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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贝弗莉从德里镇宾馆出来,漫不经心地走在梅恩大街上。她没有想自己要去哪里,而想起了那首小诗:你的秀发是冬天里的火焰,一月里的余火,我的。心在那里燃烧。
她想认为那是比尔写给她的情诗,那是很自然的……不,她已经知道是谁写的。后来——在某个时候——作者不是向她承认了吗?是的,班恩曾经对她坦白过,虽然他的爱就像她自己对比尔的爱一样深埋在心底。可爱的胖班恩。
这段三角恋最后还是结束了,但是她始终想不起来是如何结束的。只记得班恩承认是他写的那首情诗,她告诉比尔她爱他,永远爱他。而且不知是何原因,这两个爱情的自白救了他们所有人的性命……他们?她想不起来了。这些记忆就像一座座小岛,实际上并不是小岛,而是伸出水面的珊瑚触角。每当你想潜到深处去看看其余的部分,一种令人无法忍受的形象就介入进来:每年春天飞回新英格兰的白头翁。它们挤在电线上、树枝上、屋顶上,3月末的空气中部是它们唧唧喳喳的叫声。
我要回家,她闷闷不乐地想,但是还是继续往前走。
这个街区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少了几棵树。房子看上去有点儿俗气;到处是碎玻璃窗,好像比她小的时候还多。有的钉上了木板,有的还那么碎着。
她站在梅思南大街127号那套公寓前。还在这里。那剥落的白色墙皮现在变成了剥落的棕色墙皮,但是肯定错不了。
爸爸可能还住在这里,哦,是的。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他决不会搬走的。走过去,贝弗莉。看看信箱。如果上面还写着"马什",那你就可以按响门铃,一会儿就能听到恢拉吸拉的拖鞋声,门就打开了,你就能看见他。去吧,贝弗莉,按响门铃,他就会出来的。他已经老了,满脸皱纹,剩下几颗黄牙。他会看着你说,啊是贝弗莉,贝弗莉回家来看老爸了,快进来贝弗莉。看到你可真高兴。我太高兴了,因为我一直为作担心,担心极了。
她沿着小路慢慢地走过去,崩裂的水泥路缝里长出的杂草拂着她的裤脚。她看看信箱。一楼——她的呼吸停止了——马什。
但是我不会敲门的。我不想见到他。我不会敲门的。
那是一个坚决的决定!一个决心打开通往充实、有益的一生的决定!她沿着这条路走回去!回到市中心!回到宾馆!收拾行李!叫辆的土!坐上飞机!成功地生活!幸福地死去!
她还是按响了门铃。听到那熟悉的"叮略"声从客厅里传出来。
寂静无声,没人。她站在门廊上,忐忑不安。
没人在家,她松了口气。现在我可以走了。
可是她又按响了门铃:叮步!没人回答。她想起班恩写的那首小诗,想回忆起到底班思是在什么时候、怎么跟她坦白的,为什么。突然又想起那成千上万只白头翁,落在电线上、屋顶上,唧唧喳喳叫个不停。
我要走了。我已经按了两次门铃,足够了。
但是她又按了一次。
叮咚!
这一次她听到有人走来,正是她想象中的那个声音:一双旧拖鞋疲惫地趿拉着。她紧张地看看四周,几乎想转身跑开。她能跑到这条水泥路的尽头,拐过街角,让她父亲以为是孩子们在搞恶作剧吗?
她长舒了一口气,控制着自己才没有笑出来。根本不是她父亲。
站在过道上正望着她的是一个70多岁的老妇人。美丽的长发几乎全白了,只露出金黄的几缕。无边眼镜后面一双湛蓝的眼睛,紫色的丝绸长裙虽然旧了但仍然显得很高雅,慈祥的脸上刻满了皱纹。
"什么事,小姐?"
"对不起。"贝弗莉说。她注意到那老妇人劲上戴着一枚浮雕项坠,好像是象牙的,镶着一道细细的金边。"我肯定是敲错门了。"或许是故意敲错的,她想。"我是想找马什家。"
"马什?"老妇人的额头布满了细细的皱纹。
"对,您——"这里没有姓马什的。"老妇人说。
"但是——"
"莫非……你指的是艾尔文·马什,是吗?"
"正是!"贝弗莉说。"我父亲!"
那个老妇人抬手摸摸那个浮雕项坠,笑了……笑容里带着一丝悲哀。
"你们怎么就失去了联络呢?小姐。我,一个陌生人,真不愿——第一个告诉你这个消息,但是你父亲已经过世5年了。"
"但是……门上……"她又看了一眼,不禁低叫一声,感到有些迷惑。刚才她太激动,那么肯定她的老父亲一定还住在这里,结果把克尔什看成了马什。
"您……认识我父亲吗?"
"不太熟。"克尔什太太说。贝弗莉又觉得想笑,什么时候开始她的情绪变得这么反复无常?她也想不起来了——恐怕从很久以前就开始了吧。"他先我粗了一层的公寓。我们见过面,我来,他走,也就几天的工夫。他搬到洛瓦德巷去了。你知道那里吗?""知道。"贝弗莉说。离这里四个街区远的一条小巷,那里的房子更小、更破。
"我曾经在卡斯特罗大街市场上见过他,"克尔什太太说,"洗衣店倒闭前,在那里也见过他。我们——姑娘,你脸色苍白,对不起。
进来我给你泡杯茶吧。"
"不,我不能。"贝弗莉无力地说,但实际上她真的感到很乏力。
她可以喝杯茶,在椅子上坐一会儿。
"你可以,你会的。"克尔什太太热情地说。"告诉你这么一个悲惨的消息,我只能做这么一点来弥补我的过失了。"
贝弗莉还没来得及推辞,就已经被领进了幽暗的门厅,走进曾经住过的家。这里现在看上去小了些,但是很安全——安全,她想着,因为这里的一切都不同了。原来那张粉红色的小桌换成一张小圆桌,上面还摆着一瓶绢花。炉子虽小,但是烧得很旺。明亮的蓝色窗帘,窗外还摆着几盆花。油毡地板已被撤掉,露出木头的原色。
克尔什太太正在烧水,抬起头问她:"你在这里长大?"
"是的。"贝弗莉说。"但是现在大不一样了……这么干净和整洁……真太好了!"
"水还没开,你随便看看吧,小姐!"
"不,我怎么能——"
她还是看了。她父母的卧室现在是克尔什太太的卧室,变化很大。屋子里更明亮、更通风了。一只大大的雪松木箱上刻着R.G两个字母,散发着淡淡的香味。她的房间改成了缝纫室。一面墙上挂着耶稣像,另一面墙上挂着肯尼迪的画像。
最后她走进卫生间。
这里重新装饰成玫瑰红色,所有的东西都是新的。但是当她走进那个面盆的时候,她还是感到那个古老的噩梦又一次紧紧地抓住了她;她低头看那黑洞洞的下水口就会听到那低语声,就会看到鲜血她弯下腰,盯着水槽的下水口,等着那个声音:笑声,呻吟声,鲜血。
她不知道自己弯着腰在那里站了多久,等着27年前看到、听到的一切。克尔什太太的声音把她唤醒:"喝茶,小姐!"
她猛地惊醒过来,转身离开卫生间。如果从前下水道里有什么邪恶的巫术,那么现在已经消失了……或者睡着了。
"请坐,"克尔什太太说,"小姐,请坐,我给你倒茶。"
"我不是小姐。"贝弗莉说着伸出左手给她看结婚戒指。
克尔什太太笑着一甩手。"我把漂亮的姑娘都称做小姐,"她说,"习惯而已。请别在意。"
"不,"贝弗莉说,"没关系。"但是不知怎的,她感到一丝不安:那老妇人的笑容里好像带着点儿……什么?不快?虚伪?狡黠?但是这种想法很可笑,是吗?
"我真喜欢您这里的布置。"
"是吗?"克尔什太太给她倒好茶,那茶水看起来又黑又混。贝弗莉觉得自己并不想喝……而且突然间她根本就不想再留在这里。
门上的确写的是"马什",她突然想起来,感到很恐惧。
克尔什太太把茶递给她。
"谢谢。"贝弗莉说。茶水看上去混浊不清,但是味道醇香。她尝了一口。别神经过敏了,她告诉自己。"特别是那个雪松木箱。"
"那是件古董卢克尔什太太说着大笑起来。贝弗莉注意到老妇人身上有一个缺陷,破坏了她的扭力。她的牙齿很糟糕——看上去很坚硬,但是精透了。一口黄牙,两颗门牙交错在一起。两颗犬牙很长,像大象的长牙。
她的牙齿雪白……她打开门冲你笑的时候,你心里还想她的牙齿多白啊。贝弗莉突然感到有些恐惧。突然间她想……需要……离开这里。
"非常老了,哦,是的!"克尔什太太呼喊着,端起茶杯一饮而尽,喉咙里发出咕略咕略的声响。她冲贝弗莉微笑着——阴险地笑着——贝弗莉看到那个妇人的眼睛也变了。混浊不清的眼角布满了血丝。她的头发也变得稀薄了;发辫暗无光泽,不再是露着几缕金丝的银发,而是一片灰白。
"很老了。"克尔什太太好像在追忆往事,一双狡猾的黄眼睛看着贝弗莉,充满恶意地咧嘴笑着,露出令人恶心的断牙。"我从家里带来的。上面刻着R.G,你注意到了吗?"
"是的。"她的声音好像很遥远,意识的某一个角落在不停地大声说:"如果她不知道你注意到了那些变化,那么你也许不会有事,如果她不知道,没看见——"
"我父亲。"她说起话来口齿不清,贝弗莉看到她的衣服也变了,变成粗糙、破烂的黑衫。浮雕项坠竟是一颗张着大嘴的头颅。"他的名字叫罗伯特·格雷,更多的人知道他叫鲍伯·格雷,更多的人称他是跳舞的小丑潘尼瓦艾。虽然那也不是他的真名。他就是喜欢开玩笑,我父亲。"
她又大笑起来,有的牙齿已经变得乌黑,脸上的皱纹更深了,白皙红润的皮肤变成病态的黄色。手指变成爪子,例着嘴,冲贝弗莉笑着。"来点儿吃的吧,亲爱的。"
"不了,谢谢。"贝弗莉的声音听起来像是个吓坏了的孩子。
"不?"那个女巫笑着说。她的爪子在盘中刮擦出刺耳的响声。她抓起甜饼、蛋糕胡乱塞进嘴里。她那可怕的牙齿一伸一缩咀嚼着,又长又脏的指甲插进小甜点;下巴上粘满碎屑。她的呼吸散发着死人的腐臭,她的笑是死人的狞笑。她的头发越来越少,露出几块光亮的秃顶。
"哦,他很喜欢开玩笑,我父亲!这就给你说个笑话,小姐,如果你喜欢的话:我是我父亲生的,而不是我妈妈生的。他从屁脆把我拉下来!嘿!嘿!嘿!"
"我得走了。"贝弗莉听到自己受伤了似地尖叫。可是她的腿却软弱无力,隐约感到茶杯里不是茶,而是尿,从德里地下的下水道里取来的尿。她竟然喝了,虽然不多,只有一口。"哦,天啊,哦,天啊,哦,万能的上帝,请,请——"
那个妇人在她面前一点点缩小,现在坐在她对面的是一个干瘪丑陋的老太婆,尖声笑着,前仰后合。
"哦,我父亲和我是一体,"她说,"只有我,只有他,亲爱的,如果你够聪明就跑吧,跑回你来的地方,快点儿跑,因为留下来就意味着比死更惨的结局。你以前就知道,现在相信了吧。"
贝弗莉慢慢地站起来,惊恐、怀疑地退后几步。怀疑因为她才意识到这个干净整洁的小餐桌不是橡木做的,而是牛奶软糖。那个女巫还笑个不停,古老的黄眼睛诡秘地瞥了一眼屋角,折断一块橡木,塞进黑洞洞的嘴里。
杯子原来是涂了蓝色糖霜的树皮。耶稣和肯尼迪的画像是棉花糖,贝弗莉看到耶稣吐着长舌,肯尼迪邪恶地眨了眨眼睛。
"我们都在等你!"女巫尖叫一声,她的手在奶油软糖上抓来抓起,在光滑的表面上留下深深的疤痕。
"哦,天啊。这就是那个可怕的女巫,因为她吃小孩——"
"你和你的朋友!"女巫放声大笑。"你和你的朋友!装在笼子里!
装在笼子里等火炉烧热了!"她又尖声笑起来。贝弗莉朝门口跑去,却跑不快。女巫的笑声像一群编幅在她头顶盘旋。贝弗莉尖叫一声,门厅里散发着蔗糖、奶油杏仁糖、太妃糖和人造草海酱的恶臭。进来时还崭新光亮的把手现在也变成了一块大冰糖。
"我为你担心,贝弗莉……我很担心!"
贝弗莉回过头,看见老父亲穿着女巫的黑衫,戴着女巫的头颅项坠,正蹒跚着向她走来;父亲臃肿的胖脸上眼睛像黑色的矿石,像个醉汉似地咧嘴笑着。
贝弗莉惊叫一声,拉开门,跳到外面铺着牛奶软糖的门廊上。视线中的汽车好像很遥远、模糊,在那里游来游去。
我得离开这里,她的意识还有一点清晰。外面就是现实,只要我能走到人行道上——"跑对你可没有任何好处,贝弗莉,"她父亲大笑着,"我们已经等了很久了。这会很有趣的。你会成为我们肚子里的美餐。"
她又回过头,看见她死去的父亲穿的不是女巫的黑衫,而是缀着橘黄色大扣子的小丑的衣服。一只手拿着一把气球,另一只手拿着一个孩子的大腿,就像拿着一只鸡腿。每个气球上都写着"它来自外星"。
"告诉你的朋友,我是一个已经灭亡的种族里剩下的最后一个。"
它一边说着,笑着,东倒西歪地走下台阶。"是一个灭亡的星球上惟一的幸存者。我来到这里抢劫所有的女人……还要强奸所有的男人它疯狂地笑起来,一手拿着气球,一手拿着流血的大腿。小丑的衣服在不停地翻腾、飞舞,但是贝弗莉感觉不到有风吹过。她的腿绊在一起,一下子趴在人行道上。
小丑又向她走来,把那条割下来的大腿扔在一边。贝弗莉在人行道上趴了一会儿,意识中有一个声音告诉她,她必须尽快醒来,这不可能是真的,一定是梦——小丑那双弯曲的利爪还没碰到她,她立刻就意识到她的想法不是真的。它是真的,它可能会杀掉她,就像杀掉那些孩子一样。
"那些白头翁知道你的真名!"她尖叫着,脱口而出。它退缩了,红色油彩画出来的笑容由于憎恨和痛苦而扭曲在一起……也许还有几分恐惧,也许只是她的想象。她全然不知自己为什么会说出这些疯话,但是那至少为她赢得了一点时间。
她站起来就跑,恍惚中听到汽车急刹车发出的尖锐的声音,司机疯狂的叫骂,还感到身体左边隐隐作痛。她站在对面的人行道上,喘着粗气。
小丑消失了,那条腿也没了。房子还在那里,但是现在那座房子破落颓废,窗子都已经封死,通向门廊的台阶也破碎断裂了。
我真的到过那里,还是一场梦?
但是她的牛仔裤脏了,黄色罩衫粘满了泥土,手指上还粘着巧克力。
她在裤子上擦了擦手,快步离开这里。她的脸滚烫,但是后背冰凉。随着剧烈的心跳,眼球好像要跳出来似的。
我们打不过它。不管它是什么,我们都打不过它。它甚至想让我们试试——它要了给那笔旧账。我们应该离开这里……赶紧离开。
什么东西蹭着她的小腿。
她尖叫一声跳开了。是一只黄气球。上面写着一排蓝色的大字:那就对了,姑娘。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气球在暮春轻柔的微风里,轻轻地飘走了。
四
那天亨利和他的朋友追我——就在放假前,那是……
理奇正走在运河外街上,经过巴斯公园。他双手插兜,站在那里,心不在焉地眺望开心桥。
我藏在弗里希玩具店,躲过了他们……
自从聚餐会上做出那个疯狂的决定,他一直都心不在焉,想尽量忘记幸运喜饼里爬出的那些可怕的东西……他想很可能那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只不过是因为他们一直在谈论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谋杀,所以大伙都产生了幻觉。最好的证明就是老板娘根本什么都没有看到。当然贝弗莉的父母也从来没有看到下水道里涌出的鲜血,但这一次与从前不同。
不同吗?为什么不一样?
"因为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他嘀咕着,却发现自己的想法没有丝毫的说服力和逻辑性,就像孩子们跳绳时唱的歌谣没有任何意义。
他继续往前走。
我走到城市中心广场,在公园的长椅上坐了一会儿,那时我看见了……
他又停了脚步,眉头紧锁。
看见什么了?
……只是一个梦。
是吗?真是梦吗?
我就在这里,他想。回到了这个狗屁城市中心广场。那个幻觉发生的地方。或者是梦,或者是别的什么东西。
别人都以为他是班上的小丑,一个爱炫耀的疯子。现在他又轻而易举地扮演起从前的角色。啊,难道你没注意到吗?我们都轻轻松松地扮演起过去的角色。但是那有什么奇怪的吗?在任何一个中学同学聚会上都会看到同样的景象。
但是你提到成年人。现在听起来简直是一派胡言,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为什么,理奇?为什么?
因为德里还是像从前那样诡谲。为什么我们不能由它去呢?
因为事情并非那么简单。
他是个滑稽人物,每分钟都在制造笑料。最后他终于忘记了那些噩梦,或者自以为如此。知道今天"成年人"这几个字突然失去了真正的意义。在这里有一些事情要处理,或者至少要想想清楚;这里就是耸立在城市中心广场前的那座高大、愚蠢的保罗。班扬的塑像。
我肯定是个例外,比尔。
你肯定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理奇?一点没有?
在城市中心广场……我觉得我看见了……
他的眼睛又感到一阵针刺般的剧痛,双手捂住眼睛,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转眼间疼痛消失了。但是他已经闻到了什么东西,是吗?
那东西此时不在这里,但是曾经出现在这里,那东西使他想起了——我就在你身边,理奇。抓住我的手,能抓得到吗?
麦克·汉伦。是那烟雾刺得他双眼流泪。27年前他曾经闻过这种烟雾;最后只剩下麦克和他自己,他们看到——但是记忆的信号又中断了。
他走近那座塑料塑像,还像儿时惊叹它的高大那样,深深地为它那兴致勃勃的庸俗感到惊讶。记得那时人们还为是否应该耗费巨资造这么一座塑像而争论不休。最后终于在1957年5月13日纪念小镇150周年诞辰的那一天被屹立在这里。
那是第二年春天,筋疲力尽、万分恐慌的理奇惊险地躲过那几个小混蛋,坐在塑像前的长椅上。鲍尔斯、克里斯和哈金斯追着他,从德里小学穿过大半个镇子,最后在弗里希玩具店他才把他们甩掉。
他从弗里希跑出来,大约跑了一英里左右,来到城市中心广场前……他真诚地希望自己已经躲过了危险。至少眼下。他累极了,坐在保罗。班杨左边的一条长椅上,想静静地歇一会儿,缓缓力气再回家。
坐在那里可以看到草坪那边城市中心广场的遮篷,上面写着半透明的蓝色大字:嗨,年轻人!
3月28日请来此观看!
精彩的摇滚乐音乐会!
有益身心的娱乐之夜!
理奇很想去看演出,但是他知道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在妈妈心里有益身心的娱乐可不包括摇滚乐。在这个问题上,妈妈的意见是不能推翻的——至少要等他长到十六七岁——妈妈坚信,到那时举国上下的这种摇滚热就该凉了。
但是理奇认为摇滚乐是永远也不会消失的。他喜欢摇滚乐,那种节奏带给他的不仅仅是快乐。那种节奏使他感到自己更成熟、更强壮。那种音乐里有一种力量,属于所有瘦骨嶙峋的孩子、臃肿肥胖的孩子、丑陋的孩子、害羞的孩子——这个世界上的失败者。总有一天,他能够想什么时候听摇滚乐就什么时候听——他坚信等到妈妈终于让步,他可以听摇滚的那一天,还流行着摇滚乐——但是那不是在1958年3月28日……或者1959年……或者……
他的视线离开那个遮篷,然后……然后他肯定是睡着了。这是谁一行得通的解释,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只能是在梦中。
现在终于拥有了他喜欢的摇滚乐的理奇又回到这里。他的目光又落在城市中心广场门前的那个遮篷上,还是用同样的蓝色字体写着:7月14日重金属!
牧师犹大铁少女下面好像还写着"有益身心的娱乐之夜",但是就我所知那正是惟一不同之处,理奇想。
理奇又回头看看那尊塑像——传说中德里的圣人。
老保罗,他抬头看着那尊塑料塑像。自从我走之后,你在这里都干了些什么?又创造出新的河床,疲惫不堪地拖着你的大斧回到家里吗?因为想要一个足够大、能够舒舒服服地泡澡的澡盆,又制造了新的湖泊了吗?像那天你吓唬我那样又吓坏了更多的孩子吗?
啊,突然他回忆起发生的一切。
他就坐在那儿,沐浴着3月温暖的阳光,打着吃儿,想着回家还能赶上听最后半小时的摇滚乐节目。突然一股暖风吹在脸上,扬起额前的头发。他抬头看见保罗杨那张塑料大脸正在眼前。它弯腰的时候带来那股气流……虽然它看上去不再像保罗。它低着头,红鼻头里伸出一撮一撮鼻毛;血红的眼睛,有一只还有点儿斜视。
斧子不再扛在它的肩上。保罗弯腰握着斧柄,斧头在水泥小路上砸出一道深坑。它还咧着嘴,但是没有丝毫的笑意。巨大的黄牙缝里散发着动物腐烂的味道。
"我要吃了你!"那个巨人发出低低的隆隆声,仿佛地震中巨石撞击发出的巨响。"如果你不还回我的母鸡、竖琴、黄金,我就把你吃了,不剩一根骨头!"
巨人说话时喷出的气流吹起理奇的衬衫,像飓风中的帆扑啦啦直响。他头发倒立,被包裹在一团腐尸的气味中,缩身靠在长椅上。
巨人狂笑起来。它双手握住斧柄,将斧头从地上的大坑里拔出来,举过头顶。斧子发出一阵致人死地的呼啸。理奇这才突然明白过来,那个巨人想把他劈成两半。
但是他感到自己动弹不得,感到一种懒散倦怠。有什么关系呢?
他在打盹,做梦。司机随时都会对闯过马路的小孩鸣笛,就会叫醒他的。
"没错,"巨人声如响雷,"到了地狱你就醒了!"在最后的一刹那,当斧子在巨人的头顶停住的那一刻,理奇意识到这根本不会是梦……即使是,也是一个会杀人的梦。
理奇想喊,却发不出一点声音。他一下子从长椅上滚到塑像基座下平整的沙土地上。斧头呼啸着坠落下来,巨人的笑容变成杀手狰狞的面目。它的嘴唇咧着,露出红色的塑料牙龈。
斧刃砍在理奇刚才坐着的长椅上,将长椅劈成两半,露出白森森的木茬。
理奇躺在那里,扭动着身体,沙土从脖领、裤子灌进去。那里就是保罗,瞪着铜铃般的眼睛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看着一个蜷缩在沙土上的小男孩。
巨人向他迈近一步,那只黑色的靴子落地的时候,地动山摇,扬起一阵沙尘。
理奇翻了个身,挣扎着站起来。他还没站稳,撒腿就跑,结果又扑倒在地上。他看见远处的汽车还像平日那样悠哉悠哉地来来往往,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好像车里的人谁也看不见保罗·班杨复活了,从基座上走下,用它的巨斧在谋杀一个孩子。
阳光被遮住了,理奇躺在巨人的影子里。
他爬起来,甩开臂膀飞奔而去。他听到身后那可怕的低语声越来越响,压迫着他的皮肤和耳鼓。
地面摇晃。理奇的牙齿磕碰在一起,像地震中瓷盘子撞击的声响。他不用回头就知道保罗的巨斧深深地砸在身后的人行道里。
他跑出巨人的身影,忍不住大笑起来。呼味呼味喘着粗气,肋下又感到一阵剧痛,这才敢回过头来。
只有保罗·班扬的塑像,站在基座上,肩上扛着斧子,仰头看天,嘴边挂着神话英雄的乐观永恒的微笑。被劈成两截的长椅完好无损。
刚才巨人保罗的大脚踏过的地方平整如初,只有理奇滚落的地方有些擦痕,当时他——(正躲避那个巨人)
正在做梦。水泥路上没有脚印,也没有斧子砍过的痕迹。四周空无一人。
"妈的。"理奇的声音还有些颤抖。接着他满腹狐疑地笑了起来。
他在那里多站了一会儿,等着看看那尊塑像是否还会再动——也许眨眨眼,也许把它的斧子从一个肩膀换到另一个肩膀,也许还会再走下来追他。但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瞌睡。一个梦。仅此而已。
该回家了。虽然穿过城市中心广场更近一些,他还是决定不走那条路。他再也不想靠近那尊塑像。于是他绕了个远,到晚上就差不多把这事全忘了。
直到现在。
这里坐着一个男人,他想,这里坐着一个仪表堂堂的男人,回想着一个男孩做过的梦。这里坐着一个成年人,看着同样一尊塑像。
晦,保罗,高大的保罗,你一点没变,你一点也他妈的没老。
他还是相信从前的那个解释:一场梦。
他的眼睛又感到那种针扎般的剧痛。如此突然,他不禁痛苦地大叫出来。这一次情况最糟,痛得更深,痛得更久。他双手捂住眼睛,下意识地想要取出隐形眼镜。也许是感染了,他想。但是上帝啊,疼死了。
他正要摘掉眼镜,那种突如其来的痛感便消失了。流了一点泪,很快就止住了。他慢慢地低下头,心跳加速,随时准备摘下眼镜。但是他的眼睛却没有再疼。他突然想起小时候真正让他感到恐惧的一部恐怖电影。也许是因为他太注意自己的眼镜,总是在想他的眼镜。那部电影叫做《爬行的眼睛》。看着那只粘乎乎长满触角的眼睛出现在雾蒙蒙的银幕上,理奇吓得透不过气来。后来他梦到自己用一根大针刺进自己的瞳孔。当他的眼眶里充满鲜血的时候,他只感到一阵麻木,水淋淋、软绵绵的。他记得——直到现在还记得——醒来的时候床上已经湿了一片。他庆幸自己的视力还在。
"去他妈的。"理奇低声骂道,声音有些颤抖,站起身来。
他准备回到德里镇宾馆,睡一会儿。如果这是"记忆的通道",他更愿意走在格杉矶高峰时的高速路上。他的眼病很可能是过度疲劳和时差造成的,再加上一下子见到所有的老朋友所造成的紧张,太刺激了。他不喜欢自己的思路这样跳来跳去。我已经受了不少惊吓,该回去睡一会儿,休息一下大脑。
他站起身时,又看到城市中心广场上的那块遮篷。一下子瘫坐在那里。
理奇·多杰千声之人重回德里为庆祝臭嘴理奇荣归故里城市中心真诚奉献理奇·多杰最精彩的摇滚演唱会欢迎理奇回家!
你也死定了!
他感觉好像有人抽走了他的底气……接着又听到了那个声音,那个压迫皮肤和耳鼓的声音。他一下子从长椅滚倒在沙土上。
他翻了个身,抬头看着保罗的塑像——发现那已经不是保罗·班扬了。站在那里的是那个耀眼、华丽、怪异的小丑。滑稽演员常穿的那种顾大的皱领上伸出一张涂满油彩的脸。橘黄色的塑料绒球扣子有排球那么大,从上至下缀在银色的外套前襟上。它没有扛着斧头,却抓了一把塑料气球。每只气球上都镌刻着这样两行字:对我来说那还是摇滚乐;理奇·多杰最精彩的摇滚演唱会。
理奇连滚带爬地向后退,沙土灌进裤子。他翻了个跟斗,站起来,跌跌撞撞地边跑边回头张望。那个小丑正看着他,一双湿漉漉的眼睛在眼窝里滴溜溜转着。
"吓着你了吗,伙计?"它的声音如雷声轰隆隆地滚过。
理奇惊魂未定。"只不过是一场虚惊罢了c"
小丑笑着点点头,例了咧涂得血红的嘴唇,露出像刀片一样锋利的尖牙。"如果我想杀你,我现在就可以杀了你。"它说。"但是这样更有趣。"
"我也感到很有趣。"理奇听到自己的声音。"等我们采取你狗头就更有趣了。宝贝。"
小丑的嘴越咧越大。它抬起一只戴着白手套的手,就像27年前那样,一阵狂风掀起他额前的短发。小丑的食指指着他。粗得像根柱子。
粗得像根柱——理奇想。突然袭来一阵剧痛,好像眼里被刺进生锈的铁钉。他尖叫一声,捂住脸。
"在从你的邻居眼里取出沙粒之前,自己先留神这根柱子。"小丑念念有词,像轰隆隆的雷声。理奇再一次闻到那股腐尸的味道。
他抬起头,倒退几步。小丑正弯下腰来。
"还想玩吗,理奇?如果我指着你的睾丸,让你得膀肤癌怎么样?
或者我指着你的脑袋,让你的脑袋里长个大瘤子?我可以指你的嘴,让你那条愚蠢的絮絮叨叨的舌头烂成脓汁。我做得到,理奇。想试试吗?"
它的眼睛越睁越大,黑色的瞳仁像垒球那么大。理奇看到只有天际才有的可怕的黑暗;他看到那眼中流露出令他发疯的那种卑鄙的快乐。就在那时他明白了它是无所不能的。
尽管如此他还是听到自己说话了。但是这一次不是他自己的声音,而是一个完全崭新的声音——洪亮、傲慢、自嘲、尖锐。"泼开,你个该死白脸鬼!"他大声叫道,突然大笑起来。"少在那里胡说八道,混蛋!如果你再敢胡言乱语,你就死定了!懂吗,你个白脸混蛋!"
理奇觉得小丑畏缩了,但是他不敢再留在那里看个究竟。他甩开胳膊,飞快地跑,甚至没注意到一个抱着孩子的父亲警惕地看着他,好像看着一个疯子。实际上,伙计们,理奇想,我觉得自己已经疯了。哦,上帝,我疯了。那肯定是历史上最拙劣的模仿,但是竟然奏效了,莫名其妙地——身后响起小丑震耳欲聋的声音。那位父亲没有听到,但是那个蹒跚学步的孩子嚎啕大哭起来。那个父亲不解地抱起儿子,紧紧地搂在怀里,小丑的声音里夹杂着愤怒和快乐,也许只有愤怒:"我这儿有一只眼睛,理奇……听见了吗?那只会爬的眼睛。如果你还不想离开,那你就到这里来看看这只巨眼吧!随时都可以来看。听见了吗,理奇?带上你的游游球。让贝弗莉穿一条有四五条衬裙的大裙子。让她把她丈夫送给她的结婚戒指戴在脖子上!让艾迪穿上他的草鞋!我们会播放一些爵士乐,理奇!我们将要播放所有轰动一时的音乐!"
一直跑到人行道上,理奇才敢回头,所看到的一切让他无法轻松。保罗·班扬消失了,小丑也消失了。那里耸立着一尊20英尺高的巴迪·霍利的塑料塑像。它那格子运动衫的窄领上缀着一颗扣子,上面写着:理奇·多杰的最精彩的摇滚表演。
巴迪的一条眼镜腿用胶布缠着。
理奇往回走着……
(我的腿可千万不要软)
尽量不去想……
我们将要播放所……有轰动一时的音乐!
刚才发生的一切。
他又回过头,看到保罗回到了原位,肩上扛着斧头,仰面笑着,这使他感觉好多了。理奇加快脚步,跑起来。他刚想着这可能是幻觉,眼睛便感到一阵钻心的疼痛,使他叫出声来。这一次举起食指,如些迅速,差点捅着自己的眼睛。他扒开下眼皮,想着,我肯定搞不下眼镜来。摘不下眼镜,就会一直疼下去,直到我的眼睛瞎了,瞎但是他一眨眼,眼镜掉了出来,清晰的世界变得一片模糊。虽然他在人行道上找了足有15分钟,却没有找到一只镜片。
理奇好像听到小丑在身后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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