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 1000 年

风云人物 100 位(连载十五)

 

马丁·路德(NO.3)

  (1483-1546)1517 年,当马丁·路德"为了引出真理"而把他的 95 条论点钉在德国维登堡一所教堂门上的时候,他就开始了基督教改革运动,以转变几个世纪以来政教不分的制度。虽然他的后期作品有着明显反犹太主义的倾向,但是他的早期著作则强调了上帝仁慈的拯救和基督的精神性。他反对罗马夫主教会干预国家政事,并于 1521 年因拒绝放弃其论点而被逐出了罗马天主教,这也导致了众多新教教会的出现。

约巴·加尔文(NO.4O)

  (1509-1564)于法国的神学家约翰·加尔文撰写了有关宗教改革运动的最重要的作品之一,并训练了许多在欧洲和北美传播新教思想的牧师。他的教学形成了 16 世纪欧洲与清教控制的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政治与社会习俗,也对"改革神学"影响至今。加尔文成为了日内瓦的宗教改革运动领袖,但神学上的冲突和严惩赌博、饮酒和跳舞的主张导致了不少骚乱,把他赶出了日内瓦。他于 1541 年回到日内瓦,并终于为受迫害的新教徒建起了避难所。由此诞生了加尔文主义运动,其中包含由经选举的代表组成教会政府的思想。

瑞内·笛卡尔(NO.32)

  (1596-1650)作为数学家、科学家和哲学家的瑞内·简卡尔在这三个领域里都提出突破传统的概念。这位被称为"解析几何学发明人"和"现代哲学奠基者"的法国人,同样在光学和生理学上颇有建树。他提出了后来被称做"苗卡尔主义"的法则,即以普遍性的怀疑作为探究知识的开始,这是与以信念为重的中世纪哲学相悻的。他又指出思想与身体的分裂性,这便是当今哲学仍在讨论的"二元论"。但人们记得最牢的还是他那句简简单单的话:"我思故我在。"

约翰·洛克(NO.47)

  (1632-1704)启蒙思想家约翰·洛克因其在教育、科学和宗教自由等方面的著作而闻名,然而这个英国人的政治思想对我们有着更为深刻的影响。他认为,人生来就有包括生存、自由、财产等在内的某些权利,而对这些权利的赞同是政府推一的合法基础。他所建议的立法代表制和自由言论影响了我们现行的宪法。

让·雅克·卢梭(NO.52)

  (1712-1778)让·雅克·卢梭是一位提倡把情感培养与经验积累置于课本知识学习之上的教育理论家,但他却把自己的五个孩子遗弃在了巴黎的一所育婴堂里。他信奉一种"自然状态"中的生活,以使同情与诚实的品德得到尽情的发展。他还写道:一个好的社会中,著人们都愿为"普遍意愿"而放弃一点自己的私欲,那么这个社会就可以使人变好。无论是权权主义者还是民主主义者都把这位出生于日内瓦的善辩者视做各自主义的提倡者

亚当·斯密(NO.74)

  (1723-1790)苏格兰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提倡公开竞争和不受政府规定约束的自由。这些原则后来就演变为现代资本主义的理论基础。在他 1776 年所著的《国家财富的本质与来源之深究》一书中,他指出:自由的市场不断进行着自我的调节;个人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会生产出整个社会最需要的商品。他把劳动力——而非土地或金钱——视做最具价值的因素。他的思想激发了经济学的研究。

依曼纽尔·康德(NO.58)

  (1727-1804)他的整个一生都是在普鲁土的哥尼斯堡度过的,据说他从未走出过小镇教堂的钟声可及的范围。然而,依曼纽尔·康德以他思想的漫游来补偿其游历的不足。在他的《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他审视了人类知识的本质和局限。他还写了有关美学和伦理学的著作,为现代哲学指明了方向。

西蒙·德·波代瓦(NO.72)

  (1908 -1986)她在小说与非小说的作品中发展了存在主义哲学,为无数运动发出呼吁,还写出了 20 世纪最有影响的女权主义著作。在《第二性》( 1949 )中,法国作家西蒙·德·彼伏瓦写道,妇女已被逼迫到一个较低等的地位,而这并非由于生物学或心理学上的原因,而是男权社会的产物。虽然她自己在与让一保罗·萨特长达50年的关系中经常处于较低的位置,但她还是激励了全世界无数的女性。

托马斯·杰弗胜(NO.10)

  (1743-1826)要不是因为他和他的笔,恐怕我们这个世界本来会多发生一次血腥而无谓的革命。托马斯·杰弗逊——这位职业律师、美国建筑业的先驱、鼓励西进运动的总统和反对奴隶制的奴隶主,在他的身上体现了这个新生国家众多的志向与抱负。这位弗吉尼亚人在 33 岁时曾写道:"所有的人生来都是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不证自明的真理。自然法则,即"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成了这个"新世界"的蓝图。这对于全世界的民主国家来说至今仍是一个诱人的目标。

詹姆斯·麦迪逊(NO.24)

  (1751-1836)在成为美国第四任总统之前,詹姆斯·麦迪逊就已经被称为"宪法之父"了。他支持政府各分支之间的分权与制衡,也倡导联邦政权与州立政权之间的明确分工。这个曾经考虑要成为神甫的弗吉尼亚人还起草了《权利法案》,阻止确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宗教。

玛丽·沃斯迈克拉夫特(NO.26)

  (1759-1797)英国作家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所作的要求妇女享有平等权利的里程碑式著作《妇女权利的辩护)出版于 1792 年,正值法国人民要求社会改革并推翻本国的君主制。沃斯通克拉夫特受到这些民主原则的激励,向卢梭和其他哲人提出异议,为争取妇女平等接受教育和工作的权利而辩论,并敦促国家立法来保障妇女的权益。沃斯通克拉夫特没结婚时就生下了她的第一个孩子(她的第二个孩子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雪莱是《弗兰肯斯坦》的作者入她这种有悻传统的生活作风遭到了许多人的责难,但她的工作却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女权主义者。

卡尔·马克思(NO.18)

  (1818-1883)虽然卡尔·马克思并不是他所写的工人阶级无产者中的一员,但是他遵循自己的提法,背叛了他自己的资产阶级出身。他到处被追逼,从德国逃往法国,再到英国,过着勉强糊口的日子,但在他的资助人与写作伙伴弗雷德里希·恩格斯的帮助下,他投身于政治新闻写作。马克思所想象的那个由工人阶级掌握生产资料的后资本主义世界还未到来,但他对阶级制度的批判和激励了千千万万的人。

西奥多·赫茨尔(NO.87)

  (1860-1904)尽管西奥多·赫茨尔并未提出犹太复国主义,但他却被认为是最终导致了一个犹太国家建立的该运动之父。他对他所在的奥匈帝国中的反犹太主义一点也不陌生,但是 1891 年当他作为一名记者来到巴黎时,却震惊于反犹太主义在当地的猖獗。赫获尔认为,犹太人应该组织起来并移居到他们的祖国去,这使同化主义者们大为不满,但却引起了民族主义犹太人的共鸣(从而又加强了阿拉伯人的民族主义思想)。赫茨尔在 1897 年组织了一个世界大会,后来又在他的日记中写道:"我在巴塞尔建立了犹太人的国家。若我今天把这句话大声说出来,将会引来全世界的嘲笑。但也许在五年后或肯定在五十年后,每一个人都会同意我的说法了。"而几乎正好是在赫茨尔做出这番宣言的半个世纪之后,以色列诞生了。

□ 版权所有——《读者》


输入、校对——伟伟阅览室
本书由“E书时空”免费制作;
想要更多的免费电子图书,请光临
http://eshu.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