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些非礼、强奸的「添食」个案,大家很疑惑,事情是怎麽发生的?
三十几岁的女侍应,邂逅了一名客人,男子经常找她,约她外出,她应约,遭强奸。既非意愿,却不揭发。一两个月後,男子又来找她,她又应约,在僻静地点,再一次遭强奸。
女徒状告气功师非礼淫辱,法官因供词矛盾而不满。他很奇怪,事主们都是四十岁,老练世故的女商人,为何事发後未即时投诉,反而求诊无间,甚至接触达二百多次?
日本一名十岁女童被一精神异常的男子掳走,幽禁家中二楼,长达九年。她从一个小女孩,长大成人。九年来,竟然从未想过逃出生天?是否案中有案?
大家常在报上见到,少女ABCDE,很随便即兴地,与在年宵市场、街边笃鱼蛋档口……,结识了陌生男子,或是同她契姊的friend契哥的兄弟们,或ICQ往还几次的网友line友……,要不上别人家中吃喝,要不彻夜玩乐。倦极入睡,一觉醒来,「竟然被人搞」,——怎麽可能「竟然」?
女性受到侵犯,当然是受害人。第一回可以说是入世未深措手不及,但第二三回……以致後来的二百回,你说是谁的责任?
食髓知味难道不因为受到姑息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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