君的其他一些论断相矛盾,就从何书所述的事实来看,
也并非如此。再如,她认为目前的许多弊病源于“市场万能论”,她
的本意是说除市场以外还应该搞政治改革。但“市场万能论”本是与
国家万能论、而非与政治改革相对的,而何书既然并不倡导国家主义,
批“市场万能”就有些离题,从她对“东亚模式”的否定态度看,她
针对的实际应该是“新权威主义”。但无论如何,这本书在谈真问题,
做真学问方面,还是很值得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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