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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传销是很好的商业手法
网友 何彩云
在中国传销是不是不合法?为什么?我认为是很好的商业手法,而且这样的手法可以锻炼很多的和很好的销售人员。为什么在中国不可以这样做?
很早接触传销
网友 江湖浪子
从雅芳雅婷一直到后来的安利,虽然没有亲身去做过。传销已被定为不合法,包括曾被合法过的安利。
传销的特点是注重口碑宣传,也就是以人为本。现在许多企业,包括互联网,注重产品(内容),而忽略了许多和人相关的东西。
传销所以在中国展不开,跟中国的文化有许多关系。大众喜欢一轰而上,盲目跟随有关。传销的宣传人和被宣传人都有问题,宣传人放弃了传销真正的好处,片面夸大了利的方面,受者被误导,没有考虑到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好传销,脑袋一热,忘记了自我的素质。
再加上老鼠会(非法传销)盛行,政府善堵不善疏,于是就造成现在这个可笑局面。安利只有在中国一个国家,实行店铺销售。
动机不纯
网友 skyman
传销本身并没有错,错的在于实施它的人,在中国那些推荐人们坐传销的,一说起来就是某某成了富翁,而从来不说这个的风险和艰难。这样一旦有人失败就会马上造成一种传销是骗人的东西的印象。人多了国家也就不得不禁止了。
另外,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很多事情都靠人情来做,许多人做传销都从身边的人做起,一旦出现问题,很容易其连锁反应。这些都造成传销无法在中国开花结果。
传销需要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网友 经济自由化
传销的确是上好的营销手段,特别适合于那些功用不十分明显的产品。但即使传销一无可取,也应该让市场决定它的命运。至于传销带来的弊病,完全可以通过管理来控制。外国人能做到,我们为什么就做不到?用行政手段来强行取缔,带来的负作用太大了。
传销在中国变了样而已
网友 黄玫瑰
我接触的传销不多,就是一个偶然的机会在香港接触到法国香熏LAMPE BERGER。当然也是朋友的介绍才接触的,之前不了解传销。我出于好奇心态去上了一堂课,看见从事传销这个商业活动的人还真的不少,可以说是很多,有兼职和专职的,尤其是那些没有办法出来工作但是也想赚钱的家庭主妇(因为家庭主妇要带孩子和做家务,空余的时间不多)和学生等,也不凡些个小老板和打工的人利用业余时间做的。这个牌子的香熏有100年的历史了,一直就是用传销的手段在经营的,原来在欧洲,现在发展到了亚洲,世界各地有代理商,而经销商就是普罗大众。他们有确实存在的可以信任的产品,产品也有很详细的介绍和很精美的包装,有严格的经销商申请的制度和分红制度,所有的分红也是兑现的,他们在法国总部也是按照收入上缴国家税收的,作为经商我觉得他们是很成功的。
可是在中国我发现所谓的传销成为了欺骗亲人和朋友的卑鄙行为,那是为什么?我真的还没有接触过在中国大陆的传销,只是在报纸上看见关于传销的坏处,后来就被禁止了,我看大都是因为走了样的原因吧!
大家好!传销到底怎么拉?
网友 日升昌
—— (((传销 )))您在输入这么两个字体的时很麻烦吧,家喻户晓的词不能直接输入,您想过为什么吗?原因好多,其中一个是简单原因因为中国以前没有这个词。所以对待这么一个新生事物,我们,社会也不因该太牵强,刻薄。
美国40年代有传销,直到80年国家认可,日本,台湾,香港好多国家地区也是经过这么一个引进实验,无序混乱,打击非法,保护合法,默认,完全承认过程,并且现在国外都也立法,正式保护,台湾还有传销大学。世界上好象只有新加坡政府不太支持传销,世界传销联合会((www.dma.com))有140个会员国,从业人员有5千万。我国在89年日宝来福进入,(官方认可是雅芳90,11,14)日宝来福是我国第一家有传销业务的上市公司((深宝恒)),日宝来福是亚洲金融风暴唯一日本保持高增长的企业,这一点不容易,可惜今年深宝恒非常困难,但是与传销无必然联系。我国目前有国家个工商局,国内贸易局,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承认的传销性质业务的企业70家,因为在98,4,21以前有国家批准484家传销企业,98,4,21以后转变经营方式有70家合乎要求。但是究竟有多大变化,仅仅是雇佣营业代表和店铺销售这俩点说明是远远不足的。
传销只是一种营销方式,无好坏是非,只是我国无法所以无天。并且国务委员吴仪在正式场合表示我国传销在2003年以前开放。如果您胆怯,不了解整个历史,无资源,千万不要尝试这个游戏。
本人现在一如既往的冒险,也有所获。希望与各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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