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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焚天
如同一股红色的风暴,影片《生死抉择》席卷了中国大地,引起世人的瞩目。据说票房收入已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创近年来的最高纪录。当然这多少与各地党政机关强有力的组织号召分不开,要不然
,十几、二十来元的票价,并不需要廉正教育的人民群众是舍不得掏自己腰包的。但是既然有人愿意用纳税人的钱来付费,大家还是愿意看看那些并不把纳税人的钱当回事的官崽们的嘴脸的。
我有幸接受了一次这样的教育。
影片确实因其现实而非虚构的情节而具有振聋发聩力量。那一幕幕龌龊的官场交易和官场倾轧,简直触目惊心,简直就是一部"官场现形记"的新注释。一个机构,或者政党腐败到这等份上,还有什么灵丹妙药可以医治吗?还可以医治么?
"生存还是毁灭"这的确是我们不得不去面对的问题:
"生——死——抉——择!"
这一声声呐喊穿透所有迷雾和屏障,震撼着所有有良知的人的灵魂,不容你反驳:前进一步是生,后退——其实是并无退路可言了!
这样的深意是需要所有的人来面对的。
当然,这也许只是艺术的表现,仅仅是个个案,并不值得我们如此兴师动众,大张旗鼓来观摩宣传,学习和讨论。但是现实确实是残酷的,腐败的"窝案"越演愈烈,再也不是"拔出萝卜带出泥"的毛毛细雨了,大有蚂蚱成群结队,牵出一只带出一串的意味。那些官场上的"阴阳人"不断被曝光,从陈希同王宝森到胡建学和成克杰的覆灭无不如此,其人鬼的面目难辨真伪!再如广东社科院那位言必称马列的官员,日前被查出涉嫌贪污数百万并有四个婚外情人,那个舞台上唱颂歌的"铁面税官",舞台下是一付不折不扣受贿索贿的无情"铁面";被称为"中国第一个留学生县长"的"东方之子"也因收受贿赂被判徒刑……
这些都是我们大大小小的"阴阳政客",如果不揭开那风干了的表层,是发现不了里面原来是一堆臭狗屎的!《生死抉择》也不过是为我们掀开了一个小角。
一个棉纺厂的小小"领导"靠着金钱这块"无所不能"的敲门砖,上勾下连,竟然使省里、市里的领导腑首贴耳,听命于自己的一面之词,甘心用手中的权杖为其开脱罪责。神圣的法律在这些人的眼中成了架子上的摆设,成了例行公事的红头文件和垃圾箱里的废纸。听来也许虚幻,看来也许荒唐,但是它竟然真真切切地发生了,就是那些言必称"人民公仆",
说必是人民"父母官"的身上,一幕幕闹剧在你我的面前上演了!小企业的"领导"时时刻刻领导着"上层领导",将他们玩弄于股掌之间,这不是很可笑的事情么?
呜呼!呜呜呼!我等还有何话可说?
当然,这些都还是表面问题,关键的关键是,他们明明都在干着违法的勾当,我们的执法者和法律本身却成了摆设和冷漠的旁观者,"眼看着"他们鱼肉百姓而无能为力。即使是市长李高成的出现,也仅仅是代表着一种可能是正义的权力而非法律本身,只因为他是市长才拥有了权力,可以查处他认为应该查处的腐败现象——但也仅仅限于查处本市范围内比他官位低的人,面对高高在上的大小人物,他只好求助于省级、中央的当权者而不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地办真事,办实事!或者让我们的检察院和法院站出来说话!
这不怪哉?
那一部部适用于全国各族人民的神圣的法律,就如此被分割成区域的、带着阶级色彩的,远离人民生活的一个怪物和摆设。对此,温和的、被奴役惯了的人民群众敢怒而不敢言,因为"权利"或者"权力"并不在他们手里!象古代的戏剧一样,大家只好压制着愤怒,盼望着半空中蹦出一个位高权重的清官来主持正义。一阵锣鼓家伙响后,饱受冤屈的群众才看到姗姗来迟的省委书记,他有点无奈地、忍痛割爱般地下令追查了恶贯满盈的大小"公仆"。
对此,稍有理性的人,你怎么看和想?如果他任你"千呼万唤"仍不出来,我们苦难深重的老百姓——远不是公民本身,他们怎么办?
被某个人压住了部分罪恶的蔓延,压制了部分邪恶的猖狂泛滥到底是我们的幸,抑或不幸呢?法律这架天平给摆到哪里去了呢?谁来衡量?如果他们是被法律所保护着的公民,法律该如何英勇献身?我想大家心中都没有个数!如果那些人不是有着市长省委书记的官爵,其结果又该怎么样呢?如果不是这样的"市长省委书记",而是那个样子的……大家心知肚明,权力大于法律的现实在这场正义与邪恶的斗争中得到了并不光彩的佐证。
这使我心情沉重,社会中包庇罪犯,阻挠、干涉司法部门审案办案,用权钱交易来中饱私囊和掩盖罪恶的现象如过江之鲫,跳跃在你我的眼前,目不暇接了。
在此,我忍不住要问:
"到底是谁的生死关头?由谁,怎样来抉择呢?"
影片中,我们看到了希望,在腐败分子与正义之士的较量中,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然而,这胜利来得太艰难了,代价太沉重了。沉重得叫我们无法承受和呼吸!
既然我们致力于建设法制社会,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国。那么,《生死抉择》如同现实生活一样,远远没有走出"人治"的泥潭,还在自觉地或者不自觉地挥舞着"人治"的铁锤"当空乱舞"而不是用法律的长剑维护公平。法制社会讲究人人平等,而不是形同虚设让某些人赏玩。在法律面前,你市长、省委书记和普通群众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令人遗憾的是,影片过分宣扬了个人的权力而不是人民的力量,更不是法律的威力。相反,法律不过成了某些当权者任意挥舞的一个玩偶,是一张可以打倒异己的纸牌与砝码!随时听候!渴望"包青天",盼望"包青天",依靠"包青天"的情结并没有根除!
但是,要知道,历史的车轮已经驶上二十一世纪的轨道,那陈腐的,已经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人治"套路,造就应该扔进历史的垃圾箱,让它永远消失在人们的噩梦里,连同并不"包治百病"的"包青天"!还是让法律走出人治的牢笼吧!让阳光和雨露洒落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让权力得到必需的限制,让法律这柄长剑来维护正义和社会公平!
这才是我们需要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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