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部说明中国入世标准程序

(11月19日9:7)


  一九八六年七月十日中国提出复关申请後,关贸总协定专门成立了一个中国复关工作组。中方向关贸总协定提交一份贸易制度备忘录供审议,并就其成员提出的疑问进行解释说明。自一九九二年十月起,中方开始与各成员国进行双边市场准入谈判。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世贸组织(WTO)取代关贸总协定。同年,中国复关工作组更名为「入世」工作组。

  一旦中国工作组完成了对中方贸易体制的审议,而且双边市场准入谈判亦结束,即汇总形成加入协议,该协议由议定书、市场入协议(作为议定书的附件)和工作组报告三部分组成。在工作组审议并通过加入协议後,将一揽子提交给WTO总理事会或部长会议批准通过。如果WTO成员三分之二多数投票同意,中国就有权签署议定书并加入WTO。根据有关规定,中国加入WTO必须经过全国人大的批准,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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