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见一个女孩脚上的球鞋,像一双「小艇」。她笑:
「因为很喜欢,但又没有我的号数,本来跑了,想想又回来,舍不得,太喜欢了,所以还是买了它。」
我说:
「看来真的很大呢。」
「对,」她说:「不是大一号,是大了两号。」
那麽的不合适,又有点滑稽,但不影响心情,不存在空位。走起来有点拖拉踢踏,主人仍是挺开心的。
球鞋的款式、颜色、型号,都不算特别,——不过最重要是「喜欢」。
自己选择的,喜欢的,哪管旁人怎麽看?不伤害人,伤害到自己亦甘愿。对於物质,「拥有的快感」胜过其他。
我也试过遇上喜欢的鞋子,不介意它大一点,可以用鞋垫,或穿厚袜子。——但小一两号,擦伤起泡,举步维艰。人们容忍大一两号的能力较高。是因为没带来即时的痛苦,後患也不太大。
不知道男人会为不合适的鞋子豁出去吗?或许成长後变得理智,或许是花不起。
就像「忘年恋」,愈年轻愈忘年,才不在乎鞋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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