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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战争与和平》中的Prince Andrew
在我读过的所有小说中,最不能忘怀的影子当属于《战争与和平》里的Prince Anderew了.很早前就想写篇文章来给自己心目中的形象.在曾经动笔起过炉灶的<你往何处去>里,我不厌其烦地大段地引用书中把自己感动得半死的很多文字.那文章,我没有写完,想来在过分的情感承载下,能感动的多半就只有自己.
只是那个影子在心中,总占据了一个很圣洁很干净很难以忘记的显赫位置.那样的男人,年轻,英俊和聪明,(这都是次要的).要命的是他的忧伤.他总是显得忧伤,玩世不恭,虽然心底里对世界的感情是认真得要死.就是因为过于认真,所以才要去一次次地追寻一种热爱.年轻不更事时,追寻爱,那种可以撩拨男人身心的一种激情和青春的花朵.而这样的花朵总是经不得生活的真正吹打,花摘到了,希望也就没了.很颓废,嘲笑自己而又伤了自己.然后去战场,狂热地崇拜拿破伦,那小矮个从一个贫民爬到最显要的位置,那是旧时代的American
Dream.虽然他自己流着的血统远比那小矮个高贵.只是,男人,总是会去崇拜那些很了不起,凭着赤的手去拥抱了整个世界的人.正巧对婚姻失了望,正巧对爱情的幻灭让他对一切灰了心.那就去战场吧,激情,永恒,这都是些什么样的词眼.
而战场上,几番腥风血雨中走来.在受伤倒地后抬头望天的刹那间,忽然发觉:那天空好干净.干净得让他忘了所有男人的梦想.想回家,想念那饶舌的妻子.她或者是浅薄的,而她分明就是他的家.她正怀着他的孩子..孩子,这个概念于那刹那让他感觉无比的温暖.回家,是的.回家..
而匆匆地赶回家后,见到的只是她刚刚死去的笑容.她好象在说:我没有做错什么,你为什么如此对待我?这笑容从此成了他精神上的枷链.他无法忘记,走到哪里,那小女人的眼睛仿佛都是在跟随着他,在说:你为什么会如此对待我?他要发疯了.
选择了乡下来隐居,来忘怀那些过去的伤痛.却仍然不忘了订最新的杂志,书籍.他总是好学的.对每一个问题都有他自己的思考,他明确无误地看出了时代的弊端,并身体力行地来改变和实现它.解放农奴,给穷人办学校,医院.他是真心实意地在做着这些事情,没有更多的考虑,仿佛只是为了兴趣,爱好.或者心安.不要给他讲为人民服务之类的言语.很自觉地,他在尽着自己的职责.对老父,妹妹,儿子,能及自己领地上的穷苦人.他以为自己会如此地终了这一生.
平静的生活总会荡起层层波澜.人,活着,就无法不去避免追寻梦想.他是个理想主义者.坟墓一样的生活只是将生活的热情暂时地冰冻.冬天来了,所有的叶子全部落光了.这种萧索和孤清,不过是为着明春的再一度绿意盎然。又一个春天来了.走在乡间,无意识地,忽然发现一片春光无限,一群女孩子欢笑着在追逐,追逐的仿佛不仅是春光,还有青春未曾湮灭的梦想.忽然间,他的心给刺痛了.春天如此美丽,那个大眼睛的女孩子如此青春而美丽,可是,在冬天里呆得太久,这个世界,已不属于自己.
那个大眼睛的女孩于那时,还未曾给人世半分沧桑给染指过.春天来了,自然要大声地欢笑得歌唱着.这一路的歌唱震动着一个几经风雨男人的心.他和她恋爱了.他要她,是的,32岁还不算老,他还有理由去热爱生活,享受生活的种种恩赐.幸福仍然是前方隐约可见的风景,他没有理由就此停下追逐的脚步.
他真心地爱上了她.他想她有一颗干净纯洁的心灵.她的明丽的笑容里,闪烁的是他们明天的幸福.
关于那个女孩,也许没有男人会不喜欢.不是特别美丽,却很可爱.可爱得半死不活的样子.总是充溢着青春的活力.青春,就快从那小小的身子里迸发了出来.盛满了,忍不住要撒落一些,这种撒落,让周围每个人都觉得很快乐.春风一样的感觉.她是天使.虽然我不喜欢她,却也不得不承认她会是男人的天使.对于他,这样的女孩应该是很合适不过的了.她给他快乐,他给她人生的幸福保障.
他又一次感觉到了幸福的指望.
而幸福太多了,就会象满捧的流沙,很小心地捧着,却于不知觉间撒落了一地.在他离开的一年里,她违背了当初的诺言.去爱上了另一个纨绔青年.她毁约,想和那青年私奔.他的世界于瞬间重新变得透明.其实这不能怪她多少,她拥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热情,这种热情随时随地会溢出来,溢出来,怎么可以让她等待一年,把满心的热情都冰冻掉.他再一次走入了军队.这一次,法国人打进了俄国.他没有去贵族子弟们都趋之若骛的皇家卫队.他选择了最前线的地方.自己出钱武装军队.幸福的指望没了.在最后的战争打响前,他反反复复地回忆女孩的音容笑貌,是的,他爱她.他爱她那美丽纯洁无瑕的心灵.这心灵,于她自己也许都并不自知.他曾见过那么多,那么多的人生变故.他当然看得出来,他明白那才是最可贵的,所以他爱上了她,其他人见到的只是一个可爱女子的躯壳,他的爱才是最深沉最有力的.
而她就此辜负了他的爱.
他不能想下去,这些记忆如刀一样地割着他的心.战争,也许是最好的逃避.就这么走开吧,从人世中种种的纷争与无奈中走开吧.战争是个极其简单的过程.生与死,也是个极其简单的过程.
在最残酷的战争打响之前,他想着她,回忆痛楚而又惘然。
他受伤了.很严重的伤.抬在担架上,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伤员.他快死了.
命运总是个很奇怪的东西.在他生命的最后关头里,他再一次邂逅了她.再次的相遇.她讶然于他的伤痛.深深地懊悔着自己从前的年少轻狂.她尽心尽力地照料着他,在他生命的最后关头里,他与她和解了.爱,重新萌发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
若故事到此结束我也许感觉不如尔尔.而这个男人的故事却不可能以这种方式来结束.比如:他的伤好了.他们重归于好.开始一种平静而幸福的生活.
生命,哪里会如此简单而重复地演绎着.
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站在一扇门里.门外有人拼命地推门,很用力地推门,而他很恐惧.他想堵住那种推门的力量.他很用力,很用力地去堵住那推门的力量.
而门终于开了.涌入一阵冷冷的风.
那阵风,就是死神的降临.
他一直是厌世的人.所以才不能停住追逐的脚步.无论是肉体的爱情,荣誉,甚至是为人民服务这种高尚的宗旨,他很努力地追逐着,而追逐的结果总是失望,是梦想的幻灭.他最后的追逐是一种纯洁似火的,可以照亮他生命的爱情,而爱,终就没能战胜死亡.
他死了.
书里用的话是:death conquered love.
爱不能战胜死亡.托尔斯泰的笔下,他死了.而他就此成为我心中最迷醉的男人.这样的男人,你看见他的挣扎,无奈,叹息,流连于尘世的种种虚幻的风景,你只能看着他,看着他一步步地梦想破灭,死亡无可避免,就如同最初爱的产生,也是无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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