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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再次站在楼顶上。
这句话有两个不对的地方。首先俺不该站在楼顶上,因为72年俺已经得了恐高症。这句又不对,72年俺还没生呢。恐高症这玩意现在流行,几十年几百年前不这样,想得这病,还没这么高的楼。第一个登上猪貘狼马蜂的人是中国第一个得恐高症的人,不是爬上去得的,在下面已经得了,他爬上去只是为了治好它。自从上去以后,8848米以下的高度,他很正常,高于这高度,说不准。"没准,还是有的。"他说。这使俺想起姚冒书,冲长江的时候,在通天河死了。他的小学同学回忆他的时候,说他小时候很怕水。事情就这么怪,越怕你还就越喜欢。
俺也一样,所以俺再次爬上楼顶。
说'再次',是因为俺以前上来过一次。那时在读大学,豹子一天到晚说,哈雷叔叔要回来探亲了,大家争着去看。上一回探亲,哈雷叔叔还是个小孩子,俺还太小,不懂。这话又不对,实际是俺姥姥还小。据俺姥姥说,大半个天都是哈雷叔叔。这话俺不太相信,所有人都说俺姥姥眼神不好,否则他不会改嫁给俺姥爷。顺便说一句,俺姥爷打日本鬼子时,在狼牙山跳悬崖死了。从此俺姥姥得了恐高症,然后一直遗传给俺。
当时爬上楼顶是啥感觉俺已经记不太清楚。都说哈雷叔叔会在晚上九点四十五分从西南方向飞过,快得象一颗流星,俺眼大眼睛,却什么也看不见,只看见很远的地方。那地方也有一座高楼,上面站着一个人,跳了下去。
俺欢呼起来:俺看见哈雷叔叔了。
楼上的人被俺吓傻了,说俺是骗子。俺说,哈雷叔叔才是骗子。
后来,天文学家承认自己计算错了。哈雷叔叔这次回来的时候,给叔叔伯伯侄儿外甥开了个小小的玩笑,他朝着太阳飞去。拿着望远镜,大白天朝着太阳看吧。真正搞笑。俺有点喜欢俺的哈雷叔叔。
俺再次站在楼顶上的原因,俺想跟俺最近的经历有关。俺不太肯定,所以请大家给俺参谋参谋。
讲尸团的含义大家可能不是太明白。十年后会出版一本《现代中文习语词典》,里面有标准的定义。俺在这里先给大家透个大概意思。讲尸团是在某次政治风波之后,把青年叫尸送到经济落后地区去的一种临时团体。通常由20到30人组成,团员一般未婚。按照动物学的角度,这是一群充满各种荷尔蒙的团体,在大自然的环境里将很快健康地繁殖。俺这话又有点不对。俺们不是动物,所以按照动物学的方式看俺们会有些偏差。俺一直以为俺的专业很好,可毕业分配却分到人堆里,纯属专业不对口。对了,忘了告诉大家,俺是学动物学的。
"你想我把你分到动物园的猴笼里?"系主任对俺说。这个人后来很要命的成了俺的老丈人,总说俺成功地留在学校是他的功劳。俺总想,如果俺真的分到动物园的猴笼里,他的女儿会不会还是一只美丽的母猴子,这俺不敢肯定,但毫无疑问,俺老丈人一定会是只有威仪的老公猴。
俺这么说,不是俺不敬。俺很喜欢开玩笑。其实就是因为有了第一只会开玩笑的公猴子,才有了人类。很多年以后,俺把动物学全忘了,俺还记得这句话。俺不知道是谁说的。俺的同学一直认为是俺自己编的。
因为俺喜欢开玩笑,所以系党支书记有一次要求没当班主任的人留下来时,俺很牛B的问他,可不可以不留下。他说,可以,所以俺就到了讲尸团。俺并不太生气。如果再问俺一次,俺也许还是这么回答。班主任?俺一想到这个词,总会莫名其妙的想到猴子,班主任在俺的印象里也就是猴头。俺知道,俺的固定思维太强,当不了科学家。现在什么都讲究个发散。上大学时俺就知道,发散级数比收敛级数难。小时候,大人问俺长大想当什么,俺总是回答,猴头。那时,俺实在太喜欢孙猴子。没法。
孙猴子成为斗战胜佛的事,是俺后来知道的。和所有的小朋友一样,俺当时很失望。但到俺这个年纪,俺觉得这是唯一的结果。你不可能想象一个长着一大堆白胡子的孙猴子。俺们不能只为自己着想,也得为别人着想,即使是书上瞎编的人物,也不能不给他长大的机会。
俺还算幸运,别人也给了俺长大的机会。
不是所有人的都有这个机会。
说到这里,俺有点明白俺为什么会上楼顶了。
俺已经忘记她叫什么名字。俺的记忆力不太好。前段时间到北京要项目,人家关心的问俺,俺教研室里一起陪他吃饭的女孩子的名字,俺居然一下子想不起来,就象俺是一个骗子似的。俺经常被人当做骗子。很多人不相信俺一天到晚跟猴子打交道,居然还要写小说。"你们不知道现在猴子才读小说吗?"俺总是这么回答他们。从他们看俺的表情,俺知道,俺和他们总有一边是猴子,也许两边都是也说不定。后来俺开脆不说了,这也是俺喜欢互连网的原因。俺后悔当初为什么不学计算机。其实,当时俺老爹让俺学计算机来着,但俺很有理的说,那个破玩意儿要学四年?俺指的是计算器。
俺那个小地方,那时只知道计算器。相反,猫啊狗啊俺就熟悉得多。俺靠着动物的功劳才读上一个好学校。后来俺喂了一条狗,名字叫"感恩",如何?够虚伪吧。
有了上一次在楼顶上的经历,俺这次不敢看得太远。俺小心翼翼地往前看,焦距固定在一米左右。
"喂,喂,干什么呢?"俺碰在一个人身上。
"想找死啊,前两天刚有人掉下去。"
一看就知道是校卫队的。
"你哪个系的?"他们有权利这样。
看了俺的工作证,他们客气一点。
"俺是她的同事。"
"可她不跟你一个系啊?"目光有点疑惑。
其实,这只是个巧合,俺不知道前两天有个人刚掉下去,俺想说的是两年前,两年前的讲尸团。其实这话又错了,最后一次的讲师团是七年前的事。
要俺详细说明讲尸团的情况,已经不太可能。俺说过俺记力不太好。前段时间有位老团员告诉俺,俺们的老团长在某县挂职下放,当县委书记,俺才突然发觉三个月的经历在很多人身上流下痕迹。"什么时候去玩一下?"他兴奋地告诉俺。俺当然知道在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有什么好玩,只有你有充足的体力就成。"嘿嘿嘿",俺相信俺的笑很高深,所以他就不明白俺是什么意思。这正是俺要的效果。
俺的笑不是生来就这么高深。俺到校大门广场上车的时候,人家以为俺是大学生走错了路。王小山说他的智商是70,俺比他高点,75左右,所以俺15岁才上大学。人家告诉俺,如果俺再早半年,俺就可以去少年班了。俺想,如果那样的话,俺现在也许在华尔街的某个窗子后面,看着一大堆数字,翻来滚去。要那样,俺真的会觉得没劲,哪有俺在动物堆打滚来得痛快?如果俺的算术没做错的话,研究生毕业俺差不多刚刚22岁。俺的笑容很年轻,怪不得俺。
乡镇企业局局长让俺去给他做秘书,也是看中了俺天真烂漫的笑容。这是俺后来知道的。俺现在说出来,真有点脸红。当俺扶着一个老日本鬼子上山看竹子的时候,俺肯定笑得很开心。还有一个老台湾佬也很开心。七十岁的人带个小姑娘当然很开心。市长大人专门批示该市最高级的宾馆,让他们睡在一起。现在听起来很可笑,但在那个年代,在那个封闭的城市,可以理解。最关键的是,那个市长伯伯是个好人,他的坐骑只是个澳的。
为了大家很好的理解这段,俺有必要把这个城市介绍一下。
这是个小城市,没多少人知道它的名字,但它城市中心的一个石头人的名头却很响。不知道俺记没记错,据说她跟伏曦氏是兄妹。大家大概已经知道俺在说谁了,不过俺觉得把她的石象放在那儿有点滑稽。那地儿天天下雨,好象是说因为她没把天补严。没补严,就是失职,俺不知道那儿的人为什么还那么尊敬她。根据俺的想法,应该把她的石头象放到撒哈拉去,那才名副其实。撒哈拉跟三根毛有屁关系,俺这么说的时候,市长说你真可爱,还想摸俺的头。俺现在想起来,真是恶心。市长伯伯还说要跟俺介绍女朋友,他说这地儿,雨、鱼、女三绝。
雨和鱼是怎么回事,俺清楚,但女是怎么回事,就只有俺的师兄们知道了。
俺不明白当时俺为什么留在乡镇企业局,而不到一个离城市五十公里的一个更小的县城。那里靠近国家最有活力的少数民族自治区,还有俺们的国宝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熊猫。现在是国家自然保护区。更重要的是,去小县城的人中间有一个人现在是本省目前最大的民营计算机公司的董事长。如果俺在那边的话,现在俺会是怎么样呢?光是这样想想俺已经受不了。这句话没错,受不了的意思准确的说是指性欲高涨。当然最重要的是,如果不留在乡镇企业局,俺恐高症的潜质永远不会开发出来。
那年夏天很奇怪,四月份已经很热。俺脱了一件衣服,又脱一件,直到俺发觉没有衣服可脱。这个时候,有人提议,到河里去吧。那地儿有条河,叫乌衣江。水从雪山一路滚下来,脚一碰,一股凉意真透脑门,人脸立马变苍蝇脸。俺们向河边走去,不知道后面团长、各位局长,还有付市长象一串长足蜈蚣追了过来。乌衣江每年淹死人,哪条江不淹死人?不过一次性的淹死二十多个硕士博士,对于一条江来说的确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俺要是那条江,一定毫不犹豫一个大浪把俺们吞掉。那条江和俺是一个想法,所以第二年实在忍不住抽了一下筋,发了历史上最大的洪水,还是让几个局长丢了官。
乡镇企业局局长没有丢官。俺早知道他不会丢官。俺是从他吃鱼的姿势看出来的。他不在城里吃鱼。他要吃鱼的时候,一定找一辆车到基层调查。俺有幸跟他吃过几次鱼。俺吃得手忙脚乱,鱼在俺手里嘴里活蹦乱跳,也不知道是谁吃谁。局长则吃得气闲神定,鱼在他面前老老实实,就差自己把刺退掉。俺从此知道,即使是芝麻大的官,也自有它的气度。
对于鱼的事,俺要多说两句,因为整个事自始自终跟鱼有关系。那鱼叫项鱼,听着耳熟?这就对了。项大哥在乌江自杀的事,历书有载,不管真假,已是铁板钉钉之事。可当初项大哥渡江之事则没多少人知道。据《江东志》续补添载,项大哥渡江西行,有大鱼拦于船前,三让之,则三阻之,项大哥拔剑刺鱼首,没柄而入,鱼负痛而遁,乃渡。这鱼命大,溯江而上入蜀,产三千鱼子而亡。从此,鱼头中有一骨,形状绝似一把剑。俺听见这个故事的时候,浮想联翩,认为鲨鱼跟俺有绝大关系。恐怕也是俺在某座名山苦读时,一支笔刺破一条鱼的头,鱼一路好奔,不小心跑到大海,就成了鲨鱼。虽然俺的想像力很差劲,一点新鲜感也没有,但俺还是激动得心旷神怡。
上面所说的不一定都是真事,俺也许把俺经历的和别人告诉俺的搞混了。真实的情况是,俺们想去游泳,但被人追了回来。其实,俺们根本就没准备下去。玻璃缸里长大的小鱼很怕大石头。啥意思?不知道。
前面俺说过,俺已经忘记她叫什么名字。这话现在想起来,根本不对。俺根本不知道她的名字。这好象有点不合情理。俺们在一层楼里住了大概有二个月。二个月在现在看来已经太长,能发生任何事。
为了搞清楚事情的真相,俺必须回过头去,描述一下俺住的地方。
俺住在桃花巷里。这是一个初听很奇怪的名字,但知道它的来源后一点也不奇怪。解放前这条巷子里住满妓女。这个城市很小,但以前也有过很响的名头:西康省的省会。本来俺连这条巷的名字也忘了,但后来,俺有个表弟跑到那地方读书。他的学校在河的另一边。他重新告诉俺那条巷的名字。俺再没有忘记。
"俺当时住在桃花巷……"一写下这句话,俺仿佛进入一篇古代才子佳人小说。俺就是那个才子,穿着白衣服,刚刚吃了花酒回来,很骚包地摇着扇子,走过桃树,把桃花拉下来闻一下,念一句'去年今日'。其实去年今日,俺在另一个妓院。
"你有没中?"小桃红问俺。
"中了还能叫才子?"俺回答。俺说的是实话。
苏学士有朝云,白香山有小蛮,俺有小桃红,这几个鸟人之间有什么共同之处,不是一道很难的脑筋急转弯。
不过如果要俺选的话,俺宁愿在门口拉皮条。俺应该是个黑人,两丈开外,光着头,上面抹着橄榄油,耳朵里插着耳机,听着Jackson,嘴里叽叽歪歪,脚一抖一抖。看见教授博士模样的人走进,便恶狠狠道:"嫖不嫖?"一般来说,他们总会说,"不嫖。""敢不嫖?"俺把身上的肌肉一挤,"好好,俺嫖俺嫖……"。"二楼左拐第三间……"俺看不惯别人干干净净的样子。
桃花巷不长,从头到尾二百米,有四个包子店,一个饺子店,三个面馆,二个饭店。但俺们住进去后却找不着东西吃,因为店里的老板看俺们不顺眼。俺觉得俺们没什么不对的地方。俺们只是经常说筷子脏桌子脏碗脏抹布脏……然后俺们象一盆脏水给泼了出来。最后饿得没办法,只好男的拉皮条,女的当妓女。
看到这里,大家已经知道,俺们当时的生活并不是太理想。原因可能是俺们住在桃花巷,日子自然而然地跟以前的才子有些共同之处。俺觉得这实在不能怪俺们。书上就是这么写的,俺们能改书么?不能。书只能另写一本,改是万万不能的。读书人谁不知道《知识产权保护法》。
这事后来被乡镇企业局局长知道了,问俺,"你是学什么的?"
俺回答,"俺是学动物学的。"
"喔,"局长懂了,"有点专业不对口,我们是搞企业的。"
一点没错,全世界都知道中国农民是搞企业的。
"你具体研究啥?"又问。
"俺是研究恐龙的。"俺说。
局长看着俺,笑着说,"好专业。反正没人知道它们长什么样。"冷不丁局长还会幽默一下。俺再次感到,即使是芝麻大的官,也自有它的气度。
不过局长显然低估了俺这行的难度,同时也忘了中国人跟六千万年前的恐龙差不多。俺说这话是有理由的。俺的师兄弟对俺非常仇恨,因为俺的留校使起码五个人不得不到网上写小说去了。
这些话大家不能当真,有很多错误在里面。前面俺把俺的经历和别人告诉俺的搞混了,现在俺好象又把俺想象的和俺经历的弄拧了。要把这些分清楚,就象要从脏水里洗出干净衣服。你们能不能俺不知道,反正俺不能。
有一件事,俺可以肯定绝对是真的而且发生过,因为和俺一起见证的人现在还活着,正准备移民加拿大。当然,如果加拿大是不存在的,那么俺的这条证据也很可能不对。当时俺们正在下围棋。俺拿的是白棋。俺正在胡思乱想。俺刚下了五步,已经想到俺会赢他两目,所以他今天中午不得不请俺吃饭。如果俺运气好,他还可能夸俺,下乡一个多月,棋艺大进。就在俺想的时候,突然白棋自动住棋盘上落子,接着他下一着,然后又是白棋……俺看着看着有点发毛,俺在下棋却好象没俺什么事。幸好这段时间没持续多久,否则俺得进安定医院住一段时间。当俺们反应过来的时候,辟哩叭啦围棋大小的冰雹从天而降,把围棋盘上的棋子打得到处乱飞。俺们立即奔到茶馆的中央,免得被冰雹打中。
"下冰雹了。"俺的朋友说。"这里俺第一次亲眼看见下冰雹。"他的眼睛里透着兴奋的光芒。在这一瞬间,俺发现他的感觉跟俺一致。俺所经历的的确正在发生。
"你是不是第一次看见下冰雹?"他问俺。
"不是。"俺回答。俺不知道俺这样回答是不是在欺骗他。
因为这个时刻是真实的,俺两天前的经历很可能也是真实的。不是现在的两天前,而是那天的两天前。那天是'五一'节。两天前,也就是四月二十九日。四月二十九日的这个时候,俺正在一辆返城的车上。当时,俺不知道五十公里外有人正在等这辆车。他们盼着并且相信这辆车会把他们接回来,实际上这辆车却离他们越来越远。当时俺不知道这件事,俺为能暂时离开桃花巷,离开那些才子、妓女和嫖客远一些而洋洋自得。这些东西时常进入俺的头脑,俺怕呆久了,俺真的会成为才子。回到城里,呼吸一些熟悉的肮脏浑浊的空气是必要的。如果俺的肺不被适当的灰尘塞住,空间会从肺的小洞里泄露出去,俺会窒息而亡。当俺回到城里看见被灰尘捂得分不鼻子眼睛的人们时,俺感动得叫了出来,你们都给俺站出来。俺认为俺喊得非常大声,但俺的战友们都说回来时俺根本睡着的,他们费了好大劲才把俺弄醒。
当时,俺不知道五十公里外的人,正在破口大骂。但他们的骂丝毫不影响俺洗个澡,吃一顿好饭,丝毫不影响俺看见满眼的灯光浮在地上,向俺扑面而来。而且俺还可以告诉他们,俺在路上看见有史以来最大的雹灾。树木被打成光杆,竹子被打成光杆,象一群刚褪了毛的小公鸡,雄纠纠地站在路旁。俺象是一个高级厨师,正走进厨房。后来俺在网上认识一个厨子,第二次给俺类似的感觉。后来俺知道,在这次雹灾中有两个人被活活的打死,就在俺们经过的路上。俺突然发觉俺很可耻,为了自己能回城,居然发动了一次最大的冰雹。俺最好的朋友认为,责任不全在俺。他们说,那些人应该很识相地把俺放到农村而不是乡镇企业局。这样的话,俺还可以给猪作作红娘,让牛别睡觉磨牙,让螺子叫得尽量象头驴。实在不行,骗老母鸡多下两蛋也算是对农民兄弟的一点贡献。
如果这样的话,就不会有最大的雹灾,甚至根本不会有人到讲尸团去。
俺渐渐逼近事情的真相,如果事情还有真相的话。俺发现,只要用心俺也能把事情原原本本的还原。俺以前一直没想通,讲尸团倒底有什么可留恋,在俺心中挥之不去。在剥去一层一层伪装之后,俺终于发现生活的目的不过是用一层一层裹尸布把真相包裹起来。很早以前,俺已经知道,真相取决于你看它的方式。俺一直懵懂未开的原因,是由于俺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方式。有时候,俺已经忘记事情还有真相这件事。
回到乡镇企业局宿舍的那一瞬间,俺想明白了一切事情。在四月的酷热以及冰雹一路小跑跟踪俺回到城里以后,天气恢复正常。俺清楚地记得那天俺用左脚上的车,一辆小的中巴车,车牌号是12345。司机是个胖子,有点大舌头,喝茶的时候喉咙咕噜咕噜响,让人很难相信一个大男人有这么细的嗓子。俺很快发现,在俺旁边的三个年轻人是小偷。他们不停地在车上转悠。有个家伙的眼睛掉到别人的口袋里,那个老实人掏出来有礼貌的还给他。说实话,他们的样子,瞎子也知道是小偷。大家不揭穿的原因是大家知道,寂寞的旅途没有这类节目是多么的单调。俺的心情越发开朗。世界是什么样子,真的取决于你用左眼还是右眼看它。看着路边刚长出细毛的小公鸡仔快速的后退,俺愉快地闭上眼睛。世界还是那个样子,俺在讲尸团的时候,它并没有因失去俺的指导而堕落。
一旦想通哽在心中的问题,任何人都会变得愉快起来。俺吃不了恐龙,至少可以把鱼吃得优雅自然,不能再让局长小看俺这个动物学的硕士。至于动物学是干什么的,完全是一个学术问题,懒得跟局长咬文嚼字。俺快快乐乐地跟着局长,满足他可怜的虚荣心。俺们经常到小炼锌厂去参观怎么样把珍贵的矿石炼成废品,到芒硝厂参观怎么样污染环境。俺的学高能物理的战友,分到酱油厂,俺经常到那里洗澡,结果有人说俺全身上下是酱油味。如果有一天大家吃到高能酱油,一定要记得感谢俺的这个战友,他姓龚。一天晚上,俺们一群人从他住的地方出来,一位后来成为英文播音员的女战友,大声道"再见,老龚"。这时候,俺发现俺们不可药救的快乐着。
俺当然有很多地方不懂。且不说讲尸团这种高深的问题,俺连为什么项鱼头里有把剑也非常不清楚。俺是学动物学的,不会相信有人把剑刺入鱼头的说法。但俺的确很难解释同样的鱼为什么在其他地方就没这根骨头。每次吃鱼的时候,俺会努力寻找那把剑,这已经成为俺的一种习惯。找到之后,给全桌的人看一看,于是确定俺正吃着真正的项鱼,从口腔到胸腔便产生一种变态的快感。其实俺也清楚,就算俺吃得再多,也不可能在俺的头脑里长出一根骨头来。鱼跟人是不一样的,俺的头脑里永远不会有一个固定成形的东西让俺拿出来骄傲。讲尸团跟俺在学校里当叫尸完全是两回事。由于俺们真正懂得讲尸团的含义,所以回城后,有人立即到了日本,有人立即到了新加坡。有人去做生意,发了大财。有人调到市里当官。还有人跑去当记者,跟大家乐等人一天当晚写假新闻。只有俺痴呆呆的捧着俺辛辛苦苦收集来的剑骨,坐在教研室里,认为自己与众不同。
俺再次强调,回到乡镇企业局的时候,俺的确非常愉快。即使现在,在发生很多悲惨的事情以后,俺还是快乐的。
俺已经完全清醒过来,越来越靠近俺生活过的那个地方。
俺的家人在等俺。在桃花巷没人卖东西给俺们吃的时候,俺们不得不成立了小家庭,自己做饭吃。俺的家有两个男人,三个女人。从那个时候起,俺开始喜欢和女人打交道。因为可以不做事吃饭,可以有人给你洗衣服。俺真的感谢她们。也许俺可以娶她们中的一个,但俺没有。
"楼上那个女孩死了。"吃饭的时候,俺的家人告诉俺。
当时俺的心情非常愉快,楼上的女孩关俺P事,死就死呗,俺嚼着没烧熟的香菇。
"怎么死的?"吞下去一块难吃的肉后,俺的嘴终于有了几秒种的空闲,于是问。
"跳楼。"
俺立即跑了出去。俺没有那么没出息,听见死人就想去看。于是俺在他们惊讶的眼光中只能说自已突然想上厕所。俺从来没见过跳楼摔死的人。在俺出生的那个地方,如果一个人想受自己控制的死,都很没志气地上吊。俺看见过很长很长的舌头,长到令人怀疑它是不是从胸腔里长出来的。
俺在俺们经常打羽毛球的地方来回找了三遍,连洗衣服的台子下都找过,没看到死人,更不用说女的死人。
俺不能告诉俺的家人,俺没有见过从楼上摔下来的死人。一个没看过这种死法的人,是不配当一名叫尸的。俺更不能告诉他们,俺其实还有一个更可怕的爱好。这种爱好可以有个很好很高薪的职业,这样他们不会明白俺为什么会留在学校里,一定会把俺当成傻子而羞于承认是俺的家人。所以俺表里如一的依旧快乐,俺知道最多再过两个月,俺可以回到俺肮脏的小窝。俺可以躺在床了抽烟喝酒,没人管俺。而且俺还知道,即使喝醉了,从俺的小床上摔下去,也不会摔死,不会成为一个他们会在吃饭时说出来的人名。
虽然俺已经忘记她,但俺必须承认俺的确不知道她的名字。无论如何这不能算一种耻辱。没人规定在一幢大楼里共同住上两个月就得知道彼此的名字。俺事后想过很多次,无法想出她的名字。俺所能想起的是,俺能够想起俺根本不知道她的名字,而不是俺知道现在忘记她的名字。两件事完全不同。虽然俺经常把两种不同的事搞混,但俺就是清楚知道它们的确不同。
"你有没有发现她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她学校里的调查员,不停的问俺。俺知道有人告诉他,她跟俺吃过饭,看过电影。
"不对劲?"由于当时的心情非常好,所以俺努力的回忆关于她的情况。俺和她学校的调查员在这上面有惊人的一致,俺们觉得,虽然她已经死了,俺们还得对她负责。尽管那两个人很惹人讨厌,俺还是告诉了他们俺知道的一切。俺告诉他们,俺和她一起吃过两次饭,看过一次电影和一次镭射。俺还记得镭射电影是《沉默的羔羊》。电影是一部国产片,男演员叫红豆,片名俺真的忘了,只记得跟鸭子有关,准确的说,是跟一大群鸭子有关。一切跟往常一样,俺的心情出奇的好。因为每个人都知道,由于她的死,俺们可以比计划早很多回到学校。
"她的眼情有点不对。"后来俺和俺的战友一起分析过她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那是俺们回校两年后的一次聚会。俺们实在没有什么一致的话题可说,于是异口同声地说起她的死。俺们都同意,她的眼睛与众不同,是一种分散的眼神。不是无神,只是分散。她绝不回避你的眼神,但你从里面看不出任何东西。
虽然要为死者讳,但俺还是要说,她的确是个即不漂亮也不吸引人的女孩。俺请她出去看电影吃饭,完全是可怜她。后来俺认识到这是一种极不尊重人的感情。一个人在那种只有鱼能够幸福生存的地方活过大半年,本来就应该得到尊重。后来俺大姨告诉俺,一个人要死的时候,眼神就是散乱的。
事情没有到止结束。虽然她学校的调查员说她从六楼上跳下去死了,但俺后来还碰见过她一次。由于俺妻子在旁边,俺没跟她细谈。
她比以前穿着要得体得多,不过眼神依然散乱。
"最近怎么样?"俺问。
"挺好。跳下来后,一切都自由了。"
"说得也是。"
"谢谢。"
俺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谢谢俺,也许是因为俺陪她吃过饭,看过电影。
不知道大家看到现在,是不是发现了事情的真相。如果大家觉得还是一锅粥的话,实际不怪大家。俺很早以前就发现话一说就错,俺想给大家讲一个好听的故事,写出来完全两样。事实上,俺爬上楼去的时候,发现楼也是一爬就错。
俺再次站在楼顶上。
这句话有两个不对的地方。第一个在刚开始俺已经说了,第二个则有点奇怪。
俺这里根本就没有楼,只有床。
俺再次躺在床上。
这句话不是两个错,而是大错特错。
(完)
2000年1月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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